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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土地改革究竟会走向何处?

火烧 2010-11-10 00:00:00 三农关注 1031
本文探讨农村土地改革的必要性,分析改革重点与难点,讨论土地流转方式及可行性,预测政策走向,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参考。

本文的目的仅在于对农村改革作一下尝试性预测。只是预测一下基本的政策走向,但是这些政策走向也许不是我愿意看到的。

本文从按顺序以下几个方面构建文章框架。首先回答农村为什么要进行土地改革;其次回答农村土地改革的重点与难点在哪里;再次回答农村土地改革的方法与可行性;最后得出结论和评价。

(1)       农村为什么要进行土地改革

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施行以来,已经有三十个年头了。也许在实行这种制度有它的合理性和时代背景。但是从今天看来,这种分田单干、靠天吃饭的小农经济模式已经走到尽头了。种粮食已经不能给农民带来经济利益的满足。种粮已经有着很高的机会成本。于是许多农民开始抛弃土地进城谋生。在这种情况下,就有这一个矛盾。土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方面是稀缺资源,另一方面却被抛荒。这种状态本身是无效率的表现。姑且不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土地改革却是有必然性的,因为目前的状态是无效率的。这似乎在国内已经形成共识。

(2)       农村土地改革的重点与难点在哪里

首先,我国农民对土地是不具有所有权的。就是说土地不是农民的私有财产。农民自己不能进行土地买卖。但是分散的小农经济本身却是是无效率的,就是说在现有的分散经营的模式下是无效率的。改革经营模式就成为必然。怎么改变经营模式?目前来看,最可能的方法是土地集中利用。也就是改变过去土地由每家每户单独的经营模式。土地改革的重点与难点都集中在这里,就是怎么改变农村的土地经营模式?不同的人开出的药方不尽相同,我们可以挨个看看。这就是下面的问题。

(3)       农村土地改革的方法与可行性

经常看中央二台的朋友可能看到过,前些阶段有个广告。大体意思是说,一个农民以前在抱怨收入低,自从农村土地流转过后日子好过了。这里的农村土地流转到底是什么意思?首先,解释一下为什么叫“流转”。说到底还是因为所有权不是属于农民的,用“流转”这个词更能反映这种性质。接着说流转的途径有哪些?第一,土地使用权通过转让的形式让与给愿意承租的个人或单位。第二,国家通过一定的补偿措施强制收回农民土地。第三,由集体收回土地,然后由集体统一经营。

先说第一点。土地使用权通过转让的形式让与给愿意承租的个人或单位。这种转让有几种模式。第一,农民把土地使用权通过一定的租金转给其他愿意种地的农民经营。这种做法的好处是没有改变土地的用途,国家粮食生产有保障。缺陷是即使这样做也难以达到把土地大规模集中利用的初衷。而且由于地租的存在,在加上这种做法本身难以达到规模经济,所以大面积推广意义不大。第二,农民把土地使用权通过一定的租金转给企业单位经营。目前这种做法在一些地区在搞试验。似乎搞的有声有色,农民也愿意这样做。但是企业经营是需要规模经济的。所有农民都愿意把土地租出去吗?在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可操作性有多大?目前来看,这种模式多少有政府的影子。甚至可以说没有政府做后台这种模式根本推行不下去。

再说第二点。国家通过一定的补偿措施强制收回农民土地。首先,政府有这样做的冲动。城市可开发土地的减少,农村又有荒废的土地,政府有“理由”去“整合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目前的“土地财政”使政府有刮地皮敛财的冲动。这种做法已经有地方政府在做了,不过是打着“集中居住工程“的旗号。

最后说第三点。由集体收回土地,然后由集体统一经营。这种模式虽然是保持土地“公有”同时也是保护农民利益的一个比较好的做法,但是政府不会付诸实施。原因如下。第一,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要渐次推出对经济的直接参与,这是一个趋势。第二,对政府而言,集体经营远没有买地来钱方便。这样做不是政府自己的最优选择。因此,不具备可行性。

(4)       结论与评价

通过以上各种方案的分析。本人认为,土地的流转最后必然要由“政府主导”来完成。主导不一定是直接参与。很多时候,幕后就足够了,毕竟农民是最弱势群体,好“对付”。所谓流转就是通过政府与农民的“集体谈判”来取消单个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虽然谈判的双方地位是不平等的。而且流转的过程中还可能伴随着点小暴力、小血腥,虽然不及“圈地运动”。也许这些都“只不过”是改革的代价而已。因为改革总是要牺牲一部分人利益的嘛!至于流转以后的土地用途,也就和农民没有什么关系了。

虽然本人不想看到上面的事情发生,我也还幻想着农民能通过集体经营的模式开创一个新时代。可是,各位看官,在现有体制下能实现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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