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团制度----动了谁的“奶酪”?
再次疾呼:支持梁剑兵,助推人民陪审团制度----动了谁的“奶酪”?
近日传言,由河南等省高院推出的人民陪审团制度,有渐入势微的趋向。当此之时,法家梁剑兵撰文介绍了外国的陪审团制度。本人建议,请大家支持梁剑兵,并力挺中国河南等省高院推出的人民陪审团制度。
我国的人民陪审团制度,固然不同于外国的陪审团制度,但他也是司法民主化的产物,他的大方向是正确的。做为一个晚产的新生儿,我们更要加倍珍惜他,呵护他,促其成长,使其成熟。支持不支持人民陪审团制度,是战略性的方向问题,而对人民评审团制度进行拾遗补缺,则是战术性的技术问题。
我们万不能因为人民陪审团制度存在的技术问题,而犯了战略性的方向错误。
人民陪审团制度,是我国现行司法体制改革的一线曙光。顺着这一线之光,我们探索前行,终有一天,会豁然开朗,见到中国现代司法文明的“桃花源”。对这一线之光,我们要分外珍惜,勿使时光倒流,法门重闭。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而天下万事,开头最难。对于迈出的这第一步,我们一定要一路支持。因为他关系到你我他每一个人。
请听这段话:“当初, 他们抓共产党员,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会员。后来,他们抓犹太人,我不说话,因为我是雅利安人。后来,他们抓天主教徒,我不说话,因为我是新教徒……最后,他们来抓我,已经没人能为我说话了。 ”
在当前中国,理论上,人民陪审团制度应当是最无争议、最具共识的制度。左派说: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们要相信人民群众。右派呢,以西方为师,而陪审团制度则是西方司法制度引以为其制度文明的一大优势。
当前中国,反对人民陪审团制度的,都是从技术细节处着手。对这些人,如果不是好心的“糊涂”蛋,就是没安好心的小“坏”蛋。还是那句话,支持不支持人民陪审团制度,是战略性的方向问题,而对人民评审团制度进行拾遗补缺,则是战术性的技术问题。以战术问题否认战略问题,就是没安好心,为什么?
中国的司法体制的核心,是裁判权掌握在谁的手中。谁的手中?小事不决问法官、法院,大事不决问领导、党委。西方的陪审团制度,法官原则上审案而不判案,判案的是陪审团,也就是随机抽选的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是雪亮的眼睛也需要制度的安排才能发挥作用,否则只能是被代表的人民群众。控辩双方的作用,就是从各自的角度,将案件展示给陪审团,由陪审团来裁判。如果在控辩双方的努力下,陪审团采纳了一方的意见,即便是放纵了坏人,冤枉了好人,那也是陪审团的裁决,代表了人民群众雪亮眼睛的感知。事实上这种情况已证明是极低概率的。这就是程序正义,因为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事物。还是那句话,司法体制的核心,是裁判权在谁手里。要么在法官手中,要么在领导手中,要么在群众手中。
我国的人民陪审团,只不过是“参”审而已,并没有掌握裁判权。仅仅对这一点要求,都不愿予以满足,可见有人对他的那块“奶酪”看得多紧。但是这块“奶酪”属于公权力,容不得被垄断私占,浩浩荡荡的历史潮流告诉我们,天下为公。
我们要动这块本来就姓“公”的“奶酪”,请支持我国正蹒跚起步的人民陪审团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