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思潮碰撞

项观奇对《列宁留下的一个宝贵思想》一文评语的一点说明

火烧 2009-10-14 00:00:00 思潮碰撞 1025
项观奇针对《列宁留下的一个宝贵思想》一文的评语说明,回应指出其观点与冯兰瑞等人的文章不一致,强调马克思主义过渡阶段的理解差异,涉及政治平反与社会主义阶段的讨论。

        我的<列宁留下的一个宝贵思想>, 在『乌有之乡』网站刊登后, 有位同志(djt640517) 在评语中说:『这和呼吁给胡耀邦平反的那个冯兰瑞在1979年的观点一致。』  

        谢谢这位同志的指教。 我立即上网查到了苏绍智和冯兰瑞两先生合写的大作。 而且第一次知道了冯先生是经济学家, 还是李昌同志的夫人。   

        他们的文章发表后, 在中央高层, 引起一场风波,那样对待他们的文章, 我认为是不对的, 随后没能讨论下去是遗憾的。 至于冯先生要给胡耀邦同志平反, 我不清楚。 有政治意见, 总是允许的。 要给谁平反, 都在政治自由的范围之内。 应该按无产阶级民主的原则和法规办。这是题外话。   

        我阅读了苏、冯先生的大作后, 感到我的文章和他们的文章观点还不能说是一致的。 有些甚至是相反的。   

        第一, 他们把马列关于过渡的意见, 只理解为向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阶段过渡, 我不同意。   

        我的文章的意见很清楚。 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说的是在向共产主义过渡时, 会先达到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 即社会主义阶段。 这里不是说向社会主义过渡, 即不是说向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过渡, 而是说, 已经达到的这个社会, 是过渡, 而这个社会, 不是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 或者说, 不是真正的完全的共产主义阶段。这个社会, 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 社会主义阶段。 这个社会主义阶段是过渡。  

         无论如何, 從<哥达纲领批判>我们读不出马克思曾经设想过还有一个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历史阶段。 原因很简单, 那时, 没有这样的实践, 没有这样的事实。 只是头脑, 就是马克思的头脑, 也想不出。   

        道理同样适用于列宁。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忠实地阐发了马克思的观点。 一点也没有走样。但是, 列宁没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提法。    

        正是在这里。 苏、冯先生, 没有注意到一个事实, 就是, 列宁的新提法, 是在十月革命的实践之后, 是在建国之后。   

        我注意到了这个区别。 我把列宁的新提法, 和列宁面对的历史实际统一了起来。 我正确理解了列宁, 正确解释了列宁。   

        列宁的新提法, 并不否定旧提法。 我特别注意了这一点。     

        苏、冯正确解释了列宁的新提法, 但是, 没有正确解释旧提法。 这是我们的分歧所在。   

        在我看来:  

        一, 马列最初所说的过渡, 是指向完全的真正的严格意义上的共产主义过渡。 这一时期还要无产阶级专政, 这个专政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 是半国家, 是国家消亡的过程。  

        二, 列宁向社会主义过渡是新提法, 是指向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或者称第一阶段过渡。这个阶段当然也是需要无产阶级专政。 而且, 任务艰巨。   

        三, 在有了新提法后, 就有了两个过渡, 一个是向社会主义过渡, 再一个是向共产主义过渡。 两个过渡说得都对。 两个过渡都要无产阶级专政。 苏、冯只承认一个, 我看不对。苏冯先生有意回避了在到达高级共产主义社会之前都需要无产阶级专政这一点, 而我却明确认为,到达共产主义之前都需要, 当然, 最后是逐步走向消亡。 在到达共产主义社会之前, 不能说有一个国家、哪怕是半国家的空白时期。   

        至于苏、冯先生认为, 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 到完全的共产主义实现之前,应该把社会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 这是理论问题, 可以探讨。 他们把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社会阶段和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阶段分开,界线放在所有制改造, 然后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达到发达社会主义社会阶段, 可备一说。 就苏、冯先生所引毛主席的意见来说, 我看, 主席说的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就是指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阶段。 然后是完全的社会主义阶段, 主席称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 我希望能看到主席的原话。 转述有时会走样。 不管怎样分, 这些, 都是应该允许讨论的, 不应该随意扣政治帽子。    

        第二, 我和苏、冯先生研究这个问题得出的结论也有原则区别。尤其, 一旦联系实际, 我和苏、冯先生的看法的倾向, 有明显不同。   

        一, 苏、冯先生承认过渡时期存在着阶级、阶级斗争, 而对于不发达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 苏、冯先生就不讲阶级斗争了, 只强调发展生产力。我的文章和这个意见是对立的。    

        二, 正是在这个问题上, 苏冯先生没有肯定毛主席的贡献, 而我却相反, 不仅肯定了主席的思想, 还强调这是对列宁思想的发展。 我高度重视毛主席1975年的『理论指示』和1976年的4号文件公布的『重要指示』, 认为这些指示, 揭示了就是『所有制变更了』之后, 也有阶级产生的土壤。 这就是毛主席讲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社会结构还存在的问题。 毛主席是讲政治经济学的, 不讲离开政治的纯经济学。这对于自苏、东以来实际存在的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认识尤其重要。    

 三,正因为有这个认识不同,苏、冯先生一方面承认我们的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还会产生新资产阶级份子。 他们说:『本来,我们国家只处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资产阶级作为阶级已基本 上消灭,但资本主义经济残余还存在,资本主义的残余势力还存在,小生产还占相当优势,这在一定的条件下,就会产生新生的资产阶级分子。』但是,他们又说:『可是,由于认为我们已是社会主义社会,资本主义已经消灭,就只能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内部来找新生的资产阶级分子产生的原因,于是,认为,按劳分配、社会主义商品货币是产生新 资产阶级分子的原因,从而根本否定了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和社会主义的商品货币关系;逻辑地得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必然产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荒谬结论。』

 他们的这些意见, 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毛主席看到了过渡性, 所以引了列宁的话, 就是苏冯先生前面讲的道理。 但是, 毛主席认识得更深刻, 毛主席的意见当然不是苏、冯先生概括的意见, 这里有歪曲。 毛主席主要讲了两点, 一点是按劳分配等经济形式的资产阶级法权属性; 另一点是以大官的特权为特征的政治、经济结构方面的问题。 这是对列宁意见的伟大发展。 在我的文章里有简要说明。   

今天的事实, 近三十年来的事实, 已经证明这是个颠仆不破的真理。 就是在『所有制变更了』的情况下, 我们还是没有达到真正的完全的社会主义, 还在过渡, 过渡不好, 失败是随时可能的, 危险就在这里。 这一切, 苏、冯先生都没有认识到。 如果他们是诚实的尊重事实的经济学家, 他们现在应该改变看法了。 毛主席的意见是正确的, 开辟了方向, 我们应该遵循这个方向前进。   

苏、冯二位先生是经济学家, 我是历史学工作者,有点班门弄斧, 说点外行话, 敬请原谅。  2009。10。13

永远跟党走
  • 如果你觉得本站很棒,可以通过扫码支付打赏哦!

    • 微信收款码
    •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