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大家一起致富”,为何失败
“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大家一起致富”,这句话本身就是悖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针对“大锅饭”现象而言的,说得浅显点就是针对干好干坏一个样所以不干的一部分人而言的,说到底就是利用人们的私心利用物质刺激达到发挥劳动积极性的目的。人有私心无可厚非,之所以说这句话是悖论,是因为后半句话“带动大家一起致富”。想想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他们需要先富来带动大家一起致富吗?他们用的是精神力量来鼓舞大家一起致富。所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大家一起致富”,这句话的悖论就在于前半句立足于私心,后半句立足于公心。如果要不产生悖论地表述这句话的话,应该改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刺激大家一起致富”。
那么我们再讨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跟共同富裕有矛盾冲突吗?
举个例子,有一个农民种田很科学且很勤劳,假设一般人亩产500斤的话,他的亩产1000斤,那么他先富了。接下来邓老师就想了,如果大家都能象他一样勤劳,也向他学习种田的知识,甚至想出更科学的种田方法,那么,共同富裕不就指日可待了吗?你争我赶效率不越来越高了吗?
事情真这么简单吗?我们假设另一种情况:
假设国家认为其它农民种田效率太低,不如把田全部让他种,让这些农民给他打工算了,工资也让他说了算,当然最初的工资水平可能要比农民自己种田的收入高一些,好象其它农民也从中得到了点实惠。再后来自然是这个农民越来越富了,其它的农民工资越来越低了。再说效率吧,你想这个农民还用得着把亩产提到1500斤吗?
为什么后面的结果会与邓老师的想象大相径庭?
因为动摇了以公有制为主体这个根本的经济基础。
所以,只有在公有制为主体,各种经济并存的前提下,一部分先富起来,跟共同富裕才有可能不产生矛盾冲突,当然还需要其它的条件。
私者一时,公者千古,把它解释成靠私心可以富一部分人,靠公心才能共同富裕也未尝不可。不管是解说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是解说为特色的社会主义,我想我们要有私为公用的清醒认识,公为体私为用,而不是崇私废公,那则是地地道道的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