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网友时评

云南高院的尴尬

火烧 2011-07-20 00:00:00 网友时评 1034
文章探讨云南高院在李昌奎杀人案中提出的免杀理由,包括自首、赔偿和恋爱关系,引发广泛争议。指出其理由缺乏依据,涉嫌政治动机,质疑法律公正性,并批评美国类似案例对民主法治的负面影响。

云南高院想树立一个标杆,这根标杆是什么?美国的辛普森杀妻案还是安东尼杀女案?或许两者都是。

为了树立这样一个法律判决的标杆,以便青史留名,云南高院可谓费尽心机,挖空心思,找了三个理由:自首、积极赔偿和谈恋爱,然而7月18日《广州日报》刊登了记者谢欣阳的一篇文章,把云南高院三个免杀理由全部推翻,从而把云南高院田成有副院长等人的丑恶嘴脸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该文以调查的方式走访了与李昌辉杀人案有关的一些当事人。其一证实李昌奎的所谓自首的确属于被迫无奈,也可以用走投无路、四面楚歌这样的词来形容李昌奎的自首前的窘况。正是身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之下,才迫使李昌奎投案自首。其二证实李家积极赔偿完全是云南高院自言自语,所谓的赔偿也是几经调解才得以变卖部分资产实现,至今法院判决的经济赔偿还有3万元没有到位。其三证实所谓的恋爱关系也是李昌奎的一面之词,如果仅仅因为李昌奎曾经向王家求过婚就算建立了恋爱关系,那么云南高院就有点太弱智了,连恋爱的基本概念也搞不清楚,还当什么法官,不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吗?

既然基层当事人(包括基层法官)都不认可云南高院的免杀理由,那么云南高院编造的三个理由又从何而来?他们究竟想在李昌奎杀人案上创造什么奇迹呢?树立什么样的标杆呢?看得出来,之所以不杀李昌奎,的确事出有因,这个因是政治上的,他们太想学美国法官,为自己青史留名树立标杆了,哪怕不能流芳百世也要遗臭万年。遗憾的是,他们低估了中国人民的智慧和法律意识,他们幻想用这么一个法律标杆做矛,刺破中国社会主义法律网,可惜他们打错了算盘。

美国的法官制造的两个免罪案——辛普森杀妻案和安东尼杀女案,不是美国法律的荣耀,而是美国法律的耻辱。它们彻底戳穿了美国所谓的民主法治国家的真实面目,暴露了美国法律与陪审团制度的局限性和虚假性。这样的民主是少数精英强奸大众民意的假民主,也是中国某些洋奴们热衷吹捧的民主模式。说白了美国的民主就是精英民主,不是人民民主。

依法乱国是某些法律界精英们蓄谋已久的阴谋,而云南高院就是这一阴谋的践行者。可惜中国法学界并非都是美国法律的跟屁虫,还有许多具有良知的法律人士勇敢地站出来,为维护法律尊严而斗争,它们背后是13亿中国人中的大多数。我不相信,仅凭几个跳梁小丑鬼鬼祟祟地玩阴谋,就可以颠覆社会主义的法律理念,而让资本主义臭名昭著的法律理念横行中华。

云南高院这回不得不自打耳光了。如果他们继续维持原判,就是继续与人民为敌,继续亵渎法律,他们也将没有好日子过。如果他们勇于维护法律尊严,改正错误,人民群众还是可以原谅他们的。不过,让这样一些人继续把持法律大权,指不定什么时候再玩一把阴的,亵渎法律尊严,所以为长远计,还是让他们早点滚蛋为好!写于2011年7月20日

永远跟党走
  • 如果你觉得本站很棒,可以通过扫码支付打赏哦!

    • 微信收款码
    •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