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先生 | 当12岁女孩在网上喊冤:被3人轮奸、警方不立案……
无疑,这件事惹得举国愤怒。
不是凡与未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关系,一律按照强奸来处理吗?
可为什么这个12岁的女孩,要被迫在网上喊冤?
我们不解,明明未满14周岁,明明有提取的精液为证,当地警方为何不予立案?
为了弄清楚发生了什么,我们有必要梳理一个时间轴:
2021年7月,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一名12岁的女孩小燕被三名男子强奸。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小燕自述,从7月30日下午到8月2日,她被“网友”控制,“强行与我发生了关系,还不是一个人,是三个人,那些人二十七八岁,我想走,他们不让走,我因为羞耻没有回家”。)
2021年8月3日,小燕家属报案。
2021年8月6日,临夏市公安局给小燕家属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不予立案的原因是:经审查,无犯罪事实发生,决定不予立案。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记者从接近临夏市警方的人士处获悉,此案在最初办理时,由于嫌疑人都拒绝承认知道小燕不满14岁,并且是主动约会网友,因此未予立案。)
小燕家属申请行政复议。
2021年9月3日,临夏市公安局给出《刑事复议决定书》,以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为由,维持原决定。
小燕家属继续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2021年11月17日,临夏州公安局以临夏市公安局的《刑事复议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予以撤销。
到这里,原本曙光乍现:临夏州公安局从某种程度上支持了小燕家属的诉求。
然而,更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等到2022年农历新年之后,他打电话催问,临夏市公安局刑警队的马队长告诉他本案予以立案了,“三名男子抓了两个,另一男子不构成犯罪,罪名不是强奸幼女,是组织未成年人淫乱罪”。)
媒体报道是很严谨的,小燕家属“催问”下,才获知当地公安部门立案的消息。
隔了许久,又是一个“再度询问”,小燕家属才知道当地检方不予逮捕,人也取保了。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到了2022年开春,当他再度询问案件进展时,刑警队队长却告知他,“此案移交至临夏市检察院,检察院决定不予逮捕,办理了取保”。)
2022年5月30日,小燕家属选择在网上发布举报信。
一天后,瞪大眼睛看,一天后,
奇迹发生了!
2022年5月31日,临夏市宣布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
2022年6月3日,临夏市发布消息称:5月31日,临夏市公安局对涉嫌强奸犯罪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6月3日,临夏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颇具喜感的是,中国新闻周刊关于该报道的最后一段话:
“《中国新闻周刊》多次致电临夏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杨建勇,临夏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志强,以及临夏市妇联等机构,均未获得应答。”
到这里,我们已经整理了该案完整的时间轴:
1.为什么临夏市公安局两次拒绝立案?
2.为什么临夏州公安局撤销临夏市公安局裁定后,临夏市检察院不予逮捕?
3.为什么舆情爆发后,临夏市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逮捕犯罪嫌疑人?
随手查了与临夏市相关的延伸资料:
1.临夏市公安局2名副局长和治安大队副队长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2.就在1个月前,2022年5月,两任临夏市市长落马,任期跨越近十年。
吴国峻,2011.10-2015.3任临夏市市长。
郭维安,2015.5-2021.8任临夏市市长。
资料补充完毕。
剩下的,交给调查组和煌煌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