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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哥哥、穷弟弟--中国当前工人阶级状况浅析

火烧 2009-10-09 00:00:00 网友杂谈 1046
文章探讨当前中国工人阶级分化现象,分析先富与后富群体差异,涉及央企工人收入及社会阶层差距问题,揭示阶级分化与经济改革背景下的社会现状。
    随着先富后富论号角的吹响,随着企业改制战鼓的擂起,随着市场化改革号令的下达,中国的又出现一次天翻地覆的变化:变富的开宝马、没富的做乞讨、想富的搞阴谋。昔日一样的工人群众分为明显的不同两个层次:(1)上岗、在岗、转岗的工人继续着他们以往的工作、继续按部就班的根据国家计划规定的指标发财致富。现在他们基本都实现了国家目标,达到先富的水平,变为了“先富群体”。(2)下岗、买断、离职的工人则更多是摇身一变成了雇佣工、合同工、临时工,每天都算计收入与支出的差额,总怕支出大于收入、总怕明天没有饭吃。他们是国家计划中的“后富群体(先穷群体)”,是国家计划未来“重点照顾”对象。(另看《先富后富论新解》)。
    从新中国建立时到现在为止的企业工厂,从所有制角度分为:集体经济企业国有(全民)经济企业;从企业规模的角度分为: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企业。那些集体经济企业最大的规模是中型,大型、特大型基本都是国有经济企业。无论是什么所有制的企业、也无论是多大规模的企业,只要在生产经营性企业工作的基本都是属于工人阶级,就是所谓的工人群体。在这里大家必须明白,现在那些垄断型的央企”就是原来“大型、特大型”国营国有的企业。政府组织机关、事业公共单位都不是经营生产型的机构、是没有利润指标的、是单纯依靠中央财政直接拨款的、是属于体制内的,他们这些群体我们称为“官僚群体、官僚阶级、官僚集团”,在其内部工作的职工也就都是“官僚”,而不是“工人”。现在这些“央企”基本都是生产经营型单位、都有自己的利润目标、也都参与市场竞争的、收入也是依赖市场行情的,他们的管理都是企业式管理方式(不同于政府机关的行政式管理),所以在这些单位工作的员工也是工人、而不是官僚,不能把他们划为官僚集团、只能划为工人集团。
    也许有人认为那些“垄断型央企”的工人群体也是没有主人翁地位的,他们也是被压迫、被剥削的一群人。对此观点我不敢苟同。“主人翁”的判断标准是你能否得到你应该得到的东西,也就是自己创造的价值能否“全部收回。如果自己的劳动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或超额的回报,那么你就是一个主人翁;反之,如果连自己的劳动所得都不能够拿回,那么这样的主人翁也是没有意义的。按此道理,如果央企的员工只要能够得到“等于”社会平均水准的收入,那么就不能说他们是被剥削的。相反,如果他们的收入“超过”社会平均水准,则他们不但收回自己劳动价值,而且还得到一些他们不应该得的“超额”收入,而这个“超额”收入就是马克思讲的“剩余价值”。从社会生产整体而言,如果央企员工获得不属于他们自己的“剩余价值”,这就是剥削、是对于那些“低于”社会平均收入群体的剥削。如果有人认为央企有自己的“特殊贡献”或是“特殊作用”,就应该有高于社会平均水准的“特殊收入”,那么你就站出来具体讲讲他们的“特殊”是什么?如果按照这个“特殊”逻辑的标准,我们就可以推导出:马克思的《资本论》就是彻底错误的,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剩余价值”,世界上也就从来不存在剥削压迫,资本家“剥削压迫”工人也是天经地义的(因为资本家给工人提供工作机会,这就是资本家的特殊作用),我们在这里讨论这些富穷、讨论这些强弱、阶级划分、阶层划分等等就是在扯淡,我们就应该与美国等资本家一样搞“强盗逻辑”、搞掠夺、搞侵略(不侵略就没法掠夺)、搞大棒政策、搞帝国主义、搞大国沙文主义等,那么我们中国也应该与美国一样四处出兵、到处抢劫、甚至推翻那些妨碍我们发财致富它国政权等。
    也许有人认为央企的管理层贪污腐败的大量金钱都是央企内部员工创造的,从这一点上讲,他们也是受剥削的。这个观点不正确。首先,央企员工虽然在工作期间也创造了一部分价值,但是只要他们得到“等于”社会平均水准的收入,那么他们自己创造的劳动价值就收回来了、没有被任何人剥削;只有他们的收入“低于”社会平均收入的时候才存在被剥削。其次,央企管理层贪污腐败的大量金钱是央企“以外群体”创造的“剩余价值”,而不是央企内部员工的剩余价值。同时,如果央企员工的收入“超过”社会平均水准,那么这些员工一样也是在占有其它群体的剩余价值,这些员工也是剥削其它群体的参与者、也是剥削者。
    也许有人认为目前的垄断型央企,也是计划被出卖的对象,只是因为官僚资产阶级内部无法进行合理的分赃而暂时停止了,所以央企里面的员工也将是受害人。对于这个观点我不完全认同。无论那些官僚资产阶级是否也计划出卖央企,但是至少现在还没有变卖,至少现在央企在法律上还是国营国有,至少里面的正式员工还是无期限永久合同,至少他们的主人翁的地位在法律上是存在的。至于他们被出卖的情况,只能到他们被真正出卖后才可以谈,现在谈纯粹是空谈。计划中的东西在没有转化为事实之前就不是事实,只有真正转化为事实后才是事实。我们这里只谈事实,不谈可能,也不谈理想,更不谈计划
    也许央企的工人群众在政治权利方面有不尽人意的地方,央企内部的权利被管理层垄断控制等,但是这些只是政治权利方面的问题、是央企内部管理体制的问题,这些问题并不能掩盖他们占有其它劳动群体剩余价值的本质。我在这里主要讲的是“经济方面”的问题不是“政治方面”的问题,所以给他们分别贴的标签是“穷与富”、而不是其它的。
    中国企业改革最初是从改变经营机制、搞承包制开始的,后来又继续搞“抓大放小”、转变所有制(化公为私)政策。“抓大”就是“保大、保护老大的利益”,就是国家直接控制大型、特大型的企业,国家保证他们的正常生产经营,国家保证他们的正常盈利,国家保证他们能够“按时”的实现国家经济计划、实现发财致富的目标。这些企业就是现在一般所说的“央企”。例如,中石化、中石油、中国电力、中国煤矿、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等。在这些企业里面虽然有的引进了一些西方的管理制度(例如“绩效考核等”),但是他们大多数的工作模式仍然是以过去的传统工作模式为主(“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在这些公司里面,正式职工不存在下岗的概念(除非自己主动离职),他们最坏的结果就是换个工作岗位。因为他们的经营利润有国家“保障”,他们基本都是没有必要担心效益不好,他们只是到发工资的时候,到规定的地方领取“国家保障”的工资就可以。如果他们的单位再私设几个“小金库”、给自己搞点“内部特殊待遇”,那么他们就可以收获更多的“意外收入”。例如,中国电力的内部职工可以“免费用电”,中国移动内部职工可以“免费无限的通话”等就是一个说明。这些工人基本都可以实现国家给他们规划的发财致富的目标(国家给他们规划,给他们保障,没有实现不了的道理),他们现在基本是属于先富群体的。每年国家统计局统计的工人年均收入指数基本就是以他们这些群体为主而得出的,这部分群体工人占当前工人总数的“50%”左右(农民工、合同工、临时工不算),占全国总人口的“17%”左右,我们把这些工人称之为“富哥哥”或“富老大”。
    “放小”就是“放弃老小”、“抛弃老小”、“剥夺老小的利益”,就是放弃小型企业,让那些企业自生自灭。后来连“中型”企业也放弃了。再到后来就直接改变所有制,化公为私、贱卖给私人了事。在这样的情况下,那些企业的工人群众的处境可想而知,下岗的下岗、失业的失业,即使在岗的也要重新签订雇佣合同(有新老板、新主人了)。下岗失业的收入没有人给他们保障、没有政府给他们规划、一切也是自生自灭;那些留岗的人员工资收入待遇也是大打折扣、更多是减半还多(因为新老板、新主人还要节约更多工资待遇先让自己发财致富)。这些转制后的公司企业老板为了最快的发财、发更大的财,一方面制定及其严格的规章管理制度,加大对工人的压迫,让工人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内给他们创造更多的财富;另一方面千变万化的克扣工人工资、减少工人福利待遇,这样他们就可以节约很多对工人的支出、可以为自己发财致富积累更多的资本。在这里面的工人群体被剥夺的几乎只剩下一条内裤,这部分群体占当前总工人数量的“50%”左右,占全国总人口的“17%左右,我们把这个群体叫做“穷弟弟”或“穷老二”。
    “剥削、压迫”可以分为“主动”的剥削压迫与“被动”的剥削压迫。“主动剥削压迫”就是指积极“策划、制定、并执行”剥削压迫的政策制度等行为。“被动剥削压迫”就是指不积极参与剥削压迫、只是保卫并参与分享剥削压迫的成果的行为。“主动的剥削压迫者”就是指剥削压迫行为的主要策划人、制定人、执行人等,也就是起骨干作用的人。例如,“官僚集团”的头目蒋介石、汪精卫、戴笠等,以及私人企业的资本家等。“被动的剥削压迫者”就是指那些主动剥削压迫者的追随者、拥护者、帮凶走狗等,也就是与剥削他人的主要责任人一起分享“他人剩余价值”的员工。例如,追随拥护蒋介石的国民党士兵、特务等,以及保护资本家的打手保镖等。注意这里的“剥削压迫者”不同于“被剥削压迫者”,这里虽然一字之差,但是却是截然相反的两个概念。
    注意:这里的“被动的压迫剥削者”我们不分辨他们是善意的还是恶意,也不分辨他们是自愿的还是不自愿的,更不分辨他们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我们只是从“事实的结果”判断是非好坏:只要是“喝了人血的”就是人类必须反对的。他们即使不是吸血鬼,也是不干净的,绝对不是无辜的、绝对不是没有一点罪恶的;他们至少助纣为虐、做了帮凶、做了走狗!例如蒋介石的那些国民党士兵,也许他们是被迫的、是不自愿的、是无意识跟人民为敌的、不是恶意的与人民为敌的,但是只要他们跟随蒋介石一天、只要他们一天不投降、只要他们妨碍阻止我们消灭蒋介石,我们就可以随时随地的、无条件的消灭他们。对此,我们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需遭受任何的道义谴责,这一切只能怪他们“自己咎由自取、自己不长眼睛”!
    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到当前的工人群体基本可以划分为两大类:先富群体---富哥哥、富老大类;先穷(后富)群体---穷弟弟、穷老二类。现在一些属于后富、先穷群体的工人认为导致自己变穷的根本原因是当家人、父母官的责任,是这个父母官心太黑、不是亲父母(后爸后妈)造成的,并且认为只要打倒黑心父母(后爸后妈),就可以获得解放。我认为这种观点太片面、也很幼稚。原因如下:(1)不是所有的工人都穷了,还有变富的一部分。这个父母虽然变出一个“穷弟弟”,但是他同时也变出一个“富哥哥”来,所以这个父母不是后爸后妈、也不是黑爸黑妈。否则,他们就不会变出一个富哥哥出来,而应该都变穷、变为穷哥穷弟,才合乎常理。所以这样的父母只能说是偏心眼、是一碗水端不平、搞不平等的“偏心父母”(2)这个偏心父母剥削压迫穷弟弟、穷老二的财产后并没有“独吞”,而是与富哥哥、富老大一起“瓜分”了。如果富哥哥没有参与瓜分穷弟弟的财产,那么他也就不会变富、最多是社会平均收入。退一步讲即使富哥哥没有参与瓜分穷弟弟的财产,他至少也是没有反对剥削压迫穷弟弟、至少是拥护支持偏心父母的。换句话说这个富哥哥即使没有与偏心父母狼狈为奸的直接欺负穷弟弟,他至少也做了间接的帮凶、走狗。因为如果这个偏心的父母得不到富哥哥的任何支持的话,他就是“光杆司令”一个,他自己是没有力量、也没有胆量去以少欺多的赤裸裸的压迫剥削穷弟弟的。大家看看那些天天给偏心父母唱赞歌的人群、那些天天唱“春天的故事”的人群、看看那些主张镇压穷弟弟罢工造反的人群,就明白偏心父母的“大后台”是谁了。当年蒋介石如果没有身后的“500万”的国民党士兵做后台,他敢公开的发动内战吗?那些国名党士兵与解放军的士兵有的就是“亲兄弟、亲父子”。虽然那些国民党士兵大部分后来都投降过来,变成了解放军战士,但是为了让这些国民党士兵投降、起义,我们也是牺牲了很多好同志、也是付出巨大代价的,我们一些优秀的指战员就是被这些“无辜”的国民党士兵给杀死的,长征途中“血战湘江”时那些可爱“50000多红军”也不是蒋介石自己亲自开枪杀死的,“鏖战四平”时近9000名的解放军骨干也不是反动派官僚集团亲自杀死的。假使那些国民党士兵不投降,则我们也许现在还在为解放中国而战斗!假使那些国民党士兵不被消灭(投降等于被消灭),则蒋介石就永远不会被彻底打倒,蒋介石也许还在继续剥削压迫人民群众!所以说,在中国的穷弟弟如果想翻身、如果想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一切,仅仅是打倒偏心父母是不够的,还必须打倒他的“大后台”。也就是说如果要打倒“阎王”,必须先要打倒阎王身边的“护法群鬼”,只有如此,“受迫害的小鬼”才可能获得彻底的解放。
    当然在中国工人只有“34%”左右,其余的“66%”是农民(粗略划分)。左右中国前进的力量不是单纯的34%的工人所单方面决定的,66%的农民也是主要的力量。在对付穷弟弟方面,农民扮演的角色是偏心父母的“外援”(嫁出去的姑娘)。农民不是内援,内援是富哥哥。因为工农是两个不同的阶级,具有各自不同的阶级利益。工人内部的利益瓜分的是否平等、是否公平对于农民而言是无关紧要的。无论是哥哥富还是弟弟富,都轮不到这个嫁出去的姐姐(农民)富。即使哥哥弟弟都不富,还有父母富(单纯的官僚集团垄断,今天俄罗斯就是如此),总之是没有姐姐(农民)的任何利益在里面。至于这个姐姐是否帮助偏心的父母、如何的帮助偏心的父母,关键是取决于“偏心父母与姐姐”的利益关系、取决于“姐姐与富哥哥穷弟弟”的利益关系。当年的黑心父母蒋介石就是被农民这个姐姐打跑的,那些工人(无论哥哥还是弟弟)基本是坐享其成。(另见我写的《中国工农“恩怨情仇”浅析》、《新中国的创建人---农民》
    这篇文章主要是从“工人群体内部”关系的角度,即富哥哥、穷弟弟的角度展开的,并没有太多的引入弱姐姐(农民)的内容(具体展开看我的《弱姐、富哥、穷弟、偏父母---昨天、今天、明天》)。中国的问题不仅仅是工人(哥哥弟弟)自己的问题,同时也是包括农民(姐姐)在内的问题。偏心父母侵犯的不仅仅是穷弟弟的利益,还有姐姐的利益,所以如何彻底纠正偏心父母的偏心政策,关键还是哥哥、弟弟、姐姐都要分清自己的利弊得失,一起联合起来、一起反对偏心父母。否则,这个偏心父母就很有可能“蜕变”为类似蒋介石的黑心父母、吃独食的贼心父母,把你们兄弟姐妹一起搞掉!“前苏联的今天”就是最好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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