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私有化带来的怪事
我们假设自己的财物暂时被抢劫了,我们是希望抢劫犯永远合法占有你的财物,还是希望抢劫犯的抢劫行为无法合法,有一天还能收回自己的财物?我们当然想收回自己的财物!
现在有人抢劫了大家的土地,但是在法律上这些土地还是国有的,所以他们没法完全合法的私有,而且在现在的宪法下,有一天还可能被收回。现在他们打着“全民土地私有”的旗号,我们普通人那一点点土地私有了没有任何意义,可我们如果同意这一点土地私有,那少数资本通过抢劫得到的土地也私有了,他们抢劫的成果就合法了!打着让百姓土地私有的旗号,他们抢劫的大量土地也就合法的私有了。他们抢劫得到的土地在法律上私有了,我们以后再也无法收回被他们抢劫的土地。他们打着让你烧火棍私有的旗号,把他们抢劫得到别墅也合法的私有了,那我们大家愿意为了自己的烧火棍,顺便把他们抢劫的别墅也合法吗?现在土地法律上是国有的,他们就存在这样的风险,他们抢劫得到的这些土地,没准有一天因为政策变了,他们拥有的土地就会被收回,所以他们现在就是要把抢劫得到的土地合法的私有,所以他们现在就打着为别人私有的旗号,让自己抢劫的土地也顺便私有了,这样他们抢劫的土地就完全合法了。我们难道愿意让他们抢劫的土地完全合法吗?
我们看这些鼓吹土地私有化的人,都是以前鼓吹搞房地产;掠夺百姓土地的;还有拥有大量土地的人。他们能为普通百姓着想?
土地私有化就带来另一个问题,共产党原来土地改革的目的是让地主把土地给全民,地主虽然不愿意,但是比起让地主把土地给少数人,那他更愿意给全民!但是如果让地主把自己土地给另外少数人私有,那他更不愿意!比如让地主选择把土地给全民平分还是把土地给孔祥熙一家,那他会选择什么?因为全民拥有土地的土改是历史趋势,而把土地给少数人分是邪恶的!如果让地主选择把土地给全民分还是给少部分私有,那地主肯定选全民。如果让地主把土地给少数人私有,那肯定是邪恶的!共产党当年土改是为了全民,那现在再搞土地私有化,就等于把当年地主的土地,通过共产党转手给了现在少数资本和官僚资本,那就等于把这一部分私人的土地给了另一部分私人。共产党为了国家把土地给全民那就是进步合法的,而把土地从这一部分私人转手给另一部分私人,那就是倒退!这还会出一个问题:如果现在土地私有化,就等于说以前土改错了,那按照法理,我以前的地主就可以去法院要求现在的资本家把土地还给我,到时候都去法院起诉,那就发生以前的地主和现在的资本家打架,这如何解决?呵呵!
现在有些人打着为以前地主说话的旗号,污蔑土改,说土改错了,这些人似乎是为以前地主说话,实际他们是为了自己抢劫土地说话!现在很多人拥有了抢劫的土地,但是在现在的宪法下无法完全合法,于是为了自己的抢劫成果合法,他们就要推翻土改以后建立的宪法和土地属于全民的法律,这样他们才能私有抢劫来的土地!这就让他们挑动以前地主的怨气,最后打着为以前地主说话旗号,推翻以前土改的合法性,最后他们才能让他们抢劫得到的土地合法!其实他们是打着以前地主说话的旗号,让自己通过的抢劫得到的土地完全合法!以前地主少数人拥有土地已经被历史证明是失败的,难道以前的地主愿意为现在少数资本家拥有土地呐喊?让地主选择是把土地给全民,还是把土地给少数资本家,那他们一般不会愿意把自己土地给别的资本家。如果现在鼓吹土地私有化的人真是为了以前的地主,那他们为啥不让现在的资本家把土地给以前的地主?但是现在有人打着为以前地主说话的旗号,其实也是为了自己拥有抢劫得到的土地!我们全国除了那些抢劫犯本人以外,能有人愿意他们抢劫的到的土地完全合法吗?
没有土改以前,中国养活不了5亿人口,农业无法提供剩余进行工业化。而建国科技和49年时候没有多大变化,只是进行了土改,到了60年代就能养活6亿人,还能为工业提供剩余,这就是说明地主模式在中国是落后的。周边的日本还有我国台湾地区都搞了土改,而台湾地区搞土改也是蒋介石学了毛主席的经验,蒋介石因为失败,不得不学毛主席搞土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