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沭阳县招商办干部侵吞投资商巨额财产!
朱苏阳在江苏沭阳马厂镇投资遭遇招商办干部侵吞资产,协议签订后遭暴力阻挠,企业被低价转让,损失近四百万,引发对招商环境和政府公信力的质疑。
江苏省沭阳县招商办干部侵吞投资商巨额财产!
——招商变坑商,沭阳县马厂镇投资环境令人震惊!
我叫朱苏阳,苏州市金阊区人。2007年底,在沭阳县马厂镇招商人员的招引下到该镇去考察,谈判完成后于2008年8月9日与沭阳海沭木制品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确定以500万元人民币、分两年付清的方式,收购沭阳海沭木制品有限公司全部资产。然而,在我成立新公司苏阳木业有限公司准备接手经营时,却出现了一系列乱象我无法理解。我非但无法正常接手经营,反而使我追加投资的数百万资产血本无归!
2008年8月9日,我和沭阳海沭木制品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双方确认以2008年7月31日为上述自然转让的基准日,在基准日前(含基准日),企业的资产所有权归甲方沭阳海沭木制品有限公司所有,所涉资产所发生的相应费用、债权债务、应收款应付款等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担;基准日之后,所涉资产所发生的相应费用、债权债务、应收款应付款等均由我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双方还约定资产的价格以500万元人民币转让,以基准日2008年7月31日起两年内,即2010年7月31日前支付完毕。双方还明确约定了资产转让的相应手续,以及双方应切实履行的双方职责,保证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一般看来,只要协议签订盖章合法生效之日起,资产就归我所有,我只要按约定在2010年7月31日之前付清协议约定的500万资产转让金即可。
然而,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就不断有不法分子在当地个别官员的挑唆下挑头闹事,甚至动手殴打我工作人员,致使我企业根本无法正常接手营业,迫于无奈企业只好停业。停业后,在原招商办主任张志刚和原镇纪委书记陈健的指使下,原海沭木制品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杨国英等竟与沭阳县沪峰包装材料厂串通,伪造合同(伪造的协议时间为2009年3月5日,在我与沭阳海沭木制品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的时间2008年8月9日之后)以260万元的价格将本已属于我的企业低价非法转让,致使我的巨额投资蒙受损失,显然这是严重违背事实的违法行为。海沭木制品有限公司占地58亩,厂房共计1万7千平方米,还有近三百万的生产流水线及设备。目前,以上资产仅以260万元处理给当地人,转让款260万均被张某某和陈某以协议的行式非法侵吞。其明目张胆的损公肥私的不法行为令人震惊,如此侵吞投资客商资产的行为令人寒心,以后还有谁敢来投资?
马厂镇的招商干部张志刚和原镇纪委的陈健,还对海沭公司放高利贷,还以假名字领工资、报销巨额费用,占用企业车辆,同时,还控制了企业的基础建设和原材料的采购,更有甚者利用原企业的名称,骗取省技改资金41万元私分。更让人瞠目结舌的是,他们在当地有权势官员撑腰下有恃无恐,在无理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就施以暴力,殴打我苏阳公司的技术人员,当地公安部门在报案后碍于淫威也不作处理。
另外,在我接手经营沭阳海沭木制品有限公司之前,从2008年2月4日至2008年5月22日,沭阳海沭木制品有限公司多次从我处借款(有借款凭证,并加盖了公司财务印章),累计达158.1万元。目前,当地法院已确认此债务。
我迫于当地官员的淫威,及不法分子的不断挑唆闹事的情况下,再也无法接手该企业经营,但是,张志刚、陈健等人以低价转让形式侵吞该企业,造成我直接损失近四百万元,就连法院判决的我借给海沭木制品公司的158.1万元,至今分文没有收回,这是我无法理解和无法接受的!
招商演变成坑商!有这样的招商环境,何以发展经济,何以利国利民?当地政府失去公信力、招商环境严重败坏,影响了当地政府形象,如此帮办,实乃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应严加惩办!也希望当地领导整治招商环境,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利益,责成相关当事人归还我的款项,弥补我的经济损失!此等招商黑幕,此类害群之马,理应肃清和严惩!
受骗人: 朱苏阳
(本人对帖子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招商变坑商,沭阳县马厂镇投资环境令人震惊!
我叫朱苏阳,苏州市金阊区人。2007年底,在沭阳县马厂镇招商人员的招引下到该镇去考察,谈判完成后于2008年8月9日与沭阳海沭木制品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确定以500万元人民币、分两年付清的方式,收购沭阳海沭木制品有限公司全部资产。然而,在我成立新公司苏阳木业有限公司准备接手经营时,却出现了一系列乱象我无法理解。我非但无法正常接手经营,反而使我追加投资的数百万资产血本无归!
2008年8月9日,我和沭阳海沭木制品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双方确认以2008年7月31日为上述自然转让的基准日,在基准日前(含基准日),企业的资产所有权归甲方沭阳海沭木制品有限公司所有,所涉资产所发生的相应费用、债权债务、应收款应付款等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担;基准日之后,所涉资产所发生的相应费用、债权债务、应收款应付款等均由我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双方还约定资产的价格以500万元人民币转让,以基准日2008年7月31日起两年内,即2010年7月31日前支付完毕。双方还明确约定了资产转让的相应手续,以及双方应切实履行的双方职责,保证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一般看来,只要协议签订盖章合法生效之日起,资产就归我所有,我只要按约定在2010年7月31日之前付清协议约定的500万资产转让金即可。
然而,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就不断有不法分子在当地个别官员的挑唆下挑头闹事,甚至动手殴打我工作人员,致使我企业根本无法正常接手营业,迫于无奈企业只好停业。停业后,在原招商办主任张志刚和原镇纪委书记陈健的指使下,原海沭木制品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杨国英等竟与沭阳县沪峰包装材料厂串通,伪造合同(伪造的协议时间为2009年3月5日,在我与沭阳海沭木制品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的时间2008年8月9日之后)以260万元的价格将本已属于我的企业低价非法转让,致使我的巨额投资蒙受损失,显然这是严重违背事实的违法行为。海沭木制品有限公司占地58亩,厂房共计1万7千平方米,还有近三百万的生产流水线及设备。目前,以上资产仅以260万元处理给当地人,转让款260万均被张某某和陈某以协议的行式非法侵吞。其明目张胆的损公肥私的不法行为令人震惊,如此侵吞投资客商资产的行为令人寒心,以后还有谁敢来投资?
马厂镇的招商干部张志刚和原镇纪委的陈健,还对海沭公司放高利贷,还以假名字领工资、报销巨额费用,占用企业车辆,同时,还控制了企业的基础建设和原材料的采购,更有甚者利用原企业的名称,骗取省技改资金41万元私分。更让人瞠目结舌的是,他们在当地有权势官员撑腰下有恃无恐,在无理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就施以暴力,殴打我苏阳公司的技术人员,当地公安部门在报案后碍于淫威也不作处理。
另外,在我接手经营沭阳海沭木制品有限公司之前,从2008年2月4日至2008年5月22日,沭阳海沭木制品有限公司多次从我处借款(有借款凭证,并加盖了公司财务印章),累计达158.1万元。目前,当地法院已确认此债务。
我迫于当地官员的淫威,及不法分子的不断挑唆闹事的情况下,再也无法接手该企业经营,但是,张志刚、陈健等人以低价转让形式侵吞该企业,造成我直接损失近四百万元,就连法院判决的我借给海沭木制品公司的158.1万元,至今分文没有收回,这是我无法理解和无法接受的!
招商演变成坑商!有这样的招商环境,何以发展经济,何以利国利民?当地政府失去公信力、招商环境严重败坏,影响了当地政府形象,如此帮办,实乃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应严加惩办!也希望当地领导整治招商环境,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利益,责成相关当事人归还我的款项,弥补我的经济损失!此等招商黑幕,此类害群之马,理应肃清和严惩!
受骗人: 朱苏阳
(本人对帖子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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