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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哥”咋就成了人大代表?

火烧 2010-11-03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质疑撞哥成为人大代表的合理性,指出其缺乏人民性,反映当前人大代表选举形式化问题,强调人民权力归属与民主体制建设的重要性。

人民网 11月2日 引大河网消息,河南某县人大代表酒后驾车撞人,边撞边喊“轧死你”。这位“撞哥”据称为当地一房地产公司老板,县人大代表。事发当晚“撞家贤侄”砸破了派出所的门,还叫嚣“我看派出所能咋着”(链接:http://pic.people.com.cn/GB/159992/159996/13103628.html)。  

从消息内容看,事件本身的性质并非十分严重。“撞哥”既没有像南京 那位 先生一样醉得无法控制自己,也没有杀人故意,因为开宝马车撞死一二个人并非难事,而本次事件中并没有人员重伤或死亡的消息。“轧死你”的叫喊可能只是某种情绪的发泄。既不能因为其为人大代表就加重处罚,也不能因为其为人大代表就予以放纵。从法律上处理此次事件并非难事。严重的问题是,这样的人是怎样成为人大代表的?  

“撞哥”显然不具备人大代表所必须具备的人民性,或许具有代表性,但也绝非代表人民。人民选出代表就是为了让他为自己说话,那么“撞哥”显然不是人民选出的,选他当代表的另有其人。退一万步,就算“撞哥”当选人大代表的确经过了严格的程序,那么也仅是程序,也仅是体现了某些法律专家所叫嚣的“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没有任何关系。  

像“撞哥”这样的人大代表绝非一人,仅近年来披露出来的就颇为不少。而顶着人大代表的名而不替人民说话不替人民办事的,则是车载斗量,不可计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新中国刚一成立就宣布了的,后又被庄严地写入了宪法。然而时至今日,人民代表代表人民仍然还是一个笑话。人民掌握权力是根本,民主体制、程序、措施是枝杈。当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是由并非代表人民的人组成时,根本便已丧失,民主之树谈何根深叶茂?中国的民主之路还很远,由此可见一斑。  

言一及此,便有“有识之士”要感叹中国人的素质低下,“没有权利意识、没有市民意识、没有政治头脑”云云。谓之人大代表的选举多是走形式,民众宁愿诉诸于上访、闹事,也不愿意在人大代表选举上费脑筋。所以才出现了人大代表选举中的“领导定、群众选”的怪现象。此种说词,固然是有道理,但却只是现象并非实质。人民对人大代表选举的漠视并非“没有政治头脑”,而是“太有政治头脑”,他们很清楚,选出代表也没用,因为人大没有必要的权力,类似于“聋子耳朵”。“党委有权,政府有钱,人大举手,政协发言”,这并非造谣。如果人大从“聋子耳朵”的角色转化为“李小龙的拳脚”,成为实权机关,人大代表一言九鼎,那么公众必然重视起人大代表选举。若是这样,今后因为强拆而引发的上访、闹事可能会被选举违规所替代。真正的民主建设,可能从这个时候才会起步。而如今日报端所报导的垃圾般的人大代表也必将会被彻底清除。  

有人可能会说,人大代表一般都挺牛的,怎么人大就不牛呢?这里面的东西,我也搞不太明白。反正组成人员越牛,这个机构往往就越不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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