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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罕,你在哪里?  子罕,你在哪里?

火烧 2010-08-16 00:00:00 中华文化 1048
文章讲述子罕以不贪为宝的廉洁故事,对比现代贪腐案例,强调清廉为生命的价值,弘扬廉洁奉公精神。

 

子罕,你在哪里?  

每天的所见所闻,常常让我想起一个人,就像在浑浊的屋子里,总想打开一扇窗,让一缕新鲜的空气涌进来。  

  

这个人既不是我的亲戚,也不是我的朋友。  

他是远在两千多年以前,春秋宋国的一位掌管工程的大臣,名叫子罕。  

历史上没有留下关于他太多的其他记录,但他却给我们留下了一个美丽的故事。  

这个故事就足以让他千古留名。  

  

一,美丽真实的故事  

《 左传•襄公十五年 》有这样一段记载: 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   

  

翻译过来就是:宋国有人得到一块宝玉,把它献给子罕。子罕不接受。献玉的人说:“拿给琢玉工匠看过,工匠认为是宝物,所以才敢进献。”子罕说:“我以不贪为宝,你以玉为宝;如果你把玉给我,我们两人都失去了各自的宝物,不如各人保有自己的宝物。”  

  

这个两千年以前的故事,今日读来仍让人感到亲切,仍让人心生敬意。  

  

二, 以不贪为宝,以清廉为生命,难能可贵  

  

献玉者认为以子罕的身份更适合佩戴此玉,故而献之,动机就这么简单。他并没有因此要求掌管工程大权的子罕给他“承包工程”。  

  

献玉者无行贿之意,子罕无受贿之嫌。子罕不受他人之玉,并不是担心什么后果。既不用担心传出去群众说他贪腐,也不怕被揭发后实行“双规”,更不用但心判刑锒铛入狱。  

辞玉,仅仅是他对另外一种“宝”的追求:不贪人财,不受人利。  

生产力低下的两千多年前,论价值,宝玉贵可抵城,但他毫不动心,以受人之玉为耻,不受人之玉为宝。  

  

能至此,斯时斯人可贵,今日更难能可贵!  

  

三.另外几个难忘而难受的故事  

大概十多年了吧。某市有一位李副市长,自基层干起,一直兢兢业业,勤勤恳恳,艰苦朴素,任劳任怨,。他的“几个千”(千辛万苦,千方百计,千难万险,千山万水…)的经验传遍全国大地;“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XX奖章获得者”…几乎所有的光环都罩到了他的头上,后来又成了中共中央委员。一天,他突然在工作岗位因病不幸去世。据说中央决定在全国树立这个“焦裕禄”式的典型,号召全体党员干部向他学习。但万万没有想到,之后无意在他的工作单位和他家中发现巨额不明来源现金(大概因走得太突然未及处理),原来他也是个有贪污劣迹的人。盖棺都难定论,此事好不尴尬,“号召全国向他学习”的事只好作罢。  

听到此消息,不胜唏嘘。  

难道金钱的诱惑力就这么大吗?贪腐文化就这样无孔不入吗?  

  

大概十五年前,有一位长期住在美国的朋友回来,曾善意地问我,你认为中国的干部中有多少是清廉的,不贪的?我当时毫不犹豫地回答:至少有30%。我想当然的理由是:在党这么多年的教育下,总有一批有信仰有理想的人吧!  

但是当他十年后再问我这同一个问题的时候,我不知怎么回答了,因为我估计这个数不会大于3%。当然有人会有比我更好的答案,那只是在贪腐文化下人们的标准变了。我用的依然是毛泽东时代的标准。  

  

子罕,你在哪里?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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