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房产黑洞-上海帝景苑项目建设中的违法犯罪事实
一个房产黑洞
—— 一个Lawyer的公开信
http://sh.focus.cn/msgview/10062/178339941.html
我是上海市白玉兰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上海荣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黄进益董事长(印尼华侨)的代理人。您每日看到位于上海徐家汇肇家浜路宛平路口六幢耸立的“帝景苑”豪宅就是该公司开发的。但,您是否知晓:这个成本才4亿多元、销售额高达10多亿元的暴_利项目,公司合资一方总经理蔡青峰(台商)伙同上瑞会计师事务所主任郁平等虚报成本人民币9亿多元,利润仅剩二千万元,巨大的利润哪里去了?国家应当征收的上亿税_收哪里去了?黄董事长举_报总经理蔡青峰偷_逃国家税_收上亿、贿_赂国家干部上亿、侵_占公司财产上亿,同时相邻房地产项目数十亿国有资产失控,历时两年多,政_府_有_关_部_门至今未作处理
一、帝景苑项目的基本情况
帝景苑项目由六幢高楼、8万平方米组成,上海荣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有三个股东。由黄进益先生为代表的香港荣福共投资了2500万美金,占股85%。2003年,香港荣福将53%股权转让给蔡青峰一方兆丰国际名下,股权转让款应约为1亿元,但蔡青峰等至今未付。转股后,各方持股比例为:香港荣福46%,兆丰国际53%,上海广电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义上1%,实际得房14000平方米。黄进益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实际经营管理者蔡青峰担任总经理。
帝景苑项目属于上海知名的高档住宅,根据评估,该项目总投资成本约人民币4亿元,仅销售收入就超过人民币10亿元。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由上瑞会计师事务所郁平作出的税务清算报告:帝景苑项目仅实现利润人民币2000余万元。在二者巨大的落差背后,隐藏的是诸多政府官员、不法商人实施权_钱_交_易、偷_逃国家上亿税_收、侵_吞国_有_资_产数十亿、迫_害_爱_国_华_侨的重重黑幕。
二、帝景苑项目建设中的违_法_犯_罪事实
1、关于蔡青峰等行_贿政府官员的问题
在帝景苑项目开发建设中,总经理蔡青峰以公建配套面积从原有总建筑面积的7%调整至4%为由,通过上海鑫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私营公司)签订虚假包干合同将5030万元划出,用于打点徐汇区政府的方方面面;蔡青峰还通过注册在郊区的上海清建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汇出206万元“犒劳”上海市规划局的相关“有功”人员。
2、关于部分政府官员折扣购房的问题
由于帝景苑项目所处地段繁华,吸引了税_务、房_地、规_划、工_商、公_安等政府部门官员的眼球。除涉及CLY案被查处判刑的陆_天_明、严_金_宝、朱_文_锦三人外,还有新锦江股份公司总经理杨原平、徐汇区前副区_长费海滨、宝山公_安分局政委李征静(原黄浦公_安_分_局副局长)、上海市工商局办公室主任杜贵根、前_市_委主要领_导的秘书张志蛟等人,购房折扣高达三至五成。更有莘庄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杨开平六折买入,转手获利200多万。他们的交易都有原始记录,如李征静原先的交易价格为每平米10290元,后降到每平米7000元,差价50万余元。作为“回报”, 李征静动用警力跨区为蔡青峰办私案,这是典型的权_钱_交_易。
3、关于蔡青峰伙同会计师、税务稽查人员做假帐偷_逃_国_家_税_款的问题
2006年底蔡青峰伙同上瑞会计师事务所郁平做了一份税务清算报告,虚列成本5.2亿元,偷_逃国家税收上亿。如,原外销房土地出让金为1.2亿元,后转为内销房土地出让金为2千万元,仍以1.2亿元作土地成本,虚增一亿元。还有虚列回购款2.4亿元,多报电站费用6200万元及其他各项不实费用。甚至于税务稽查人员一起参与做假报告,触目惊心。
4、关于蔡青峰等非_法_侵_占上海荣福公司财产的问题
蔡青峰与上海居益置业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签订虚假代销合同,将帝景苑房屋销售款7100万元非_法转入该公司,即刻又转入蔡青峰控制的账户内,侵占公司财产7100万元。本案证据确凿,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有何理由不予立案查处?蔡青峰的洗_钱行为均通过建行黄浦支行操作,经办人是信贷员郑卫民。郑在帝景苑共买了七套房,现已辞职。
5、关于蔡青峰等虚_假_交_易侵_占_国有资产的问题
2003年,蔡青峰等以3687万的低价获得帝景苑相邻地块3596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却不依法签订《委托动拆迁及配套合同》,非法获利数亿,涉案人包括原上海广电公司董事长的王成明(2007年因受_贿_罪、共同贪-污-罪被判处死缓)、原上广电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陆天明(2007年因共同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但是令人震惊的是, 2007年上广电房地产有限公司某些人仍与蔡青峰合谋,竟违法将上海广万置业有限公司的董事5位变更为6位,蔡青峰一方占有4席,全面掌控公司。公司帐面资产总额3.88亿元、负债3.38亿元、净资产5000万元的公司,据东方早报2008年7月11日披露,蔡青峰准备转让所谓的帝景苑二期套现22亿。蔡的违-法“控股”行径将直接导致数十亿国有资产面临流失的风险。蔡青峰同时将其在上海广万置业有限公司3245万元的投资、十几亿元的权益转到无业人员陈××与乔××(黄浦地产职工)名下,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职务仍由蔡青峰等人担任,陈××与乔××只是名义上的股东。
三、法院枉-法-裁-判,公安机关包-庇,税务稽查做假-帐
蔡青峰利用公司的实际经营控制权做假帐侵-吞公司利润、偷-逃国家税-收、贿-赂国家干部、侵-占国有资产,数额特别巨大,且毁灭账册,冒充黄董事长签名(经司法鉴定确认)嫁祸于人,令黄董事长不但血本无归,还要承担法定代表人的相关法律责任。各司法机关的态度如下:
1、一中院枉法裁判:黄董事长向政府部门多次举报蔡青峰的违--法行为,招致报复。蔡青峰鼓动翁静玉等人制造一起股票回购假案(2006)沪一中民五(商)初字第137号,陷害黄董事长,还查封黄董事长的房产,令其在上海无立足之地。我当时与蔡青峰一方所聘请的“名律师”(上海市政协委员)都列席了上海荣福公司的股东会,因此对案情的真相是一清二楚的,且有会议记录和对账单。但令人震惊的是,该案主审法官黄英与翁、蔡等人的代理律师戴作隽勾-结,抽调证据,严重违-反诉讼程序,以相关证据系复印件为由,拒绝以职权调查事实的合法请求,武断认定黄董事长分文未付,追究黄本金1694万元、利息1200万元。
2、黄董事长于06年9月向黄浦区人民法院法院提起知情权诉讼。但可悲的是,自06年立案至今已有两年多,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仍拖延不判。一位爱国华商为了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行使知情权,却迟迟无法及时得到司法救济,公司董事长连公司的账册和相关文件都看不到,岂非咄咄怪事。
3、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三支队起先对蔡青峰侵--占公司7100万元一案到居益公司调查,因为上瑞会计师事务所郁平做虚-假的见证报告,告知这是正常交易不予立案。后有材料证明居益公司营业额七千多万,利润仅五万,7100万元又回到蔡青峰控制的帐号,实际是居益公司为蔡青峰洗钱。经办人员告知:个人认为应立案,但上级不同意,并将举报材料转市检察院。
4、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五支队对举报蔡青峰偷逃税收一事,明确表示蔡青峰涉-嫌犯罪。根据与税务局分工,应该由税务局稽查单位先稽查,如涉案人毁灭帐册、对抗稽查,需采取强制措施的,也应由税务机关提出要求,并主动到税务稽查六分局沟通。据悉,税务部门未给答复。
5、税务局稽查六局从2007年1月22日起陆续给了六份回复。先是指责举报材料与核实情况有差异,后又告知项目由征管分局清算。不但包庇蔡青峰侵占公司7100万元的违法行为及上瑞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虚假的见证报告,又做稽查工作报告虚列成本一亿元。最后通知因上海荣福公司无法提供完整的帐册凭证、报表等资料,难以核实有关成本费用支出的真实性,由税务主管部门核定应纳税额,但至今未有结果。税务稽查部门有关人员的失职违法行为令人愤慨。
我作为黄董事长的代理律师,近年来不遗余力地协助调查提供资料,并向方方面面举报此案。但除了徐汇检察院做了些工作以外,其它公安、税务部门要么互相推诿,要么查而不办。事实上,各部门的具体经办人员一致认为本案事实基本清楚、证据基本属实,应立案追究蔡青峰等人的刑事责任。但案件一到上级部门,就被压下,到底有何内-幕,值得深思。我曾带着铺盖,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举报税务局第六稽查局有关领导涉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至今未回复。我认为虽然涉案违法违规干部人数极少,但能量很大,危害严重,影响极坏,要对“两面人”引起高度警惕。
今年,上海的各项税收指标出现了18年来的首次负增长,面对特殊困难,非常时期,要实现“四个确保”,“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干部是决定因素,正如毛_Z_X所说,“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决定一切”,H/J/T总书记近日也特别强调要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只有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的领导干部队伍,才能领导广大市民共同奋斗,渡过这个难关。
我作为一名人民律师,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国家上亿的税收、数十亿国有资产流失,对违/法/犯/罪人员不予查处,司法腐/败,外商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而无动于衷,因此给您写这封公开信,我对我所反映材料的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此致!
上海市白玉兰律/师事务所:宋濂溥律/师
2009年02月05日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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