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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法院:“我拖也拖死你!”

火烧 2011-07-29 00:00:00 网友时评 1033
白城市法院被指帮助个体户抢夺国有资产,东方红冷库职工维权无果,法院拒不执行回转,引发社会关注。

白城市中院居然帮助个体户:抢夺国有资产!当东方红冷库职工最终胜诉后,他们又公然玩起了“躲猫猫”:拒不执行回转!当职工们到法院上访要求执行回转时,白城中院法官竟大放狂言:  

“我拖也拖死你!”  

吉林省大安市东方红农场安广冷库曾经是一个很不错的国有企业,然而,自从2002年4月19日白城市中级法院下了一道支付令以后,一场个体户对国有资产的侵吞就开始了。从那以后,职工被迫下岗失业到处流浪,法人代表得了脑血栓连走路都是十分困难,而抢夺国有资产的个体户却肥得流油。这一切,都是因为有白城中院帮的忙。2011年7月12日,该冷库法人代表于永东拖着两条移动十分困难的腿,说起来这桩官司怎么也掩饰不住心中的愤怒和不平。   

法院帮忙 个体户疯狂抢夺国有资产  

    

大安市东方红农场安广冷库成立于1984年,属于国有企业,为了安置内部职工家属和子女就业,农场开办了安广冷库,但一直没有办理营业执照。1988年原为农场职工的郭守林通过内部发包承包了农场,承包期为五年。在承包期间,郭守林分几次以个人名义从农业银行贷款15.9万元,后长期未能偿还。1993年,安广冷库正式成立,办理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是于永东,冷库有职工20名,固定资产102万元,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每年盈利至少在30万元,上缴利税7万元,是大安市效益很好的小型国有企业。尽管冷库小得不起眼,可在一些人的眼中,那可是一块流油的肥肉!于是就有人打上了冷库的主意,但一直没有机会。  

据冷库职工介绍:2002年,中国长城国有资产公司成立后,开始大量收购国有不良资产。安广冷库虽然并非不良资产,但因其效益好而备受关注。当时大安市有个做小买卖的个体户叫梁玉生的,其连襟和小姨子都在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分公司工作,梁找到他们说:大安市有个冷库要处理,非常不错,于是几个人就开始运作此事。他们通过关系找到时任白城中院院长的卢某,卢某再找到时任白城中院执行局副局长的刘学军。此时,郭守林当初以个人名义贷的15.9万元已经以不良资产的名义划归长城公司,刘学军就以长城公司长春办事处起诉东方红冷库还款的名义,于2002年4月19日向冷库下达了一道支付令(见2002【白督字第11号】),要求“被申请人大安市东方红冷库应当自接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494,881.84元。”随后,白城中院又下发了白督执字2002第11号民事裁定书和白执字第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在未经冷库知道和评估、拍卖等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将冷库价值100多万元的国有资产以15.3万元的价格给了长城公司,长城公司又将冷库卖给了个体户梁玉生。东方红冷库得知这一情况后,向白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白城市检察院于2004年以白检民字第一号检查意见书,要求白城中院纠正错误,但白城法院拒不纠正,反而采取了更加疯狂的强制手段!2005年4月24日,白城法院大队人马开到安广。职工们得知法院要来强制执行后,纷纷赶到冷库护厂,他们把冷库团团围住,誓死要与冷库共存亡,但是白城法院出动大批法警将职工抓走,并将法人代表于永东拘留,强行将冷库全部资产执行给了个体户梁玉生!至此,个体户梁玉生抢夺国有资产的阴谋终于得逞了。  

历尽波折  东方红冷库最终胜诉  

国有资产遭抢夺后,冷库职工紧急将此情况反映到到吉林省纪委,在省纪委和白城市纪委的查处下,白城中院于2006年5月5日下发了白督执字11—1、11—2两份裁定书,撤销了白督执字第11号支付令和第11号裁定书,裁定长城公司将冷库的全部财产归还东方红冷库。但白城中院个别人马上要求长城公司起诉东方红冷库,以东方红冷库欠款本息49400元为由要求东方红冷库归还欠款,并将冷库保全。大安市法院审理认为,依照《民法通则》第36条之规定,东方红冷库不具备长城公司诉讼的被告资格,下发了2006安民初字第208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诉讼。但随后白城中院又以长城公司直接向白城市中级法院上诉为由,在未经开庭审理的情况下,下发了2007白民终字第6号民事裁定书,撤销了大安市法院安民初字的第208号裁定书,发回大安市法院重审。在重审期间,白城中院却指示大安市法院判东方红冷库欠长城公司款事实存在。大安市法院的安民初字2008号判决出来后,东方红冷库再次向大安市检察院申诉,白城市检察院以判决适用法律错误、证据不足、诉讼主体不适格、判决显失公平为由,再次向白城中院提起抗诉。  

大安市法院2009年4月17日再次开庭,并于同年8月7日做出了2009大民再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长城公司的起诉,后经长城公司上诉和重审,2010年3月,大安市法院再次做出判决书,认为郭守林当初向银行贷款属于个人行为,与东方红冷库没有任何关系,驳回了长城公司的起诉。  

                玩弄花样  企业职工被搞托得惨不忍睹  

   

至此,东方红冷库最终全面胜诉,白城中院应当为东方红冷库执行回转。但在白城中院还没有执行回转之前,梁玉生又向白城中院起诉长城公司,白城中院又以2009年白中终字第650号判决书,判决长城公司赔偿梁玉生各项损失共计278万元,长城公司随即以自己也遭受损失和原标地物已不能执行回转为由抗拒法院执行回转,而白城中院则将计就计,一直拖延至今不予执行。为了要求执行回转,2010年6月18日,东方红冷库法人代表于永东和老伴一起到白城中院上访,白城中院执行局一个叫崔立全的处长竟然带领几名法警将于抬出法院后扔到法院大门口的水泥地上,崔还公开扬言:“我拖也拖死你!”于永东因为此前被法院拘留而得了脑血栓,此时被气得脑血栓发作,倒在地上竟达四个多小时,连尿在裤子里都不知道!  

为了应付东方红冷库不断上访的职工,2010年10月25日,白城中院院长程金跃发布了一个动迁公告,并张贴在东方红冷库办公室和冷库之间,要求长城公司于2010年11月5日迁出冷库,否则强制执行,但是时至今日也没有强制执行!而白城中院当初强制执行东方红冷库的那个威风劲也不见了。  

据悉,今年初,白城中院曾经想通过调节解决问题,由长城公司出20万元,法院出5万元,一次性赔偿东方红冷库,但要求冷库方放弃所有诉讼权利。东方红冷库方面坚决不同意这样处理,他们认为:由于白城中院的错误,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已经达到五六百万元了,仅仅给这么一点赔偿是绝对不可以接受的。  

由于案件拖了9年而不决,东方红冷库职工早己被拖的身陷绝境。因为白城中院未给冷库破产保护,又收走了全部资产,冷库职工享受不到国企下岗补贴和各项政策,只好四处打工,身体好一点的还能挣点钱,身体有病的,只能在家里靠低保生活,更有很多职工得了病也无钱医治,生活极其悲惨!  

7月12日,记者在安广镇见到了东方红冷库法人代表于永东。令人感到震惊的是,老于刚刚61岁,竟然连走路说话都十分费劲。他说,在被法院拘留前,他的身体是很好的,就是因为白城中院将他拘留后,他一股火得了脑血栓,现在什么都干不了了,不仅如此,还需要有人在身边伺候,每年光吃药就需要花五六万元,都是儿女们强凑的。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东方红冷库职工多是农场职工家属,一家人有几个人都是在冷库上班,冷库被抢走后,许多家庭都是“全军覆没”,他们既没有土地,又没有工作,还没有享受到国企下岗职工待遇,打工还没有好身体,只能期盼着白城中级法院大发慈悲,早日把冷库归还到他们手中。  

中国深度观察网观察员 中国焦点新闻网特约记者李广军 赵冬梅 发自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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