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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工人被逼上绝路

火烧 2010-11-12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陈志强儿子因邻里纠纷被警方管押,坠楼身亡,家属要求警方出具非正常死亡结论未果,至今遗体滞留殡仪馆,引发社会关注与不满。

我叫陈志强,原浙江省嘉善县县国营渔场副场长,90年代失业,妻王均花,原嘉善丝厂生产骨干,团干部,98年失业,独子陈敏俊25岁,自幼喜爱书法,2008年被上海市书协会评定为八级书法家(注:最高九级),平时以辅导学生书法为业,一家三口全部靠小本经营与自谋职业为生。谁知,在2010年5月4日这天傍晚,一向少言寡语,讲话斯文的独子陈敏俊死在不肯负责任的县公安局警察手中,至今遗体还放在县殡仪馆内。  

事情经过:由于我的东隔壁邻居姚红妹,为求来生幸福,长期以来聚合外来念佛之人,在家烧香拜佛做佛事,严重地影响我儿书法创作、练笔与备课、辅导,使性格一向的儿子感到心里极度烦躁,在5月4日那天的傍晚,一怒之下与姚红妹夫妇发生口角,导致用刀伤人。  

事发后,我拦腰抱住儿子,妻当即报警,先后来了10余名警察,先是巡特警,后是魏塘派出所警员和110警察。由于三方来人,无人统一指挥,现场极度混乱,他们用警绳将我儿子捆绑后,我将儿交于专人牵拉警绳的警员管押(我们在2010年8月14日信访听证会上,清晰地看到了县公安局出具的照片影像中有:负责牵带捆绑我儿子警绳的警员,在管押我儿子时,由于警员人数众多而发生拥挤,将我儿子挤摔出6护栏而堕楼,使手持警绳的警员之手被严重勒破受伤)。这一不争的事实,足以证明:我儿子是在警力完全控制的情况下而发生堕楼身亡的事件。这是一起警察在管押无反抗情况发生的人员时所发生的非正常死亡事件,分安局部门理应依法给死者家属一个非正常死亡的书面结论,以便死者家属全省殓尸与维权,但公安部门在死者家属多次哀求下拒不肯出具,至今不给(目前已有半年之多,死者还在还殡仪馆),这空间为何?我儿是死在不肯负责任的警察之手,警方难道无任何责任?我们百思不得其解?以解百姓寝食难安、求死不能的倒悬之急。久拖不决,天怨人怒,法理难容。难道要逼我们走上杨佳的路嘛?  

心绪烦躁、焰书切切,为安心绪,哀笔致函,万望谅解,不胜感谢。  

死者家属 父:陈志强  

     母:王均花  

通信地址:浙江省嘉善县魏塘街道体育北路27弄2号楼604室

电话:15905836041  

        2010年11月6日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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