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企业发放“党龄工资”该不该?
内蒙古赤峰奔腾集团创新激励机制引发争议
非公企业发放“党龄工资”该不该?
●徐永升
近日,在内蒙古赤峰市创先争优活动观摩会上,非公企业奔腾集团推出的一项党内激励机制让与会者耳目一新。凡是本企业的中共党员,每一年党龄每月可享受20到50元不等的“党龄工资”,此举引发了观摩团一行的热议。与会者认为,这是新时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出现的新生事物,值得关注。
奔腾集团总经理张然,他的另一身份是集团党总支书记。说起企业党建,他侃侃而谈。“我们企业管理的金钥匙,就是向共产党学管理!”张然介绍,企业大到机构设置,小到一份文件的行文风格,都借鉴了“红色管理”的模式,党建与企业发展已形成了水乳交融的整体。然而,在非公企业发展党员有一定难度,所以企业一方面在招工时注重吸纳共产党员;另一方面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在老员工中发展党员。“党龄工资”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
在奔腾集团的一份文件上,员工的工资设置方式十分明晰。根据员工的工作量,专门设有效益工资。而在基础工资中,企业为所有党员设立了“党龄工资”。党龄在5年以下的,每一年党龄每月按20元计算,5至10年的按30元计算,10年以上的按50元计算。只要党员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党龄工资”都随当月工资发放。仅“党龄工资”一项,企业每年投入近30万元。
“党龄工资”的设定,拉开了员工收入的距离。同为财务副经理,有着18年党龄的党员孙淑霞比还没有入党的高小娟每月就能多得900元的党龄工资。“党员是企业发展的财富,我们设置党龄工资,就是从时间跨度上,对老党员的价值进行肯定!”总经理张然说:“现在员工入党热情空前高涨,企业已有35名入党积极分子,还有150多名员工提交了入党申请书”。
“做为非公经济组织的一个个体,奔腾集团的做法,是一个积极的探索和尝试!”红山区区委组织部部长刘文坦言,企业自己出资发放“党龄工资”,应该是作了精打细算的,与党员对企业发展的贡献相比,这种投入肯定是物超所值。这种做法既对党充满诚意,也是无可厚非的“生意经”。
然而,当地干部对这种做法也有不同意见。赤峰市讲师团团长张兆民认为,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讲求奉献,不图索取是一名共产党员的本分。党员享受“党龄工资”,无疑与党员的先进性相悖。以党员身份“一刀切”式的党龄工资,无形中突出了党员的待遇与特权。而赤峰司法局局长贾永民则认为,此举与《劳动法》“同工同酬”的法理相悖,员工报酬不能因为党派、组织和政治观念不同,而区别对待。
自治区党校教授孙杰指出,非公企业“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精神值得肯定。新形势下的党建工作也要与时俱进,在要求党员奉献的同时,也要实现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对等。但奔腾集团发放“党龄工资”的操做细节还有待改进,党员的党龄长短不一定反映对企业贡献的大小,以党龄来确定奖励标准,值得商榷。
徐永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