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或原告代表到受诉法院催诉违不违法?
文章明确指出原告或原告代表到受诉法院催诉不违法,强调宪法赋予公民告状权利,告状与上访不同,黄马褂行为合法,政法委应依法履职,不得打压原告。
我们原告或原告代表到受诉法院催诉违不违法?为什么?
我是这样认为的,想战友们也会有所同感!——首先肯定地回答:我们原告或原告代表到受诉法院催诉绝对不违法、且正义合法!…
1:“宪法”条文中己有明确答复,“宪法”给了公民这一权力…民告官行的通…
2:企转军官原告们去法院是诉告被告人社部——是告状!符合告状一切要求。告状与上访是两码事,官方想把告状硬往上访上硬拉,官方目的清楚!——你们不就是想找借口来打压拘留…原告们吗!…笑话呀!…
3:原告们上法院诉讼催案之于原告去多少人,法律对原告人数并无明确规定,去多少人理所当然应是原告们说了祘的事!况且到法院原告身着黄马褂也并不违法,因原告们是在行施“告状”权…(不是上访)…
4:——政法委完全没有履行自己职责,在原告们上法院告状催案中动用下属打压原告,主动桃起事端的使事态扩大的就是你政法委!——你政法委在知法犯法!并还在怂恿你所管部门来犯法!…
我们郑重地告诉你违官们还有被告们企转军官原告们在依法!在依法!…告状催案不违法!告状催案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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