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烟局长”断了“天价”梦?
“天价烟局长”断了“天价”梦?
南京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在去年12月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查处低价房“的言论后,引发网络热议,被人肉搜索,曝出其抽1500元一条的天价香烟,以及戴名表、开名车等问题,由此,周久耕便荣获“天价烟局长”之“美誉”。
可喜的是,“天价烟局长”被检察机构查出其在2003年至2008年担任江宁区民政局局长、房产局局长期间,共接受9人贿赂,受贿金额为107万元人民币和11万元港币。9月5日,“天价烟局长”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检方指控他受贿,建议对其量刑10年以上。
如此看来,“天价烟局长”将因此断了“天价”梦!
他现在一定很懊恼,也一定很后悔。如果当初不在新闻发布会上说那么一通混帐话,特别是不将“天价烟” 招摇地摆放在会议桌上,网民怎么会穷追不舍呢?网民怎么会直呼其为“天价烟局长”呢?网民怎么会力促纪检机构对其立案查处呢?
哎,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如果当初不是那么张扬,今天的周久耕,“天价烟”还是“天价烟”,“天价表”还是“天价表”,“天价车”还是“天价车”,继续着“天价”梦,继续着“至尊享受”,多好哇!
他这样想,也不是没有道理,我们不妨回顾一下天价烟事件发生后当地纪检机构的神态吧。
有记者就网上曝出天价烟一事,拨通了南京市纪委的电话。自称“10号接待员”的工作人员说,他已经看到了网上关于周久耕抽“天价香烟”的信息,纪检委领导也已注意到这一信息,尽管传统媒体对此有报道,但消息来源是网络,而纪检委并不相信网上的信息。“10号接待员”表示,目前并没有证据表明周久耕有任何违纪问题。“偶尔抽一包‘九五至尊’香烟,尝尝鲜有何不可?”“10号接待员”说,南京市纪检委在查处官员的贪污腐败方面一直是从严的,一旦发现官员有问题肯定会进行严厉查处,但目前仅凭网络上出现的几张照片,是不会贸然对周久耕进行调查的。同时,“10号接待员”还呼吁网友不要随意对周久耕进行谩骂、侮辱。
“10号接待员” 能否代表南京市纪委,我不敢断定,但他(她)的这番表态绝对不是信口开河。从“纪检委并不相信网上的信息”,到“偶尔抽一包‘九五至尊’香烟,尝尝鲜有何不可?”,再到“仅凭网络上出现的几张照片,是不会贸然对周久耕进行调查的”,就已经清晰地表明了南京市纪委当时对“天价烟局长”不是“零容忍”的立场和态度。不仅不“贸然”的调查,并且还要着意保护。
如此的立场和态度,“10号接待员”还好意思自夸,说什么“南京市纪检委在查处官员的贪污腐败方面一直是从严的,一旦发现官员有问题肯定会进行严厉查处”。可网民已经发现问题了,传统媒体报道了,网络曝光了,他们就是不相信,就是不立即开展调查,就是不愿意顺藤摸瓜。这样的自夸,不是和那位铁道部的官员将铁道部在抗击雪灾中的表现打90分一样可笑吗?!
如果不是网民穷追不舍,如果不是网络惩腐声音过于强大,我实在难以相信南京市纪委会不会对“天价烟局长”采取“双规”措施,并立案调查。
今天的事实打了南京市纪委“10号接待员”一记耳光。作为网民,不是纪检专业人员,却十分敏感,仅凭“天价烟”、“天价表”、“天价车”这几点,就断定了周久耕是腐败分子;而作为天天将“零容忍”挂在嘴边的专业惩腐机构的“10号接待员”却习以为常,这不能不发人深思。
一些博友在写反腐文章时,总喜欢提这样的问题,官场上到底还潜伏着多少腐败分子?当初的“天价烟局长”告诉我们,腐败分子其实胆子很大的,他们不仅没有潜伏,而且还天天在人们眼前晃悠着,腐败着,只是我们的一些惩腐机构或者是感冒了,或者是近视眼,或者干脆是视而不见,习以为常。被他们查处的,有些实在是过分张狂了,有些实在是天人共愤了,再不表示一下,就无以面对天下苍生了。
这话似乎有点偏激,其实不是没有一点道理。为什么网上那条“一查是王宝森,不查是孔繁森”的帖子那么火爆,如果结合“天价烟局长”事件,不是很能说明一些问题吗?
我们讲,对腐败不能零容忍,不是光在嘴上说说就可以了,不是光在文章中写写就可以了,不是光在讲话中强调强调就可以了,不是光在文件中要求要求就可以了,必须真正地付诸实施,必须提高敏锐性,增强主动性,见一个,查一个,处理一个,用铁一样的拳头直击各类腐败分子,恢复和树立各类惩腐机构的公信力!
当然,南京市纪委后来的态度还是转变了的,还是顺应了民意的,还是认真地查了“天价烟局长”的问题的,还是让“天价烟局长”断了“天价”梦,给了广大网民一个交代,使广大网民没有失望。
我在充分肯定南京纪委的同时,还想对南京纪委以及其他的惩腐机构说一句,“零容忍”不是忽悠百姓的口号,不是捉弄观众的舞台语言。惩治腐败,得来真的,得来硬的,得来狠的,得来实的。一切治腐的空话、套话,只会败坏惩腐机构的形象、威望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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