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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感性活动”理论境域中的“生产力与交往方式”理论

火烧 2010-05-03 00:00:00 思潮碰撞 1025
文章探讨马克思在感性活动理论框架下对生产力与交往方式关系的阐释,分析其理论困惑及历史发展规律,强调生产与交往的内在联系与演变。

马克思“感性活动”理论境域中的“生产力与交往方式”理论  

(转自《哲学研究》2007年第2期)  

卜祥记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流动站)  

   

   

一、“生产力与交往方式”理论中的两大困惑  

   

无论是在马克思历史哲学的构建历程中,还是在这一历史哲学的理论体系中,《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最初表达出的“生产力与交往方式”理论的重要性都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我们一直面临着两个没有解决的理论困惑:  

其一:在谈到生产与交往之间的关系时,马克思一方面指出“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马克思恩格斯,第14页),甚至认为“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同上,第23页),另一方面却又指出“这种交往的形式又是由生产决定的”(同上,第14页)。这种表述后来引导出的历史公案是:究竟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还是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当我们在反思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经验教训的过程中,确定了生产力的决定性地位,同时认为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并且这种反作用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看作是一种决定作用的时候,我们以为这个理论困惑已经消除了。但是,在这种诠释体系中所出现的不过是一个在“决定论”意义上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生产力”的无穷序列,而“交往”、“交往方式”、“生产关系”何以构成“生产”、“生产力”的“前提”,“交往方式”本身在何种意义上就是“生产力”等问题,却依然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  

其二:在“生产力”“生产关系”“生产力”的无穷序列的诠释系统中,生产力乃是基于主体与客体、人与自然“二元分立”框架下的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生产力表现为一种完全不依赖于各个个人并与他们分离的东西,它是与各个个人同时存在的特殊世界……”(同上,第65页);交往方式则“只是一定条件下的个人的交往”,“这些条件可以归结为两点:积累起来的劳动,或者说私有制,以及现实的劳动”(同上,第67页),因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或“生产力与交往方式”的关系也只是“自发分工”或者“私有制和劳动(指异化劳动———引注)”(同上,第67页)条件下的外在的相互作用关系。但是另一方面,马克思显然又没有仅仅局限于“自发分工”或“私有制和劳动”的有限前提,因此马克思不断地去谈论“消灭分工(指自发分工———引注)”(同上,第74、26页)、“消灭劳动(指异化劳动———引注)”、“消灭私有制”,谈论“劳动转化为自主活动”、“过去的被迫交往转化为所有个人作为真正个人参加的交往”、“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总和的占有”(同上,第67页)。这样一来,我们就必须回答一个问题:在不存在或消灭了“自发分工”、“私有制和劳动”的意义上,生产与交往、生产力与交往方式各自的规定性及其内在的本质关系如何理解?否则,我们就不能把“生产力与交往方式”理论作为人类历史的一般发展规律。  

显然,全部问题的关键在于:突破“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的历史前提,追问“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的本质来历,在马克思历史哲学的根基处呈现马克思“生产力”与“交往方式”的本真境域,彰显生产力与交往方式的内在本质关系。这一工作正是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已经完成、但却没有得到人们应有关注的开创性工作。  

   

二、“感性活动”境域中的“生产力”与“交往方式”  

(一)“感性活动”境域中的“生产力”  

马克思“感性活动”理论境域的生成,包含着哲学批判与经济学批判双重理论维度。其一,在哲学批判的维度上,“感性活动”理论境域的呈现直接地发源于“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它揭示了实体与主体、人与自然之本源性对象性关系的根据,即实体、自然界之作为主体、人的本质,只有在“感性活动”中才是可能的;正是“感性活动”才使得实体、自然界和他人成为“主体性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成为现实个人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于是,在这个意义上,作为“对象性活动”的“感性活动”就不过证明了“主体性的本质力量”,即“现实的个人”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现实性,亦即证明了“生产力”的现实性。其二,在经济学批判的维度上,“感性活动”理论境域的呈现直接地诞生于对国民经济学理论视域中的“劳动价值论”的批判,它揭示了劳动的本质就是“劳动的对象化”,就是现实个人的主体性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活动,而劳动的产品就是固定在某个对象中物化为对象的劳动,劳动的对象也不过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于是,在这个意义上,人在劳动的对象和产品中直观到的就是现实个人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即“生产力”,而“生产力”也就是劳动的对象和产品之成为人的本质的力量或能力。因此,在“感性活动”的理论境域中,生产力的本质规定性在于:第一,所谓“生产力”就是“感性活动”(“劳动”)的力量,是作为实体与主体、人与自然之本源性对象性关系根据的“感性对象性活动”的力量。  

第二,由于“感性活动”乃是“现实的个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活动”,因此,“感性活动”的力量也就是“现实的个人”的“本质力量”。于是,生产力之作为“感性活动”的力量,同时也就是“现实的个人”的“本质力量”。  

第三,由于“感性活动”揭示了实体与主体、人与自然之间的对象性关系的根据,因此“现实的个人”不再是与实体或自然遥相对立的“主体”,而是“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主体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67页)。这样,“生产力”之作为“现实的个人及其活动”的“本质力量”,乃是在实体与主体、人与自然的对象性活动的关系中,作为“主体性”之存在的“现实的个人”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  

第四,作为从事着“感性活动”的“现实的个人”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生产力”意味着:劳动的对象和产品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而人在劳动的对象和产品中直观到的就是现实个人的本质力量;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则意味着:劳动的对象和产品在何种广度和深度上日益成为人的本质。  

第五,“生产力”之作为“现实的个人及其活动”的“本质力量”乃是一种社会力量,是社会生产力;“生产力”本质上乃是“现实的个人及其活动”的社会力量,是人的社会性本质力量的确证。  

   

(二)“感性活动”境域中的“交往方式”  

如果说“感性活动”不过是主体性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活动,是感性对象之成为人的本质的对象化活动,那么这种活动同时也就生成着人与人之间的“感性交往”关系,并且正是这种关系构成了“感性活动”本身的先验前提和先验规定性,使得“感性活动”成为现实可能性的活动。因此,“交往方式”的秘密在本质上乃是“感性活动”的秘密。只有在“感性活动”的理论境域中,“交往方式”的本质规定性才能真正呈现出来。  

第一,“交往方式”是“感性活动”的组织方式,是现实个人感性生命的生产方式,是作为社会存在物的现实个人的活动方式和生活方式。由于“感性活动”在本质上乃是现实个人感性生命和感性生活的生产,是感性的自然界和感性的劳动产品之成为人的生命存在,即成为现实个人本质力量的对象性存在的活动,因而“交往方式”就是“人们用以生产自己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方式”,即生产自己的生命存在的方式。这种生产方式一方面可以并应当“从它是个人肉体存在的再生产这方面加以考察”,但是另一方面,“它在更大程度上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表现他们生活的一定形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  

第二,“交往方式”是“感性对象性”的交往方式,是以“自然关系”为基础的全面性的、自主性的交往。感性的基本规定性乃是“现实性”,但是现实的却未必就是感性的。正如当下现实的交往方式以“资本原则”为基础,而以“资本原则”为基础的交往方式在本质上乃是抽象的交往关系———“通过某种第三者,即通过货币”所发生的“联系仅限于交换”的异化的交往关系。在这种交往方式中,“各个个人通过某种联系———家庭的、部落的或者甚至是地区的联系结合在一起”的交往形式消失了,每个人都成了抽象劳动的存在,人与人之间的以自然关系为基础的全面性交往以及“以人的劳动换取自然的产品”的“人和自然之间的交换”,都为以货币为媒介的人与人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所取代。  

因此,直接地说来,“交往方式”之作为感性的交往方式,乃是人与人之间以“自然关系”为基础的全面性的、自主性的交往;并且也只有这种交往,才是马克思“感性活动”理论境域中的“社会交往”。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作为“社会交往”,人与人之间以“自然关系”为基础的全面性的、自主性的交往本质上呈现的乃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性对象性关系”;或者反过来说,正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性对象性”关系,才使得“交往方式”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交往方式,即成为以“自然关系”为基础的全面性的、自主性的交往。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则是:当“金钱关系”取代了“自然关系”而成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方式的基础的时候,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方式”就不再是“感性对象性”关系,因而也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交往方式。因为:  

其一,“个人”不再是感性的或富有个性的存在,而是抽象的货币存在物。个人本质上就是货币的特性和力量。作为抽象劳动的抽象符号化的表达,货币“把现实的、人的和自然的本质力量变成纯抽象的观念”,是现实个人的“个性的普遍颠倒”,“它把个性变成它们的对立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54-155页),把感性的富有个性的个人变成了抽象的货币化存在物。  

其二,既然个人的本质就是货币的本质,因而作为个人之对象性存在的“他人”与“他物”也就同样是货币存在物,是“依靠货币而对我存在的东西”或“货币能够购买的东西”,也因而每一个个人在“他人”与“他物”中所直观到的不再是自己的富有个性的感性本质,而是货币的本质,是对私有财产的贪欲,是抽象的对象性本质。  

其三,既然人不再是感性对象性存在,而是抽象的货币化的存在,人之作为交往关系的类存在马克思“感性活动”理论境域中的“生产力与交往方式”理论物,就不再是感性交往关系的社会存在物,而是抽象的货币化的商品交换关系的存在物。  

   

(三)“感性活动”境域中的生产力与交往方式的关系  

“感性活动”的理论境域本质地呈现出:“交往方式”与“生产力”不过是同一个“感性活动”的两个侧面:一个是就生产活动的本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本质可能性而言。“生产活动”的本质乃是作为现实个人的主体性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或感性对象成为现实个人的对象性本质的活动;就此而言,作为“感性对象性活动”的“生产活动”就是“生产力”;而就这种“生产活动”的本质可能性而言,感性对象性的生产活动之所以是可能的,乃是因为它“是以个人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舍弃了人与人的交往关系,生产活动就根本不存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看到:“感性活动”的理论境域同时也揭示了生产活动本身的社会性本质,即现实个人之间的交往关系乃是生产活动的先验前提和本质规定。  

1.“交往方式”是“生产活动”或“生产力”的先天规定  

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已经指出了“感性活动”不仅生产出作为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物质产品,而且同时也生产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往关系。在马克思看来:“正像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人一样,人也生产社会。活动和享受,无论就其内容或其存在方式来说,都是社会的,是社会的活动和社会的享受。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说来才是存在的;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说来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础。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说来才是他的人的存在,而自然界对他说来才成为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1-122页)在这里,马克思实际上已经初步表达了“交往方式”乃是“生产活动”或“生产力”的先天规定。进而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才得以明确指出:交往关系不仅是感性生产活动的产物,而且更是感性生产活动的先验前提———“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马克思恩格斯,第14页)。  

人之作为社会交往方式的存在物或交往方式之作为现实个人的“感性活动”及其对象性本质力量(生产力)的先验规定性,乃是一个无须追问的先天命题。因为道理非常简单,正像马克思指出的那样:“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对于动物说来,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存在的”(同上,第24页)。在这个意义上,与其说生产力是交往方式的根据和原因,还不如说它是交往方式的结果;正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方式才是生产所以可能的本质前提和先天规定。这是一个先验层面上的终极追问,而没有必要在后天经验的层面上给予繁琐的论证。  

但是,当马克思指出“这种交往的形式又是由生产决定的”时候,这个说法就立刻进入了一个后天经验的领域,因为此时问题变成了与经验事实和经验内容有关,即变成了一个有关在经验领域内的交往方式的具体形式与具体的或经验性的生产活动、生产力的关系的问题。就此而言,马克思认为:毫无疑问,交往方式的具体形式是由一定的生产活动或一定的生产力水平决定的,而交往方式与生产力之间的关系则变成了相互作用的关系。  

2.“交往方式”的具体形式是由“生产活动”或“生产力”决定的  

那么,“生产活动”或“生产力”如何决定了交往方式的具体形式呢?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主要谈到两个方面的因素,即“生产工具”与“分工”。  

“生产工具”不仅是划分经济时代的重要标志,也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重要测度,它决定了一定交往方式的具体形式。一种新的生产工具的发明常常会导致交往方式的重大改观。对此,在阐述“自然产生的和由文明创造的生产工具与所有制形式”时,马克思曾经集中概括了不同的生产工具如何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同交往方式(马克思恩格斯,第63-64页)。  

但是,我们还要继续追问的是:“生产工具”如何决定了不同的“交往形式”?回答只能是通过“分工”。正像马克思指出的那样:“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在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上。任何新的生产力(指生产工具———引注)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因为它不仅仅是现有生产力的量的增加(例如开垦新的土地)。”(同上,第14页)  

我们认为:在这段话中,“任何新的生产力”指称的就是“生产工具”:只有改进了的“生产工具”或新诞生的“生产工具”才既是“新的生产力”,同时“又不仅仅是现有生产力的量的增加”。正是生产力的发展或者生产工具的改进与新的生产工具的诞生,直接地导致了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人与物之间组织形式的变化,即导致了生产活动中的特定分工或分工的进一步发展。马克思关于以所有制形式为基础的交往方式的历史沿革的分析,特别是针对以封建的“等级资本”、中世纪的“活动资本”和“现代资本”为基础的交往方式的演进的分析,正是贯彻了生产工具的改进和创新导致了所有制的不同形式、并因而导致了交往方式的不同形式的基本思路。  

既然“分工”本身本质上就意味着一定的交往方式,同时马克思又认为正是“分工”导致了“感性活动”的分裂、“异化劳动”的生成,导致了生产力成为与人相分离的敌对的力量,也导致了感性交往方式的异化,那么,在“感性活动”的理论境域中有没有“分工”呢?如果有“分工”,感性的交往方式又是如何成立的?或者说,在“感性活动”的理论境域中,“生产工具”是否也已经导致了“分工”?这种“分工”又是如何表现为感性的交往方式而非异化的、抽象的交往方式的?  

其实,马克思已经通过对“自然分工”与“自发分工”的划分明确地回答了上述问题。在“自然产生”的“生产工具”时期,即在人类社会的蒙昧时期,“分工”表现为“以家庭中自然产生的分工”(同上,第26页)为基础的“自然分工”;即使在生产工具有了改进并因而出现了作为“家庭中现有的自然产生的分工的进一步扩大”(同上,第15页)的、以“社会分裂为单独的、互相对立的家庭这一点为基础的”(同上,第26页)的“社会分工”时期,与这一水平的“生产工具”及其相应的“自然分工”、“社会分工”相适应的交往方式依然是感性的社会交往方式,它主要表现为马克思所说的:社会结构“只限于家庭的扩大:父权制的酋长,他们所管辖的部落成员以及奴隶”,而所有制形式表现为“部落所有制”。只是在由于新的生产工具的诞生而出现了“真实的分工”———“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的“分工”以及作为其地域性表现的“城市和乡村的分离”(同上,第46-47页)———之后,即在“自发分工”发生之后,才真正出现了“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分裂”,“人本身的活动对人说来”才“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驱使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同上,第27页),即才形成了异化的交往方式,它的最具现代意义的形式乃是与机器大工业相适应的、以资本原则为内核的抽象交往方式。  

当然,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由于马克思致力于探讨异化劳动的根据以及与此相适应的私有制的起源、资本关系的本质来历,因而对于“自然分工”即最一般意义上的“分工”或作为原初的自然的交往形式的“分工”,马克思并没有给予过多的关注。马克思更多关注的乃是“自发的分工”,是工商业劳动与农业的分工、农业与手工业的分工以及商业与生产的分离。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批判了蒲鲁东把“分工”扩大化的错误,因为这种做法无助于澄清资本的本质来历。  

   

三、几点启迪  

至此,我们以马克思的“分工”理论作为切入点,展示了马克思“生产力与交往方式”理论的马克思“感性活动”理论境域中的“生产力与交往方式”理论本质理论境域———“感性活动”,而且立足于这一理论境域,呈现出“生产力”与“交往方式”的本真内涵,彰显出作为“一切历史冲突的根源”的“生产力与交往方式”的内在关系。从中,我们应该看到:  

第一,当马克思把实体与主体、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的本质关联理解为“感性活动”的结构,以“感性活动”构建出此前一直处于“二元分立”框架下的实体与主体、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本质性的原初关联,从而彻底扬弃了近代理智形而上学的思辨哲学传统的时候,他也就本质地澄清了国民经济学一直作为理论前提的“劳动”的“现象实情”。正是在作为“感性活动”的“劳动”的“现象实情”中,马克思揭示了“生产力”与“交往方式”的感性本质,并在先验的和经验的层面上,铺陈出“生产力”与“交往方式”的内在关联,从而得出了马克思历史哲学的一个重要论断:“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方式之间的矛盾”。  

第二,“分工”理论是我们得以澄清马克思“生产力与交往方式”理论之本质理论境域———“感性活动”的重要切入点。直接地说来,马克思关于“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方式之间的矛盾”的重要论断,是针对“自发分工”条件下的、即“私有制”和“异化劳动”前提下的“生产力”与“交往方式”相互作用之历史序列的分析而得出来的。由于人们常常忽视了作为马克思历史哲学重要理论环节的“分工”理论,因而也就忽视了马克思得出上述关于“一切历史冲突的根源”之论断的根本前提,从而只是把直接前提下的、即“自发分工”或“私有制与劳动”条件下的“生产力”与“交往方式”的外在相互作用关系,理解为马克思关于“一切历史冲突的根源”之论断的本真含义。  

第三,既然“自发分工”条件下的“交往方式”与“生产力”及其相互作用的历史序列,不过是“感性交往方式”与“感性生产力”及其原初关联的一个特例,那么,它也就必然曲折地反映着“感性交往方式”与“感性生产力”的历史进展,也同样是“个人本身力量发展的历史”———尽管它采取了异化的形式。在马克思看来,这种以异化的形式摆在我们面前的“个人本身力量”,即资本主义大工业的发展,不仅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而且是扬弃异化、使异化的“劳动转化为自主活动”,使“过去的被迫交往转化为所有个人作为真正个人参加的交往”,从而作为真正“联合起来的个人”占有“全部生产力总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67页)的必经途径。  

第四,正是“感性活动”理论境域中的“生产力与交往方式”理论,才真正凸显出马克思历史哲学的批判性维度。马克思的历史哲学在本质上是批判的,作为马克思历史哲学著作的《资本论》在本质上也是批判的,这种批判的立足点也决非空想社会主义的或费尔巴哈式的道德、宗教立场,而是马克思突破近代理智形而上学后建立于“感性活动”根基上的立场。正是立足于“感性活动”的全新哲学境域,马克思才借助于“分工”回答了“异化劳动”的根据,揭示了所有制关系的历史和资本关系的本质来历,并从中发掘出“一切历史冲突的根源”;正是借助于“分工”空前凸显出的“感性活动”境域,马克思才本质地彰显出作为一切历史冲突根源的“生产力”与“交往方式”的本质理论境域,从而反证了资本主义之作为“人类史前史”的历史性和以“资本原则”为根基的现代生活的虚无主义本质;正是把“感性活动”作为人类历史的前提和根基,马克思才本质地揭示了“生产力”、“交往方式”之作为现实个人的本质力量和本真存在的“现象实情”,才展示了人类生活的现实根基;也正是基于“感性活动”的哲学境域,马克思才指出真正人类历史的到来乃是“自主活动”与“物质生活”的“一致”,而与此相适应的乃是“个人向完整的个人的发展以及一切自发性的消除”,是使“自发分工”转化为自主分工,使异化“劳动转化为自主活动”,使“过去的被迫交往转化为所有个人作为真正个人参加的交往”(感性交往),使“联合起来的个人”占有“全部生产力总和”(马克思恩格斯,第67页),使个人“重新驾驭”那由于(自发)“分工”而转化成的与现实个人相敌对的“物的力量”(同上,第74页),是作为“物的力量”的“生产力”再度成为现实个人的感性的本质力量。  

第五,借助于“分工”环节,马克思“感性活动”理论境域中的“生产力与交往方式”理论也科学地展示了意识形态的现实根基。正如马克思后来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凝练表达的那样:正是与“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8页)马克思还指出:“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同上,第9页)  

应当指出的是:马克思历史哲学的这一基本原理,不过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依据于“真实的分工”以澄清“社会权力”之“感性活动”根基的成熟表达。马克思指出:“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才开始成为真实的分工。”(马克思恩格斯,第25页)在马克思看来,这种分工造成了一个重要的结果———“受分工制约的不同个人的共同活动产生了一种社会力量,即扩大了的生产力”,即以“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存在的、却又是“异己的”和“不依赖于他们”(同上,第28页)的社会力量与社会权力。因而,马克思指出:“从这个时候起意识才能真实地这样想像:它是同对现存实践的意识不同的某种其他的东西;它不想像某种真实的东西而能够真实地想像某种东西。从这个时候起,意识才能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同上,第25-26页)马克思在另一个地方指出:“由于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即由于公然舍弃实际条件,于是就可以把整个历史变成意识发展的过程了”(同上,第67页)。  

因此,在马克思看来,这种“把整个历史变成意识发展的过程”的“本末倒置的做法”,这种“生产力、社会状况和意识”之间的矛盾,根源于“分工”,是“因为分工不仅使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各种不同的人来分担这种情况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同上,第26页)。据此,马克思得出一个基本判断:“要使这三个因素(指生产力、社会状况和意识———引注)彼此不发生矛盾,只有消灭分工”(同上);而通过“消灭分工”或澄清“分工”的本质所生成出的,正是马克思以之作为人类历史前提和人类生存根基的“感性活动”境域,是“感性活动”境域中的感性的生产力和感性的即“生活的生产方式”和“交往方式”。  

总之,“感性活动”的理论境域是马克思历史哲学的本质理论境域,是我们本真地解读马克思历史哲学一切重要论断的本质境域,是彰显马克思历史哲学之作为现代性批判思想的根基所在;而作为马克思历史哲学重要理论环节的“分工”理论,则对于我们本质地澄清并进入这一境域是不可或缺的。  

   

*本文为江苏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04SJB720010)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马克思恩格斯,1961年:《德意志意识形态》,人民出版社。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65年、1979年,人民出版社。  

(——转自《哲学研究》200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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