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的春天——终结黑格尔之辩证法
大众哲学——终结黑格尔之辩证法
题按缘起:人们对“辩证法”这个词都耳熟能详,然而较起轸来,问上一句“什么是辩证法?”,很多人往往会通过一些具备辩证关系的形象例子进行说明,然后告诉我们说,这就是“辩证法”。
曾几何时,现代的中国学术界‘莫名’地掀起了“黑格尔热”。许多学者对这一西学东渐的“舶来品”赞赏有加,推崇备至。由于黑格尔本人强调其辩证逻辑得益于中华古老文明,中国文化亦因此而‘沾了黑格尔的光’,‘扬了眉,吐了气’。
且慢!即便黑格尔这样讲过,我们也不准备领他的情,更不会买他的账!
黑格尔何许人也?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他创立的哲学体系(辩证逻辑)包含本体论和认识论两大部分,二者原本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其中,本体论讲世界本原,黑格尔称其为“绝对精神”(或译为“绝对理念”);认识论指的是“绝对精神”的自我思辨过程(客观世界的规律性认识)。据说,辩证法在黑格尔手里‘瓜熟蒂落’,发展成为完整的思想体系。
谈及黑格尔的辩证法,就不得不把话题扯远一些,可一直上溯至古希腊的哲学流派。德国古典哲学中的“古典”二字,指的就是古希腊哲学于近代欧洲的复兴。古希腊有一位哲学家叫芝诺(黑格尔称其为“辩证法的创始者”),“飞矢不动”这一著名的哲学命题就是由他提出的。
“飞矢”怎么会“不动”呢?!
然而,芝诺提出的这个观点,绝不是为了吸引人们的好奇,或者开一个颇具诡辩色彩的哲学玩笑。相反,他对待这一命题的态度是认真的!芝诺认为“飞矢”的运动形式,是由每一瞬时点上“静止”的叠加所构成。“不动”!——才是“飞矢”的真实存在。
芝诺没有从现实角度来检讨自已的认识是否出了问题。相反,他责怪现实欺骗了他的“眼球”,认为“飞矢”的运动形态违背了“静止的叠加”这一‘有效推理’。希腊人由此感觉到“形而下”的现实世界是流变、虚幻的;它既不合理也并不可信。亚里士多德继承并发挥了芝诺这一学派的思想,创立了针对“形而上”学的形式逻辑体系。
形式逻辑在意识思维领域内“画地为牢”,它只接受“甲就是甲”这种思维逻辑的确定性。“形而下”的运动在瞬时表现为即在“那里”,又不在“那里”;即是“甲”,又不是“甲”,这显然违反了形式逻辑的规定。近代西方的古典哲学家们接受了亚里士多德这种“形而上学”的论调。德国古典哲学的另一位代表人物费希特讲得更直白:“谈哲理就是不行动,行动就是不谈哲理。”
黑格尔同他的古希腊老师一样,都承认物体这种‘自我否定’、‘自相矛盾’的运动方式。然而,与以往的古典哲学不同,他的“形而上学”突破了形式逻辑的樊篱,辩证逻辑赋予了运动以“合理性”的地位。黑格尔认为,运动的这种“自我否定”正是“形而上”的本体(世界本原)自我思辨的过程,它通过人们的理性思维展现出来。思辨的结果必然要体现出本体的决定意志,黑格尔称这一本体为“绝对精神”。
公开承认“存在的合理性”,这实在是一个大胆的“哲学决定”,也是黑格尔的辩证逻辑相对于他那个时代的哲学意义。对此,我们可以从海涅的一封信里读出黑格尔当时忐忑不安的心态:“有一次,当我(著者按:指海涅。)发现对‘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这句话有点困惑不解时,‘哲学之王’(著者按:指黑格尔。)颇有点奇怪地发笑起来,并指出:要知道这句话的意思也是指一切合理的东西都应当存在。之后他惊惶地环顾左右,而又平静下来,······。”
然而,——同时也是必然的,黑格尔的辩证逻辑在肯定“存在合理性”的同时,却将人类的主观能动意识远远地抛在一边。正如恩格斯所评价的那样:“在黑格尔那里,只是概念的自已运动的翻版,而这种概念的自已运动是从来就有的、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发生的,但无论如何是同任何能思维的人脑无关的。”人们“除了袖手一旁惊愕地望着这个已经获得的绝对真理出神,就再也无事可做了。”
在黑格尔看来,人的思维意识只是被动地反映“绝对精神”的思辨,也只能如此。这个“绝对精神”就象‘永动机’一样,源源不断地制造了我们的宇宙,丝毫不差地体现了“它”的意志,并且在过程中实现了主体辩证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所以黑格尔才讲“凡是合理的都是存在的,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
以这种看似高明的“自语重复”为代表的“辩证逻辑”,其实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机械辩证法”!
这种“机械”的、“呆子”一般的辩证法告诉我们,无论人类是否愿意接受,一切中国的外国的古代的现代的,包括将来存在的,都会是合理的;并且注定都要成为不合理的。为什么呢?因为所有的“存在”都是从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这部‘永动机’制造出来的。
黑格尔的“精神”永远在不知哪里的‘那里’“绝对”着。与其说“绝对精神”是黑格尔通过对世界本原的理性探索得出的结论,倒不如说是德国古典哲学在‘形而上’的需要!这个需要必须是‘完美’的,‘匆庸置疑’的。显然,康德的“不可知论”满足不了黑格尔。至于说“绝对精神”到底是个什么“玩意”,问这个问题是“愚蠢”的。那是哲学上的公理,就象“上帝”一样,要紧的是——“它在那”!这就满足了黑格尔的哲学欲望,同时也实现了他的哲学理想。
亚氏的“第一推动力”、康德的“物自体”、费希特的“绝对自我”、谢林的“绝对同一”,以及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等等,各种名目繁多的关于世界本原的论述,无一不是上帝的“远亲近邻”,——它们是一伙的!归根结底,以自然神学为代表的这种根深蒂固的“上帝情结”,就是德国古典哲学的“魂灵”!它充分印证了当时欧洲大陆的意识形态领域仍然笼罩在宗教神学的阴影之下。
评点黑格尔的辩证法,小孩子上学用的铅笔、橡皮,大人们用的手机、电脑等等,一切客观存在均为“绝对精神”自我思辨的结果。这种辩证逻辑无法解释中国外交政策的“谁打我,我骂谁”;它也不能说明为什么“美国白蛾”会与中国的果树产生矛盾,而“臭大姐”(学名“椿象”)反倒成了美国白蛾的天敌。至少“放了一个屁”还算是出于生理上的需要,——当然,这也是‘合理’的。因为按照黑格尔的说法,“一切都是必然的”。如果我们将一部历史比做舞台,那么,所有已经、正在或将要上演的剧目都是被编排好的,而“绝对精神”就是这个历史舞台的总督导!
什么是哲学?通俗地说,哲学就是最讲道理的学问。将一切统统归到“绝对精神”算怎么回事?!你说服不了人,人家就不听你的,就不会按照你说的去做!
与黑格尔同时代的叔本华厌恶黑格尔之流对上层意识形态的奉迎,以及他们那种装腔作势、晦涩难解的哲学论调。甚至,叔本华给他的狗起了“世界灵魂”的名字,以表示对黑格尔的蔑视。尼采则强烈控诉德国古典哲学的‘理性’,极力鼓吹“强力意志”和“超人哲学”,公开“宣判”了上帝的死刑。费尔巴哈尤其批判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将“物质”从形而上学中解放出来,创立了唯物的哲学体系。
马克思和恩格斯彻底“《终结》”了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当然,他们也清楚地意识到,黑格尔哲学的本体论与认识论是密不可分的。失去了“绝对精神”,辩证法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要提取黑格尔的辩证法,就必然要在哲学领域内寻找出“绝对精神”的“替代品”。由于受了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影响和启发,马克思和恩格斯选择了“物质”这一具有‘决定性’的哲学范畴。这就是“物质决定意识”的由来。(对“物质决定论”的批判请参考拙文: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22/200908/99760.html)
恩格斯对黑格尔的辩证法进行了总结,并以此构成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即质量互变律、对立同一律和否定之否定律)。然而,这三个基本规律并非具备高度的概括性、抽象性,仍然有“甲乙丙丁”之嫌。它没有抓住事物最普遍的规律——“矛盾”二字。
毛泽东无疑是伟大的!他认为辩证法的三个规律是“三元论”,不是“一元论”。毛泽东明确指出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二规律在认识上的错误,他认为有关这两个规律的正确描述应该是:量变包含质变,质变包含量变;否定之中既有肯定,肯定之中亦有否定。而不是什么先量变、后质变,先否定、后肯定等诸如此类的机械论调。主席多次提起:辩证法只有一个基本规律,就是矛盾的规律。
那么,毛泽东关于矛盾的“对立统一”与黑格尔的“对立同一”律是否一致呢?我们说,“对立统一”与“对立同一”这两个概念虽然只有一字之差,然而它们表达的实际内涵却完全不同。
黑格尔讲“对立同一”。他把辩证法看作是:一个概念由于它自己固有的矛盾双方冲突的结果。这种矛盾的自我思辨始终要在同一个“概念”内进行。马克思认为黑格尔颠倒了物质与意识的关系,他用“物质”取代了“理念”的主导地位。这样一来,黑格尔关于概念自身的“对立同一”就变成了物质运动本身的“对立同一”。
让我们以资本家与工人的关系为例进行说明。如果按照黑格尔辩证法的“对立同一”律来解释,就会得出如下结论:工人的“存在”是通过“概念”的自我否定,使“资本家”自身完成了向“工人”的转变。反之亦然。在这一思辨的过程中,其概念的主体始终为“一”。
这怎么可能呢?!会不会是我们对黑格尔的“对立同一”看走了眼?——其实一点也不值得奇怪!当黑格尔将中国传统的“易理”移植到西方“形而上学”这棵‘大树’上,注定就只能结出这种荒谬的“果实”!形而上学从来就是孤立、静止、片面地看待世界。在它们那里,矛盾的产生只有‘内因’,没有外因;丧失了外因的条件,黑格尔的“对立同一”就只能是概念自身的“自相矛盾”!
当马克思将黑格尔的辩证法落实到实践中去,提出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两大对立阵营的时候,他其实讲的已经不是“对立同一”,而是矛盾的“对立统一”。尽管如此,由于受到黑格尔哲学本体论的影响,马克思的辩证法在理论实践中始终坚持物质条件的决定因素。
总之,不论是唯物的还是唯心的辩证法,“对立同一”律在它们那里只能作为一种哲学上的摆设。它不仅从未离开过“本本”,而且在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存在!
毛泽东讲的“对立统一”是指矛盾的对立面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结成的“统一”体。“运动”绝不是什么物质本身的“自我否定”,而是作用与被作用的矛盾双方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条件下形成的状态。这种描述适合于运动过程的每一个瞬时点!
毛泽东在分析总结中国革命实践的同时,沿用了“辩证法”这一名称。他以“矛盾”二字立论,创造性地提出了矛盾的主要方面、次要方面,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等著名论断!总之,他在《矛盾论》中所阐述的内容,就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中包含的智慧与辩证思维的高度概括。
稍带提一下,我们很多学者都把悖论、佯谬等等当作非常了得的学问来研究,希望能找到合理的解释;也有人认为悖论根本就是哲学无法解决的问题。其实,当我们真正理解了主席的《矛盾论》和《实践论》,则上述一切问题迎刃而解。——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悖论!之所以出现一些违反逻辑推理的自相矛盾,或者是语言与思维之间的相互矛盾,这只能说明人们在实践和认识上出现了问题,而绝非是上帝真的在同人类开玩笑。(正文援引的出处皆可于网上查找,在此恕不一一赘注。)
篇后语:可以这样讲,中国的传统文化从诞生之日起就没有离开过辩证思维。只有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才能培养、诞生出《矛盾论》、《实践论》这样不朽的哲学篇章!
谨以此文纪念伟大的毛泽东主席,以及由他老人家亲手缔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