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不是“维”出来的(“维稳副市长”成“不稳因素”的感想)
“稳定”不是“维”出来的(“维稳副市长”成“不稳因素”的感想)
六盘水市公检法工作多年的前副市长、政协副主席田万昌的女儿田小龙被贵州省政协常委、青利集团董事长周世立强奸了。经过两年多时间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田不得不带妻女进京上访,由“维稳副市长”变身为“不稳因素”。这个故事意义非凡,是必定会载入史册的。
看了这个故事,大于感想最大的就是这个“维稳”。副市长的女儿被比他还有权势的人奸污了,有关部门不积极处理,反而劝他们“私了”,目的就是为了“维稳”,副市长一家不愿意“私了”,进京上访,就成了“不稳因素”,还是为了“维稳”。现在闹到这一步,估计这个“稳”是再也维不住了,一场小的地震是在所难免的了。
从这个故事看到,现在有些地方的“维稳”就是回避问题,掩盖矛盾,不讲原则,躲得开就躲,拖得过就拖。副市长一家现在被有关部门这样“维稳”,副市长过去可能也是这样“维稳”别人。这个副市长如果能从这个角度总结一下,对社会来说,可能比打赢这场官司更有意义。
大于觉得,所有的“稳定”都不是“维”出来的。泰山需要“稳定”吗?不需要,因为它稳如泰山。而像长江两岸环境被破坏的地段才需要“稳定”,不维一维,就可能出现泥石流等灾难。也就是说,问题越多的地方越需要“维稳”;反之,“维稳”任务越重的地方,问题一定越多。不稳定的根源是问题,问题解决了就稳定了,也就不需要“维”了。现在的主要问题是,既不想或者无能解决问题,又想得到稳定,所有不得不靠“维”。其结果,不仅是成本太高,而且是效果不好,最终还是稳不住。像“维稳副市长”成“不稳因素”,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具体来说,副市长女儿被奸污这个事。记得原来为保护军婚,有个说法是不管女方愿意不愿意,只要谁与军属发生性关系,就按破坏军婚法办。如果现在规定一条:凡是有配偶的官员与女性发生了性关系,无论女方愿意不愿意,只要女方提出控告,一律按强奸处理。有了这一条,这方面的稳定基本上就会没有需要维稳的问题了,“维稳副市长”也一定不会变成“不稳因素”。有了这一条,大于肯定不但官员在好色问题犯错误的会大大大大的减少;社会“稳定”也会大大好转一下。这样的法律规定看起来有些不讲道理,实际上对官员是一种非常切实的爱护和有效的保护。
所以说,“稳定”不是“维”出来的,是需要这样一些解决问题的治本之法“治”出来与“法”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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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一条“峻法”遏制官场“色纠纷”
在《“稳定”不是“维”出来的(“维稳副市长”成“不稳因素”的感想)》的帖子中,大于提出:
记得原来为保护军婚,有个说法是不管女方愿意不愿意,只要谁与军属发生性关系,就按破坏军婚法办。如果现在规定一条:凡是有配偶的官员与女性发生了性关系,无论女方愿意不愿意,只要女方提出控告,一律按强奸处理。
如果真的立下这样一条法规,显然是一条“峻法”。但是真想遏制官场越来越多的“色纠纷”,非常需要这样的“峻法”。
“维稳副市长”女儿被奸污经过两年多得不到解决不得不带妻女进京上访变身为“不稳因素”,这个事之所以意义非常,就在于它把官场的“色纠纷”表现得淋漓尽致。这个案子一摆在桌面上,可以说案情就一目了然。之所以难处理,除了大权压小权,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原因外,就是法律给权势开了很多方便之门。因为法律认定“强奸”是需要严格的复杂的程序的,这些严格的复杂的程序是很容易把“强奸”变成一般的“生活作风问题”。一般的“生活作风问题”对一个有权又有钱的政协高官来说又算神马?
正因为如此,所以现在官场的“色纠纷”越来越多。据权威机构的统计数据表明,贪官中的95%有情人。至于时下官员中包养情妇,在玩弄女性上相互攀比找“成就感”的也不是神马秘密。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对他们来说,这样的“娱乐”基本上不需要付出神马成本。虽然纠纷有口说不清,然而色闻无腿走千家。这类的官场“色纠纷”一多,对社会风气的消极影响,对政府名声的败坏都是难以估量的。遏制官场“色纠纷”,已经到了非快刀斩乱麻的时候。
大于说的这条“峻法”,就是一把遏制官场“色纠纷”的快刀。有了这把快刀,再贪色的官员也不能不考虑“娱乐”一下可能需要付出的巨大成本了。有了这把快刀,那些严格的复杂的法律程序就再也不能为色官开方便之门了。有了这把快刀,社会在这方面的“稳定”也不需要再去“维”了。有了这把快刀,“四大危险”的压力也许一下子就可以减少一半。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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