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肉与普世价值
狗肉与普世价值
中国有俗话说:吃在广州。
“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这是中国的美食之都——广州的俚语。意思就是:狗肉,美味也! 神仙都为之心动!
吃狗肉,是一些民族和地区的风俗习惯,中国和朝鲜都有吃狗肉的习惯。广东珠三角一些地区,有“夏至狗,没处走”的民俗。这些风俗习惯,理所当然地是值得所有无偏见的正值人士尊重的。
现在什么都讲“文化”。吃也有“吃文化”。毋庸置疑,中国人的“吃文化”是最先进的。吃狗肉,在我中华“吃文化”里是源远流长;
甲骨文里,燃烧的燃字,就是在火上面加一个犬,用烧烤狗肉表示“燃”的意思。后来,金文、楚简和小篆在“犬”旁加“肉”,强化烧烤狗肉的意思。
还有一个厌字,繁体作“厭”:。《说文》:“厌,笮也。”意思是“压”。由“犬、肉、甘”三部分合起来,会意,表示“吃饱”、“满足”。本义:吃饱——好吃的狗肉吃饱了,满足了。吃得太多就不想吃了,就“厌”了。
秦汉之际的樊哙就是杀狗卖肉出身的,为刘邦打天下,功高封侯。文学传说里的鲁智深、济公等等数不清的人物,都和狗肉有不解之缘。
可见,中国的“吃文化”里吃狗肉是源远流长,
相比来说,西方人的“吃文化”则比较落后。比如吃西餐用刀叉,就是一个证据。早先我们祖先吃东西也曾用刀——周易,震卦就有“不丧匕鬯”之语(意思是不失落餐具。匕,就是餐具的刀)。那时我们的餐具也是用刀的。后来我们进化了,用上了简单而巧妙的筷子。而不长进的西方人就只能一直用刀叉了。
西方人在“吃文化”方面比中国人进化要差一大截,——“我们是人的时候,他们还是猴呢。”因此他们不能理解先进的中国的“吃文化”,对我们“吃文化”的N个代表、吃狗肉的光荣传统大加挞伐。也就不奇怪了。
有一些欣赏西方一切的中国人。以洋爹的标准为标准,名之曰“普世价值”,指责中国人吃狗肉不文明,是一大丑陋现象。动不动拿西方洋大人的规矩来规矩中国人。(参看http://bbs.chinanews.com.cn/web/blog/2010/1001/4599.shtml)。这已经是普世价值论者的习惯了。想起前些时候有“中国精英”提出“吃猫吃狗罚款拘留”的英明提议。我想还不如干脆对这些精英实行“吃猪吃牛,坐牢杀头”的措施。因为牛对人类的贡献比猫狗之类的动物大多了。
要是伊斯兰教徒禁止西方人吃猪肉。是传播文明吗?是“普世价值”吗?洋大人及其奴才凭什么指责中国人、朝鲜人吃狗肉?我这个吃狗肉的中国人否也可以根据“普世价值”的原则,指责这些西方人不吃狗肉不符合“普世价值”的标准呢?
人生贵适意。西方人不吃狗肉就不吃好了,我们并不勉强。可是,他们凭什么去管别人吃不吃?伊斯兰教徒不吃猪肉,一点问题也没有。人家也没有说这是“普世价值”,要洋大人及其奴才一律遵守。
如果真有什么“普世价值”,就应该从尊重每一个国家、每一个民族、每一种风俗、每一部分人的价值观起步。但这样一来,洋大人及其奴才的“普世价值”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了。
近日,最能代表“普世价值”的诺贝尔和平奖颁发给了一个汉奸。这样的“普世价值”,爱国的中国人无论左翼右翼都根本无法接受。这样的“普世价值”,在中国,一点也不具备“普世价值”!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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