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黄强拆事件——天怒人怨
近日,又一起针对强拆引起的自焚事件在江西宜黄以一种震人心魄、令人目瞪口呆、让人欲哭无泪的方式向人们展现开来。自焚者在医院抢救几天后不治身亡,一位集市上卖字老人闻知此一家惨烈遭遇,挥笔而就一副挽联:“晴天霹雳天上掉大祸,阴曹地府阎王也想哭”,横批是“天怒人怨”。
腾讯新闻10月2日中新网消息:
“从南昌到宜黄,公路越来越坏,这是个典型的国家级贫困县。不过,县城在最近4年一直在忙于城市升级:新城区,城市广场,房地产开发,刚刚建成的两部带电梯的楼房都成为骄傲,而新车站大楼正好也将是县城最高建筑——9层。钟家那幢陈旧的、却是全家人主要财产的3层楼房,按照县领导说法,使得工程‘卡脖子’——激烈的冲突便由此而来。”
“这幢三层楼,是这个上世纪80年代才流浪到此地的家庭的最大财产。有关来到宜黄的年份,家里人都说不出统一的数字,但这房子的落成时间,作为家里的重大节日,每个成员却都有统一的回忆。钟家父母亲、与父亲结拜成兄弟的大伯,带着几个孩子,从安徽流浪到了这里,全家人的谋生方式是烧砖瓦挣钱。四姐钟如翠还记得,那时候周围没有一幢房子,为什么选择这里?一是作为外乡人,故意选择了荒凉地段;二是周围无主荒山多,便于生计。”
“1999年,奋斗了近20年的钟家终于盖好了这栋三层房子。为了省钱,没有外请劳力,都是自己家人盖房。钟如翠向我们回忆当时的新家:‘那时候我已经20多岁了,第一次有自己的独立房间,上到二楼,门窗都没有,家里钱用光了,家具什么也没有,因为空荡荡的,一说话就有很大回声。’当时小九还很小,也记得搬新家那天,兴奋得一夜没睡觉。”
从上述文字可以得知,钟家这幢陈旧的三层楼房和宜黄县的城市升级工程产生了利益冲突。于是,钟家和宜黄县政府便成为利益链的两个方面,只不过一方是孤寡无依的弱势,一方却是对p民百姓而言强大无比的强势。如此,钟家捍卫自身合法利益的行为过程和悲惨结局便只能以悲壮惨烈来谢幕了。看完此文,心里仍长久地被强烈震撼着,那一幕幕的情景还仿佛在脑海里不断闪现,由面临强拆,到谈判不成便动手强拆,钟家困兽犹斗的生死抗争;再到自焚的发生,亲人惨死、房屋被拆后的申诉无门;还有对钟家成员人身自由的野蛮限制……这时的钟家人一定感到周身寒彻般冰凉,他们不明白这个社会怎么如此的冷血和残酷?这又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
宜黄县政府,作为一级人民政府,在对待钟家这样的人民时使用了如此震撼人心的“和谐”手段。这样的政府和治下百姓之间的关系彰显了一种什么样的变形扭曲关系?为区区三层楼房的地皮之争,政府与百姓的关系演绎了对抗的形式,且这样的政府行为绝不是第一次,估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但如此的抗争每一次胜出的只能是政府,因为强弱的砝码太偏重于一方。这时不由得再联想起大政府对外领土之争,其实也是地皮之争,但每一次的胜出方是谁?为什么对外要始终不渝的坚持韬光养晦,而偏偏对自己的百姓却一改面目残暴如斯?是对外因为自己太强的缘故所以总怕对别人构成所谓的威胁才要韬光养晦,而对内却因为政府的屡屡亲民而使得老百姓幸福尊严无比,深感社会的更加和谐与公正,也从此觉得这个政府的软弱可欺,是故偶尔的强悍行为并不足以说明什么?等事发之后再不痛不痒地处理一些事故的相关人员以表明政府的依然亲民就万事大吉?
遑论是大小政府,都是政府。对内,与老百姓争利益,寸土不让;对外,与外来势力争主权、捍卫尊严,却韬光养晦,把敦促、抗议当天条反复使用。如此和谐,如此强拆,如此韬光养晦,如此政府……
在这篇报道的后面,网友这样评论道:
“一个发生在地狱里面的真实的故事,读后顿感毛骨悚然。”
“人性本无善恶. 坏的制度把好人都变成恶人;好的制度把坏人都变成好人!”
“无论我要多少钱,要么你别拆我的房子,要么你别给我钱,房子是我的我想要多少是多少!但是你为什么强拆呢?不要因为我要的补助款多而作为强拆我房子的理由,也不要因为是为了建设小康社会而去毁坏我家庭幸福。。。借口可以找无数个,但是公民的私有财产没有本人同意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国家也不行。”
“到底是国家利益还是开发商的利益?难道小老百姓的利益就不应该维护吗?诚然小利益阻碍了大利益。但你不能拿出国民党时期的工作方法来对付新中国的老百姓吗。还是均衡一下好。中央要求和谐社会,下面的地方官就不能来老百姓的田间地头坐坐?急功近利的影响会很坏的。作为一县首脑,你是为县城的建设贡献不少,那是责任和义务。不过一个地方的贫穷或富有,不是靠右几条宽阔的街道几座高楼来衡量的。衡量的标准应该是老百姓的生活居住质量来评定的。”
“一个县领导竟然做出一连串触犯法律的举措来,却无一个部门调查、追究相关人员、参与者的法律责任。城市开发谋求发展这是必然趋势,开发商借此理由大发横财,却无人问津,政府、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为什么参与介入,这些部门的责职是什么?为什么拆迁补偿远低于开发商商品房价格。承诺给老百姓使用的土地为什么想收回就收回?当初无人烟草的地方,政府不投资开发,百姓一个、两个...地来了形成气候和人气了,政府和开发商认为有商机而以城市发展为由进行拆迁。当初来的老百姓也是一个投资开发商,只是规模大小不同,真是‘大鱼吃小鱼’。想发展城市又为什么不选择人无慌烟的地方?那里开发成本低。任何一级政府为什么不讲诚信?政府应当对自己行为负责,当对自己行为存在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一句话: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应该需要修改了,应该就拆迁部门、拆迁补偿等相关问题尤其是政府及相关部门决策给老百姓产生经济等方面损失应该予以赔偿作出明确规定,明确规定: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不得以各种借口、理由介入、参与拆迁过程,更不得消极对待被拆迁户的投诉、报警、控诉、诉讼,建立严格的督察、监督、问责和追究刑事责任的完整机制。”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
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
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
其知。致知在格物。
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
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
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
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
就这些是人像是老百姓的父母官???我看简直是四只脚把他们生产的!!!”
……
附文:江西宜黄强拆事件:一起现场直播的全国新闻
http://news.qq.com/a/20101002/00003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