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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通吃”要不得

火烧 2008-09-02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批评奥运冠军被破格录取及优待现象,认为这种‘冠军通吃’违背教育公平,强调应按规则录取,而非以奖励代替教育。

                           “冠军通吃”要不得  

                                 郑明怀     

刚刚在北京奥运会上获得冠军的中国跳水队林跃、秦凯、火亮及世锦赛冠军周吕鑫、何姿等5位跳水运动员,今年被人大破格录取,即将成为人大新闻学院的大一新生。(8月31日《京华时报》)  

给奥运冠军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是必要的,但要有一个度。而在我国,奥运冠军可以得到大量的金钱奖励,据国家体育总局透露,北京奥运会的奖金额度将超过上届,对比悉尼奥运会时金牌奖金15万元的标准,按照每届递增5万元的等差数列计算,北京奥运金牌至少该奖25万元。金牌获得者的家乡也会重奖冠军,各级政府的奖励也是笔不小的数目,而且奖金往往超过国家级的,有些地方政府不仅给现金,还送别墅。此外,还有数不清的优待,如买房子时得到优惠,破格提拔,破格录取等等。可以这么说,只要你拿到金牌,就可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从本质上说,这就是赢者通吃的体现。  

奥运会冠军已经得到了金钱和荣誉,占有了很多好处,但是不能因为他是冠军就把与此无关的其他好处也给他。象中国人民大学这样的名校,有破格录取的资格,但是破格录取也是有一定的程序和要求的,而不是随意的。在社会公正成为中国人最关注的问题这一背景下,如何打破常规破格录取极少数有特殊贡献的人,是十分敏感的问题。如果破格录取是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的,那就不能说不公正,否则,将学位作为奖励,就不应该。  

更不可思议的是,破格录取也就罢了,还要派老师定期到跳水队去上课,如此“伺候”这些冠军,也真够荒唐的了,还不如一步到位,现在就给这些奥运冠军发毕业证和学位证。试想,一个不来大学读书的冠军,没有真正体验大学校园的生活,就算是拿到了学位证和毕业证,在我看来,这样的大学生,也只能是虚有其表,不能算是名副其实的大学生。人大公然向冠军献媚,这是大学精神丧失的体现。  

虽说冠军得到的比其他人多,这一点无可厚非,但不能允许他们占尽一切好处。毫无疑问,“冠军通吃”破坏了竞争规则,导致了不公平。我们感谢冠军给国家带来荣誉,但是不希望他们破坏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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