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立”现在不能搞将来可能搞
我国不照搬西方民主模式,不搞多党制和“三权分立”。这是十分符合我国当前国情的。至于将来是否永远不能搞,那要看国情发生变化,到一定时期应该是可以搞的。
为什么现在不能搞多党制和“三权分立”呢?理论上媒体作了很多论述,不必再多说。就从大家容易理解的、实实在在的方面说说。因为,它最根本的就是会丧失无产阶级政党的我党的领导,引起国家动荡分裂。因为,现在我国经济发展还很不平衡,贫富悬殊,存在着阶级差别。如果允许多党,代表剥削阶级的政党必将出现,而且他们借助财力优势,再加上部分群众由于当前国家还存在种种问题对党有一些误解,很可能成为执政党,进而全面复辟资本主义,广大工农劳动大众就要吃二遍苦了。那么“三权分立”呢,因为它是伴随着多党制和普选产生的。让各个阶层参加普选,无论是党外还是党内,必然产生不同利益集团集体竞选,从而产生“多党”的要求直至“多党”。那么在一党执政下,“三权分立”能分起来吗?除非党在组织上放弃对立法、行政和司法的领导,并实行宣传自由。如果党这样做,党就只有通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了。立法、行政和司法还会真正服从党的领导吗?这样实际上包括党在内的所有组织和个人,都处在“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下,而这个“人民代表大会”是由各组织和各阶层代表组成的,不同利益集团相互竞争,久而久之就“多党化”了。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就是这样变掉的。所以,广大工农劳动大众等人民群众要当家作主,只能实行由他们的代表共产党来执政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至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不能搞多党制和“三权分立”的。当然,共产党能否代表广大工农劳动大众等人民群众的利益是非常关键的,否则就有被颠覆和灭国的危险,就有社会主义名存实亡的危险。因此,必须大力发扬党内民主,扩大党外监督,实现党和国家领导真正由广大工农劳动大众等人民群众选举和监督。
那么,将来我国为什么可能实行“三权分立”呢?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共同富裕,到一定阶段阶级差别很小了,也就是说成了全民国家全民党了,这时即使产生多党,也都是代表人民利益的党,产生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差别就在于对建设国家的方法和观点的差异,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为人民服务。这时,为了防止官员腐败,形成新的剥削阶级;为了科学决策,更好地建设国家和保障民生,也需要把国家的政治制度提高一个层次,实行人民代表大会下的“三权分立”。关于这一点,我就想到了北欧民主社会主义,为什么他们能长期存在?前提是都有一个特点,实行民主宪政制度时就都已比较富裕了,实行高福利。有的国家虽为多党制,实际一直是一个党执政。而那些第三世界国家实行民主宪政制度,却并没有发现什么优势,原因就是穷中“贫富悬殊”,在私有制条件下你争我夺,反而矛盾更大,动荡不安。当然,我不是完全赞成北欧民主社会主义,因为它不是公有制,剥削还是严重的。我是认为,等到社会主义的我国,基本共同富裕后,比如到全面实现现代化后,可以吸收其中民主制度的部分,实行人民代表大会下的“三权分立”。再往前发展,全体人民真正共同富裕了,党派不党派就没有意义了,因为说到底党派是代表一个阶层利益的。全世界都这样了,国家也不要了,只需要保留管理和服务机构,共产主义就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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