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误读?评华生中国收入分配问题研究报告
9月30日和10月14日,华生在《中国证券报》发文指出,在对收入分配问题的研究上,人们对城乡收入差距和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存在严重误读。华生的主要观点是:
观点一:统计局公布的城乡收入按照常住人口标准将外出农民工算作城镇人口,导致统计结果显示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如果将外出农民工算作农村人口,那么城乡收入差距实际上是缩小的。所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主要办法是加快城镇化,而不是城镇反哺农村。
观点二: 统计局公布的劳动者报酬将农户收入包括进来,导致统计结果显示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在下降;如果将农户收入排除在外,剩下的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实际上是趋于上升的。所以,政府没有必要干预初次分配,随着国民收入的增长,劳动者报酬的比重会自然增长。
华生挑战了我们的常识,或者如他所说,打破了那些“嫌麻烦的愤青业已认定的必然正确的命题”。既然华生以诚恳的态度思考问题,我们也应该诚恳地、不厌其烦地重新思考:究竟是谁在误读?
华生的观点1存在以下问题:
1. 华生的证据是,经过调整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趋于缩小。这一标准和统计局的标准一样,没有考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在住房、医疗、教育、社保等方面补贴的巨大差异。参考李实、罗楚亮(2007)等人的研究,根据统计局数据,2002年城乡收入比为3.12,如果加上城镇居民享受的各种补贴,城乡收入比增加到4.35;而根据华生的计算,城乡收入比是2.49。所以,如果考虑城乡居民补贴差异,即使按照华生的方法把外出农民工加到农村居民中去,当年的收入差距还是增大,而不是缩小了。
2. 华生认为统计局对人口的划分不合理,应该调整。但是,为什么要把外出农民工加到农村居民里去?华生似乎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常住人口原则把农民家庭一分为二,在城里的算作城里人,在农村的算作农民。华生无非想说,随着城市化,城乡收入差距会随着农村的消失而消失,农村的凋敝局面也会随着农村的消失而消失。华生的看法让我们以为,现在只有少数人还留在农村,当他们自然死亡或是迁入城镇,收入差距就不是问题了。
将外出农民工算作城镇人口是有道理的。城乡差距不是一个统计概念,而是一个经济概念和政治概念,不是靠计算方法的改变就可以改变的。城乡差距不仅是人们到手的收入之比,而且是对城乡不平衡发展的反映。外出农民工的工资可以全部寄回农村,但是其所创造的国民收入却大部分留在了城镇,这部分国民收入形成的投资也大部分留在了城镇。因此,将外出农民工算作城镇人口,是与分析城乡差距和城乡不平衡发展相一致的。华生的方法,把家庭关系置于经济关系之上,恐怕只能改变读者的态度,使他们喊出口号,那就是:消灭农村!
3. 华生认为,真实的挑战是房地产泡沫,导致城乡财产差距扩大。这一观点我是同意的。但是,华生是否意识到,如果承认房地产泡沫在扩大城乡财产差距的同时,也扩大了城乡财产性收入的差距?华生大概认为,城乡差距是存在的,只是在财产上,而不在收入上!在实际调查中,被调查者往往不愿透露财产性收入的情况,以致城乡财产性收入的差距被大大低估。如此,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的结论有怎能站得住脚?
华生的观点二存在以下问题:
1. 华生认为像农户收入这样的混合收入会影响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所以应该把混合收入拿出来,既不算作劳动者报酬,也不算作资本收益。中国有庞大的农业部门和农村人口,把他们的收入拿出来单独对待必然影响劳动者报酬。但是,拿出来的道理是什么?并且,拿出来以后将其单独处理,既不算作劳动者报酬,也不算作资本收益,道理是什么?华生似乎有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国际惯例,可是哪个国家有同样规模的农村人口?
好吧,我们暂且同意华生的做法,从劳动者报酬中减去农林牧渔收入。既然我们要看纯粹的劳动者报酬的比重,我们也应该从GDP中减去农林牧渔收入,这样得到的结果才是一个没有混合收入影响的结果。按照华生的说法,统计局走了一步,他自己走了两步,我们来走第三步。如果在GDP中也减去这部分,劳动者报酬占比就会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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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 |
1993 |
1994 |
1995 |
1996 |
1997 |
1998 |
1999 |
2000 |
|
0.469 |
0.441 |
0.454 |
0.458 |
0.449 |
0.463 |
0.465 |
0.471 |
0.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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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
2002 |
2003 |
2004 |
2005 |
2006 |
2007 |
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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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52 |
0.465 |
0.456 |
0.434 |
0.476 |
0.470 |
0.461 |
0.456 |
可以看到,1992-2008有5次下降,最近的一次从2005年开始。2008年与1992年相比,劳动者报酬占比是下降的,但幅度很小,并且下降主要是周期性的。但与此同时,劳动者的数量却在增加,所以即使是总量上轻微的下降,也会对收入分配造成显著的影响。
或者,我们换一种国际通行的做法,把混合收入拆开,估计其中的劳动者报酬。方法是假定农民从事农林牧渔的劳动者报酬和所有劳动者的平均水平一样。我们再假设所有劳动者包括13亿人民。问题马上出来了,农民人均农林牧渔收入远远低于劳动者的平均报酬,我们又怎么分离出其中的劳动者报酬?反过来说,如果农民人均农林牧渔收入远远低于劳动者的平均报酬,我们怎么能声称农户收入是“混合收入”?华生的做法,恐怕又是从国际标准出发的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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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 |
1997 |
2002 |
2007 |
20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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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牧渔平均收入 |
458.27 |
1168.08 |
1134.99 |
1745.12 |
194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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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平均报酬 |
921.87 |
2591.51 |
4036.63 |
8526.77 |
10290.91 |
我们要问,在中国,为什么在统计上要把工人、农民和农民工割裂开来?这三个主体在政治上是统一的、联合的,在经济上都是生产价值的、都是与不劳而获者对立的。所以,要分析劳动者报酬比重的变化,首先要在中国语境下明确“劳动者”的含义。然而,华生的方法把政治概念还原成经济概念,又把经济概念还原成统计概念。既然统计概念是有国际标准的,所以中国的政治和经济也有国际标准可依的了。农民不因为生产而成为劳动者,而因为少得可怜的“混合收入”而要排除在劳动者之外,什么道理?如果为了跨国比较,这样做尚且可以;但由此得出劳动者报酬长期增长的结论,就“严重误读”了。
2. 华生从跨国比较中得出结论,认为随着国民收入的增长,劳动份额会上升,所以你们不要搞什么劳资谈判,不要搞工会、闹罢工,政府更不能支持你们,否则得不偿失。华生认为,就像解决城乡差距一样,要使劳动份额上升,办法就是:发展!而且这种发展的特征是城市化,是第三产业比重的上升,第二产业比重下降,是劳动者技能的上升,从而工资上升。在这里,华生误把相关性当作因果关系。劳动份额的上升确实伴随着国民收入的增长,但是两者并非因果关系。没有工人的斗争,资本家会占有所有来自发展的收益,而将劳动者报酬压到最低水平。在发达国家的历史上,如果没有工人阶级的斗争,没有政府对工人斗争的支持,谁会给工人涨工资?
分析政府干预初次分配的“经济学”结果,至多得出结论说干预是没有效率的;但是,要想和华生一样,得到劳动份额上升的结果,政府和斗争一定是必要的,所以这没有效率的干预行为以及没有效率的工人斗争“好得很”!
最后,尽管华生诚恳地告诉我们,我们对收入分配是需要细致计算和全面认识的,但我们也诚恳地宣布,我们通常的看法依旧有效!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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