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抗议抓捕中国共产党信仰者
前日惊闻,一直在网络上以红色议会网名出现的赵东民同志被抓捕的消息。一时间,笔者感觉到强烈震惊,因为根据笔者了解,该同志一直期望中央在路线上改良,逐步回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道路,并非是激进的同志。如果连改良路线都达不到恢复社会主义公有制,人民民主专政,这些宪法上大字印刷的法规,那么还不把所有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真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逼上绝路?
由于客观存在的左转派与激进派,所以对于支持改良同志被抓捕的消息,就显得冲击式的震惊。不管是抱着改良心理的同志,还是抱着激烈革命心理的同志,同志们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拥护社会主义,目的是恢复宪法上所指明的公有制经济制度,争取人人有住房、个个有医疗、人人受教育、个个有老保的社会主义优越制度,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虽然方式有区别,但目标一致,不存在根本分歧与冲突。在面对同志被抓捕消息的时候,同志们该这样做,我想在这里不用详细补充。我们不站出来保护自己的同志,那么下一次就会有更多其它同志被抓捕的事件发生在我们的眼前。
从各方已知的信息来看,赵东民同志正在做正确的事情,他在帮助陕西数十个企业里,数千名工人的权利得到合法维护的问题。这些工人们,要求陕西省总工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而赵东民同志是这些工人们的法律顾问。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宪法赋予的权力,它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中。最近,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曾说:“从现在开始,凡企业改制重组必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否则无效。”今年8月14日全国总工会发出《关于在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里面明确说明,“企业改制方案应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职工的裁减和安置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不应实施;既未公开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视为无效。”
赵东民同志作为数十家企业,数千名工人的法律顾问,触犯了那条法规?从以上看,恐怕只可能是阻挡了部分不法分子,私有化国有企业的财路吧?根据以上全国总工会的通知,也就是说未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企业改制方案是一律无效的。这等于是结束了一部分腐败官僚,一手遮天,任意妄为的企业改制局面。赵东民同志显然成了他们的眼中钉,阻挡了他们偷盗人民财产的财路了。
根据网络信息汇总,赵东民同志是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多么熟悉的罪名。我记得,郑州葛丽英同志就是因为宣扬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重要缔造者毛泽东主席,宣扬毛泽东思想,而被金水分局人民路派出所以“扰乱社会秩序”所拘留。
这是多么熟悉的罪名!区别不过是赵东民同志以“罪”被刑事拘留,更是提高了一个层次。并且根据笔者得到的信息,特意去赵东民同志的博客里浏览了一下(网络上可搜索:红色议会博客),结果发现,《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发起一周年大事记》、《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08总结会纪要》、《坚持“继续革命” 改造我们的思想》等等十数篇学习与宣扬毛泽东思想的文章,这难道又是巧合?
郑州葛丽英同志宣扬毛泽东思想遭到拘留,陕西赵东民同志也干了同样事情,并且为了帮助工人,这个国家的领导阶级,遭到了更进一步的刑事拘留,这些难道是巧合?真以为能够让天下人相信,这一切仅仅只是巧合吗?建国60周年大庆在即,我们庆祝的难道不是2800万先烈,这个光荣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所打下的新中国?
依据宪法帮助工人维护权利有罪?学习毛泽东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党章所支持与肯定的,也有罪?那么请问有关部门,中国共产党在你们眼里是不是非法组织?中国共产党你们准备给按个什么罪名?
党纪国法条条在上,一些不法分子依仗手中权力,腐败到丧尽天良,肆意残害、迫害中国共产党的信仰者,反党反人民,难道全体中国共产党党员、党中央、胡总书记、以及我们所有党的追随者能够这样漠然视之?目前的中国,还是不是中国共产党的天下?还有没有党纪国法?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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