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胜利纪念日应该定为哪天?
西历1951年8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又发表《政务院规定九月三日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通告》,指出:“查日本实行投降,系在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签字于投降条约以后,故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应改定为9月3日。”实际上,在西元1945年,当时的国民党政府就正式决定从第二年开始以每年9月3日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可见,现在某些人所谓因为“宣布9月3日这个日子为纪念日的是国民党政府,新中国成立后就不提了”之类的说法是错误的。而之所以定这个日子,是因为西历1945年9月2日,全体盟国代表在停泊于倭国东京湾的美国战列舰“密苏里”号上参加了倭国投降的正式签字仪式。
现在在国家和社会层面上,对“抗日战争胜利日”的重视似乎远远不够。近几年,许多人士建议要“大张旗鼓地庆祝”“抗日战争胜利日”,他们认为“在我国的教育体系中,有爱国主义教育,有革命传统教育,有国耻教育,应该再加上一点,就是胜利教育”,而且“我们不讲自己为世界反法西斯斗争做出的巨大贡献,就没有人为我们讲”。我以为这些建议和说法完全正确。倭人把那些侵略罪犯供在什么“靖国神社”里当宝贝一样年年鼓捣,我们为什么不隆重庄严地庆祝“抗日战争胜利日”呢?
然而这“抗日战争胜利日”应该定在哪一天?我以为,8月15日倭寇宣布要投降,但尚未举行投降仪式;9月2日举行的是倭寇向全体盟国投降的仪式,其仪式以美国为主导,毋宁说是“盟国反倭寇战争”的胜利日,而中国的抗战时间远远长于“盟国反倭寇战争”,理当有单独的正式的胜利日。所以,定8月15日或9月3日为“抗日战争胜利日”都不甚恰当。
那么何者为宜?
据相关史料称:西历1945年9月9日上午,在南京举行了“中国战区日本投降签字典礼”——实际上,这“中国战区”受降仪式就是中国受降仪式。当时,国民政府武职官员二百一十九人、文职官员五十一人、盟国代表四十七人、中外记者八十八人参加或见证受降,侵华倭寇总司令冈村宁次、参谋长小林浅三郎等七人代表倭寇签降。倭寇签降代表呈递“日本投降书”,正式宣告倭寇向中国投降。
所以我认为“抗日战争胜利日”应该定在9月9日。当时是国民党政权代表中国受降,后来的新中国合法接手了中国的一切权利,把9月9日定为“抗日战争胜利日”完全顺理成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