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侵犯了洪振快副主编的”名誉权”?
是谁侵犯了洪振快副主编的”名誉权”?
顾凌英
在全世界人民都在隆重庆祝反法西斯二次世界大战胜利70周年的日子里,社会主义的中国北京,居然传出了海淀区和丰台区人民法院为了维护写了《“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的作者洪振快“名誉权”,而控告爱国学者郭松民、梅新育,为之立案,并开庭在即消息的小插曲。
我们不了解海淀区和丰台区的人民法院对一个人的“名誉权”是如何理解的?譬如公安局在大街上当场抓到了一个小偷,人赃俱获。那么如果有路人说:“这个人是“小偷”!:是不是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呢?一般人的共识会认为:不是的,这只是说出了一个事实,因为他有偷窃的行动在先,别人说他是“小偷”是有事实根据的,这就不能认为路人是“侵犯”了他的“名誉权”。
现在我们可以据此同理分析一下洪振快的“名誉权”是如何“丧失”的?
我过去从来没有看过洪主编的文章。这次因为他的名誉权问题涉及了他的去年在《炎黄春秋》上发表的一篇文章:《“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因此找来看了。这篇文章使我想起了俞平伯老先生对《红楼梦》的研究。他的研究把对《红楼梦》的考证放在了很主要的位置上,使研究钻了“牛角尖”。“狼牙山五壮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国人民在共产党领导之下,与日本法西斯英勇斗争中千千万万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中的一个突出的典型。宣传它是为了鼓舞中国人民反法西斯主义斗争的斗志,是为反法西斯主义的斗争胜利服务的,它的意义是很明确的,因此为了用革命英雄主义的思想教育我们的下一代,这个事迹,才被选进了我们小学的教材。
对于这样的一篇宣传革命英雄主义的小学教材,我们需要像研究古典名著《红楼梦》这样去“考证”它的真伪和在“鸡蛋里挑骨头”吗?!洪主编的文章还用黑体大字提供了日伪“消灭”抗日队伍的“数字”来印证,我们八路军数字的“不实”。他的立场究竟是站在反法西斯战争艰苦抗日的人民一边,还是站在日本法西斯一边,不是在他自己的这篇文章中很清楚的显示给我们了吗?!洪主编是他自己白纸黑字写的这一篇文章,把他自己放在了反法西斯抗日的中国人民的对立面,放在了同情和支持日、伪法西斯的立场上。那么是他自己?还是别人“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呢?不把这个问题的大是大非搞清楚,小事小非能搞清楚吗?
不知北京海淀区、丰台区法院你们有没有自己的政治立场?你们是站在二次大战反法西斯人民的一边?还是站在金钱、人情和日本法西斯的一边?!要知道历史在任何时候都在考验着我们!经不经得起考验,这就是试金石!
只要看看中国人民反法西斯的历史,不管是烈士方志明还是江姐,法西斯的审判能够损害了他们的名誉权吗?而日伪的汉奸不论是汪精卫还是陈公博,即使没有法律的审判,他们汉奸的臭名在历史上也是永远抹不掉的。可见审判对于一个人的名誉并没有什么作用!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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