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水岭:谈谈“袭警”
看待5月2日“庆安枪案”,起码存在着这样两种视角,一种是警察用枪,一种是中枪者袭警。不同的视角,貌似见仁见智。
——“袭警”!乍听起来,这是多么凶神恶煞、多么罪大恶极、多么不知天高地厚、自找死路的一个概念。反过来推论“警”,则是多么善恶分明、多么绝对正义、多么至高无上,而且多么强悍,“袭”不得,一“袭”就是罪有应得、自找死路的一种对象。
如此假设之下,“袭警”固然有罪。然而无论历史还是现实,都不是假设的。最简单的例子比如,当年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与国民党反动乌鸦兵的斗争是不是“袭警”?是,然而是正义、进步的行为;比如无产阶级专政下,亡命敌特与人民公安的较量是不是“袭警”?也是,但这却是真正千夫所指、反动作死的行为了。
在一个很多人确乎已经丢掉幻想、放弃斗争,阶级和谐的特色时代里,许许多多的概念都被有意无意地抽掉阶级性,“袭警”的概念也是这样。
既然“袭警”的概念被抽掉阶级性,那么对“袭警”概念下的“袭警”行为首先只能采取“不支持不反对不抵制不提倡”的态度。因为一种概念越被刻意抽掉阶级性,那么对于概念下的现实行为就越需要进行阶级分析,才能从不同的阶级立场上得出各自的结论。
事实上,在“主流”媒体报道的背后,特色时代的“袭警”案例不说每天都有,然而实在是很多的。对所有这些案例,无一不需要进行阶级分析。
我倒不会绝对认为“袭警”有理,相反,我相信特色人民警察大多数是好人,是很多时候身不由己的对象。
我相信那种倒行逆施把弱势群体踩在脚下的王文军式人渣恶犬类毕竟是少数。而那一枪正中上访者心脏的受表彰者,只希望他在与匪徒PK时也能够把匪徒枪枪毙命就好了,人民群众肯定拍手称快。
至于一边允许有人源源不断制造、输出从物质到精神,千奇百怪的各种毒物毒素,不收拾这样的人形恶鬼;一边却不让被毒害得走投无路的人喝农药,把这样的自寻短见者抓起来,跟“袭警”有没有关系?本文不展开讨论。
如果把“袭警”二字笼统作无效权威假设的解释,那么无非是混淆视听,指望永远欺世盗名,即借人民民主专政的名义,专人民民主的政罢了。
(2015年5月8日)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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