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是这样果断地对待破产工人
江门市政府是这样果断对待破产工人的群体信访…………敢动用全城警力,然后以非法集会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将其中的领头分子【职工代表】一举捕获,然后将人群驱散。在讨职工安置会议上多次带来国安人员“跟班”,随意调动警员、警力,在【职工安置方案】不通过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全厂无固定期职工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在市政府门前抗议行动连续七天,工作组依然没有理会,居然动用全市警力,黑压压一大遍警员手握盾牌,警车封各地路口,大肆拘捕破产工人,震动整个江门地区…………。
村民终于跪掉了一个官-庄河市委副书记、市长孙明。
辽宁庄河千余群众政府前下跪举报无人搭理…………
民众为何下跪?已经称不上“秘密”了:他们跪是想用尊严去换得官员对问题的重视,这本身说明了维权通道的不畅…中国人讲跪天跪地跪父母,觉得给别人下跪是最屈辱的事。一般而言,能够侥幸见到“青天”,是很不容易的事情,这时候,下跪往往也就成了弱者常用的武器…………。如果地方政府的一把手都能掌处理民间疾苦为第一责任,也是说一把手的主要工作是处理民间疾苦《处理信访工作》,天下太平指日可待与!!!
搜索《江门造纸厂假破产工人的遭遇》-滥用权力镇压职工和职工代表。反复动用大量警力镇压、驱散静坐抗争、上访请x职工(最多一次出警800)之外,更长期动用公安、国安盯梢、监控职工和职工代表,多番上职工代表家门施压恐吓。在法理难违之下,市府同意并指令总工会、国资工委监督帮助选举职工代表,并确定依法由新生代表讨论、修改,最后通过、实施此前一直争议不决的“安置方案”。但职工代表产生后却公然架空、杯葛之!更一再借故拘押之!甚而一一以“反党反政府”的帽子和株连九族的手段上门打击孤立、收买操控之!干群、职工代表反复强烈要求会见工作组长、市长、人大主任,甚至法院院长,至今都不予理睬!
足足5年了,破产工人历经所有法律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上诉中院及上诉高院。劳动争议仲裁、民事诉讼、上诉中院及上诉高院。全国相关机构部门百多封信件、快件、以及无数的电子邮件。部门信访、上访、群体信访、群体上访、反反复复等、反反复复等等的过程。受害人都一步步走过来了——历时整整三年啊!!无奈啊无奈——今天只得在网上喷发——昭示天下!!————2009-5-8上午9:30时左右,广东省江门造纸厂一二百破产工人集结在江门市政府门口,随后举起“还我救济金”“还我集资款”‘还我医疗保障’‘还我江桥公司’“还我江门纸厂”等5条标语………向江门市人大常委会请XXX。
当年我们在江门市政府门口没有下跪,所以我们的信访诉求至今依然没有得到解决!!!悲哀啊!社会的悲哀!!…………天下乌鸦一般的黑哪!!!
他们怎么办?…………大闹《天宫》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悲哀啊!社会的悲哀!!
附-
一个五级伤残工人的控告书
申请人:张群胜《五级伤残》,男,1953年4月13日出生,汉族,住江门市江海区礼乐镇街道办事处纸厂新村29号102房。联系电话:0750-8235762
被申请人:江门市公安部局江海分局,住所地,江门市永康路38号,联系电话:xxxxxxx,法定代表人:陈国俊,该局局长。
申请人张群胜对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00七年二十四日(2007)江中法行终字第2号判决裁定不服,提出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
一、撤销(2007)江中法行终字第30、31号判决书。
二、撤销江海公(治)决字【2006】第612、613号《公安行政决定书》。
三、诉请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向申请人(原告)书面赔礼道歉。
事实和理由:
2006年9月5日 ,我《五级伤残破产工人》和朱健伟代表154名纸厂下岗职工参加广东省江门市劳动和保障仲裁委员会的开庭活动(附名单)即江劳仲【2006】070案。
2006年9月22日 下午14:30时,我俩再次组织曾参加仲裁活动的职工会厂家属区球场侧空地开会约70名职工到会,会议时间约40分钟便散会。
2006年9月24日 ,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以非法集会的罪名,上门传唤并实行拘留我15日的处罚。其暴行给我及家庭蒙上极大的伤害和损失。试问,工人代表以法维权何罪之有?民主国家公民的民主权利为何随意受到限制?民警询问笔录如是说:捉你们是上头下达的指示,上头的指令我们局长也做不了主。显然,地方政府滥用职权,破产企业工作组超越权限动用公共权力。公安部门执法违法,残酷镇压下岗工人,助纣为虐,践踏国家政策法律。
一审,二审确认事实不清,职工维权会议却先定性为非法集会;适用法律错误:歪曲《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事实条例》。——1992年6月16日是审判裁定的成因。
在采集和采用双方证据的依据上,二审偏听采信被告出具的伪证:1、几张空洞的所谓非法集会场所一家属区球场概况;2、居委会证明;3、妄顾家属区设有保安员管治的事实。
原告提供的证据不采纳:1、家属区所有设施是江门纸厂的财产,并交由厂行政科管辖和管理,证据中出具的《江门造纸厂集团公司生活服务经理部,行政科收款凭记,XX座XXX号原告居住的水、电费扣款通知凭记》,这些实质性的证明是区分社会公共场所还是单位的共有场所,性质决定一切。
此外,组织职工开会是仲裁活动的必然过程,我是代理人也是铁一般的事实,二审没有认定这个事实来维护原告的权益,从而对案件作出错误的判决,同时,适用法律不当。在采用集会、游行、示威法以偏概全、断章取义,更没有执行采用1992年6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事实条例》第2章第7条,第一章第3条的具体规定
此致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群胜//2008.2.2日
注,以上控告申请被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请再审,维持江海区人民法院判决。
镇压坏分子动用警察,维护社会治安动用警察,群众上访也动用大批警察,把公民行使正常的民主权利的活动,搞得如临大敌,群众难以接受,警察也很尴尬,为什么尴尬?他们内心都很明白,他们面对的是群众,不是打、砸、抢、烧、杀的坏分子,但天职在身,不来又不行。群众集访的目的很简单,就是造声势,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希望所诉求的问题得到解决。由于有关部门在回答群众集访的提问时,往往采取简单的推诿、回避、嗳昧的态度,引发群众的抵触情绪,最终导致聚众抗法。一个要冲破警戒线,一个尊命要维护警戒线,所以频频出现群众与警察发生肢体接触的暴力事件。
《公告》关于江门市目无党纪国法的问题
——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在江门造纸厂进行假破产,公然违反国务院关于企业改制破产的“三条准则”,粗暴主宰企业,操纵法院,剥夺全厂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和监督权。非法遣散全厂职工,实施一个没有国家法规的《企业破产职工安置方案》。
法院啊法院,你为何要一手遮天?!生杀江纸工人权益却不按程序:【职工安置方案】被否决的第二天便受理及同时宣告江门造纸厂“破产”!并以此为由当即终止全厂职工的劳动合同,欲置工人于死地而后快!!面对来访的我们,江基云院长冷冰冰地抛出一句接访用时30分钟……。
2005年7月江门造纸厂在册职工1040人,2005年市工作组制定江门造纸厂破产案《职工安置方案》,当年没有交给全厂职工讨论,也没有开代表大会表决,剥夺了全厂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当年搞所谓破产安置是“自愿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无需开职工大会,并极尽一切非法手段,这是工作组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完全违反了国企改革的一系列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伤害群众利益。结果当年强迫遣散778名职工,由此乘下262人……。
2006年7月9日江门造纸厂在市工作组的支持下召开全厂职工大会,投票表决职工安置方案,在册职工人数262人,参加开会238人,每人一票进场,实名投票,投票结果。1票同意,236票反对,1票弃权。旋即,7月10日江门市中级法院宣告受理同时宣告江门造纸厂破产。7月13日派驻江门纸厂破产清算组(市资产经营公司)——由此便进入了假破产的实质性操作,强行遣散工人……。
职工安置方案被职工大会否决的第二天,2006年7月10江门市中级法院却宣布江门造纸厂破产,并核准为解除全厂职工劳动合同的法定日。同时,准许清算组对全厂职工实行“预安置”,以此断绝职工的一切社保关系。由于方案不明确、资金不到位、补偿不合理等,从而引发“职工黄某跳楼事件、职业病患者余某、黎某、陈某、吴某,胡某等人病危入住医院数万元医疗费无法报销,甚至连国家规定的24个月失业救济金都被取消了!职工劳动仲裁代理人锒铛入狱,等等,等等一系列事件”。 工人数次走上街头挂起横幅:强烈抗议中级法院执法犯法!市政府强行遣散工人!国资委放任国有资产流失!平添了江门市的不安定因素。
2009年5月8江门造纸厂百多名干部职工、退休工人前往政府门前举起标语——
抗争:“还我江门造纸厂,还我江桥公司,还我医疗保障,还我失业保险,还我血汗钱!”
网络风传的帖子:“一名退伍军人的际遇、仨蟊祸害、江门造纸厂的假破产”。
社会的动荡不安源于失去公平与正义,在损害国家利益的同时损害群众利益。
在强权之下,当时为了生存、为了饭碗934名职工含着怨恨和泪水被接受了遣散和补偿………,
余下48名职工经年抗争,至今依然没有得到依法补偿和安置。
在2009年5月8日我们向市人大信访时提交了申诉请求,由于市人大信访玩起踢皮球游戏,没有采取有效的监督措施,机制没有发挥效力,我们的诉求依然没有依法得到解决。
今天100年的工厂被不明不白地卖掉了——江门造纸厂假破产怨声载道三年三月江纸工人一江眼泪落!!
江门造纸厂去年成功拍卖的【一亿三千八百多万元人民币】这些钱到底哪里去了?!
江门造纸厂江桥公司“独立十年”积累两个亿的国有资产今又要流向哪里去了??!
这就是江门市委“三个代表”、“执政为民”、“和谐社会”的实质!
这就是江门市府“服务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的实质!
为此:
今天我们提出请求“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国资委,劳动保障,法院等机构部门会同江纸工人,各方代表对江门造纸厂破产案《职工安置方案》进行论证,“依法按程序”处理江门造纸厂破产案《职工安置方案》的遗留问题”,确保公平正义,确保工人合法权益,挽回政府公信力,为建设和谐江门共同努力。
江纸工人2009年5月、/ 15992182066//[email protected]
-
爱学记

微信收款码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