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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苛政猛于虎”到“取消农业税”

火烧 2010-05-05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对比古代苛政与现代取消农业税,分析其中的经济规律,探讨土地与资本在不同社会形态下的作用,揭示阶级矛盾与生产关系的演变。

柳宗元的《捕蛇者说》讲述了永州之野的农民由于不堪忍受封建统治者的苛捐杂税而不得不从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转行为“以捕蛇独存”的捕异蛇者。于是,作者叹曰“苛政猛于虎也”。时至今日,在中国存在了两千多年的农业税取消了,不仅如此,农民种田还有补助。于是,农民欢欣鼓舞。歌功颂德开始了,河南甚至还有人筑起了四方大鼎歌颂太平盛世的到来。  

强烈的反差,鲜明的对比。这一悲一喜之间,有什么共同的经济规律没有?我们不禁要问:农民为什么可以不交农业税?政府不能从农民手中取得财政收入却有向农民进行财政支出的义务?政府拿什么来养活农民?或者说果真是统治阶级养活被统治阶级?阶级矛盾缓和了?在为取消农业税而拍手称快的同时,我们也在思考着这些问题。  

威廉.配第说“土地是财富之父”,中国几千年的封建文明史,实际上就是一部围绕土地展开的斗争史。农民改造土地的过程造就了生产力的文明。而我们要重点关注的是生产关系方面,正如毛泽东主席所说“土地问题是中国问题的关键”。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实际上指的就是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经济关系。我们知道,地主阶级的代表是皇族集团,因为皇族代表着地主阶级,即他们的利益是一体的,于是,再区分因土地所有权而获得的地租与因政治强权而获得的赋税便显得多此一举。于是,便将地主阶级对农民阶级的剥削统一用“苛捐杂税”这一简称代替。“苛捐杂税”是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这一对矛盾存在的经济基础。地主阶级通过“苛捐杂税”占有农民的劳动成果。当然“苛捐杂税”的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可以是实物,如谷物;也可以是货币,如铜钱;还可以是直接的劳动力,如劳役。当然,不管是什么,这些“苛捐杂税”都可以化归为劳动力。由于封建社会的生产力水平低下,农民从土地上取得的劳动成果总量有限,于是,这一剥削过程也显得异常残酷与不文明。于是农民有了“苛政猛于虎”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等感慨。由此,我们也可以总结出一条经济规律是,因为封建社会的经济以农业为主,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而占有土地的那个阶级就占统治地位并从经济上剥削被统治阶级,并由此产生阶级矛盾。  

威廉.配第也说“劳动是财富之母”,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大工业生产开始了,与这一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用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这时,土地这一生产要素的重要性有所下降,取而代之的是资本,按马克思的观点,资本本不是一种生产要素,因为它本身就指一种关系,一种资本家剥削劳动工人剩余价值的关系,不剥削就不叫资本。为了阐述的方便,在这里,还是习惯性地认为资本是一种生产要素。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家占有资本,无产阶级不占有资本。故资本家统治无产阶级。死劳动雇佣活劳动,并利用活劳动的特殊的使用价值—能生产剩余价值来无偿占有工人的劳动。剩余价值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这一对矛盾的经济基础。从社会总体来看,一方面是社会化的大生产,一方面是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这当然会导致资本主义制度的灭亡。由此,总结出与上述封建社会类似的经济规律:资本在资本主义社会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而占有资本的那个阶级就占据着统治地位,并由此产生阶级矛盾。  

将上面的两条经济规律再推广到一般:无论在什么社会,当时社会的主要的生产要素(如在封建社会是土地,资本主义社会是由活劳动派生出来的死劳动,有人说在后工业时代可能是由活劳动派生出来的知识与技术)的占有者都是统治阶级,统治阶级靠剥夺被统治阶级的劳动而存在。阶级矛盾也便成为必然。  

既然如此,有人会问:现在的农民占有关键的生产要素吗?农民是统治阶级吗?既然上面两个问题的问题的答案都是否定的,那么,这与上面的经济规律相违背吗?或者说上面的经济规律错了吗?  

答复:“没有违背,不但没有违背,还为它提供了更为丰富的论据”。农民阶级仍然是被剥削阶级,且受剥削程度并没有减轻。不过这一剥削关系变得难于发现了。下文试图简析这一关系:由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解放了农村中的大部分劳动力,在农村中形成了马克思所称的“相对过剩人口”,这些相对过剩人口为资本提供了一个贮存着可供支配的劳动力的取之不竭的蓄水池。所以,大部分的农民已由“躬耕于陇亩”的农夫变成了农民工。农民的主要劳动成果甚至已不再是农产品,而变成了劳动力。农民工把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资本家无偿占有农民工的劳动力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当然资本家并不能独占剩余价值。他要交税给政府,或者寻租等等,总之,剩余价值要在资本家自身与政府二者之间分配。这样,从政府的角度看,原本要向农民征收的农业税,这时通过资本那双“每个毛孔里都留着血和泪的肮脏的手”又回到了自己手里。  

由此可见,从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这一对矛盾来看,“苛政猛于虎”与“取消农业税”的本质没有变,因为统治阶级永远在经济上剥夺被统治阶级。但是,手段变了,形式也变了:首先,手段更加隐蔽,也更加文明(当然,山西黑砖窑事件是个例外);形式上,不再通过农产品,铜钱,劳役等直裸裸的赋税形式。但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都只关注“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这唯一一个价值的源泉。而不会太在乎其形式。分析到这里,我们也足以指出某些人认为的“是中国的政府官员在养活中国八亿农民”正如资本家提出“是资本家养活了工人而不是工人养活了资本家”一样荒谬可笑。  

辨证地看待这一农村“相对过剩人口”向大城市输出的过程,我们可以得到如下启示:1)充分利用了农村的闲置劳动力,劳动力创造价值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中国经济“蛋糕” 做大的过程。农民也得到了部分经济利益。2)进一步扩大了社会的贫富差距,因为这一劳动力创造价值的过程同时又是资本家在压榨农民工剩余价值的过程。3)进一步扩大了城乡差距,使农村又一次落后。因为,农民工在城市创造的价值能带回农村的部分是出卖劳动力而得到的劳动力价值。但作为劳动力的特殊使用价值——生产的剩余价值则不能带回。具体来看,农民工能带回自己的工资(当然,这里不考虑黑心的包工头拖欠的农民工的工资)。而城市的高楼大厦,清洁的大道……则带不回农村,这无疑进一步扩大了城乡差距。4)加剧了我国地区间发展的不平衡。众所周知,劳务输出大省如河南,四川,安徽等要远远落后于劳务输入大省如广东,浙江,江苏等。5)使由因分配剩余价值这一经济利益而联系起来的政府与资本家的关系更加紧密,这当然更容易滋生腐败(当然,温总理为农民工讨拖欠的工资除外)。  

不管起主导作用的生产要素是什么,不管用不用交农业税,只要是阶级社会,就会有阶级矛盾。但这一矛盾时而尖锐,时而缓和。这又是为什么呢?这是由矛盾的本质和矛盾双方对矛盾的认识程度所决定的:我们知道,对立统一是矛盾的本质,这当然也是阶级矛盾的本质。例如,在资本主义的初期,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并不十分明显,或者说,工人阶级自认为在这一过程中失去的(遭受的剥削)还可以由得到的部分好处补偿时。资本家就在这一阶级矛盾中占主导地位。但是,当工人不堪忍受资本家的压榨到了极点时,无产阶级专政就到来了,这时工人阶级就取得了主导地位。这是矛盾的运动本质所决定的。所谓“水可载舟,亦可覆舟”亦是此理。阶级矛盾的激烈程度还取决于不占主导地位的矛盾方对矛盾的认识水平。例如,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工人和农民同受资本家的剥削,但工人阶级及其代表共产党代表着先进生产力,能首先认识到阶级矛盾的激烈,也因而能领导无产阶级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又如,前面提到的取消农业税问题,由于部分农民还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还不会充分运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思考问题。故仍然在载歌载舞歌颂太平盛世的到来,却不知阶级矛盾实际上在加剧。  

既然如此,问题的解决之道在于“既要充分认识到阶级矛盾的存在,又要努力缓和阶级矛盾”,在这一点上,科学发展观为我们指出了光明的大道。首先,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这个人当然包括农民工。所以,农民工的工资要提高,以前所淹没的农民工的生命代价成本,健康损失成本,人权忽视成本等等都要得到补偿,这就是说劳动力的价格要上涨。事实上,近来的通货膨胀也验证了这一点。其次,科学发展观要求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于是,城乡之间要全面发展,这也保护了农民的利益,因为劳动力的价格提高了,故农产品的价格也必然提高,现在食品价格的上涨也恰好说明了这一点。科学发展观还要求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于是,以前造成矿难的未达标的安全设施要重建,以前污染的江河现在要治理,这些都构成了以前忽视了的而现在要加以补偿的成本。这不也正好解释了目前飞涨的油价,煤价,房价吗?可以看出,即使科学发展观,也是矛盾的统一体。这也说明,阶级矛盾并不需要回避,也并不可怕,这才是马克思主义者的辩证法,是真正的唯物历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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