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诗的人还是通情达理厚道一点好——门外谈文三十三题 马望野
写诗的人还是通情达理厚道一点好
——门外谈文三十三题
以下是我不愿写下的文字。因为如果写完现在就发表出去,效果并不如我所希望。那不是我的本意。相反是适应了对立面的需要。所以,如果要发表,还需要延缓一段时间。不让“亲者痛仇者快”。尽管,那并不是与我有“亲”或与我有“仇”。
这两天,我忽然想起了“狐死兔悲,物伤其类”这个成语。去查《中华成语辞海》,其解释如下:“比喻因同类的不幸而感到悲伤。《敦煌变文集·燕子赋》:‘叼闻狐死兔悲,物伤其类;四海尽为兄弟,何况更同臭味!’金·马钰《苏幕遮·看送孝》:‘有微言,深可说。兔死狐悲,伤泪声凄切。’”(主编:刘万国 侯文富 吉林大学出版社1996年6月第1版)我之所以想起它,仅仅因为:日前,有的自以为的名家、杰出诗人,竟然连狐兔都不如。他们不知出于何种原因,竞反其道而行之。此话怎讲?他们在不能伤其类之时,声嘶力竭要伤其类。这实在是令人很不舒服很别扭的事情。
事情发生在汪国真先生逝世的时日。
我和汪国真先生素不相识,毫无交往,也不了解其为人与为文的状况,甚至在他的作品风靡一时的当年,还觉得有点出乎意料,为什么他会那样地为广大青年人所追捧?姑不论其原因是什么吧,至少在他往生之时际,我还是觉得他走得早了一些。他才59岁,还不到60岁,尚够不上退休的年龄。他好像还应该给这个世界在留下点什么才合乎逻辑。特别是对追随他信任他热爱他的粉丝或曰“真”丝而言,感觉更应如此。这大概也是常人对任何一个死者的一种普遍的共同的心里吧?
然而,让我吃惊的是,在这个连不相识的路人对死者都可能怀着悲切的心情的当口,竟然有人以高傲的强烈的声音喊出,他的作品是伪诗,非诗。这难道是应该的吗?特别是说出这种话的人,在旁观者看来还算是诗坛的同行。我想,即使你不愿意承认他是你的同行,至少也应该默许别人把他看成是你的同行,或者是从事诗歌创作的人士吧?
是的,也许汪国真先生真的可能不是诗人,或者他写的作品真的也可能算不上是诗。这个问题,亦即他的诗是否是“伪”或者是否是“非”的问题,亦即他的作品能不能算是诗的问题,也并非不是不可以讨论的。除非是在他刚刚过世、亲友们和同志们难以抑制悲哀和痛苦的时候。很可惜,汪国真先生的对立面、反对者,或者是对头、仇家,恰恰选择在这个时段提出问题,或者说是发难。是不是太不合适,太不通情理了。简而言之,就是:言非其时。退一万步来说,我想,哪怕是汪国真先生的确是万恶不赦、罪不容诛呐,也不应该在这个时候来历数其不是吧?不过,我记得,在小的时候,还不太懂事的时候,在旧社会偶然在路过时遇见了枪毙罪犯的场面,好像曾经见过有执行人在行刑前宣布罪状的动作。只是当时我马上就被大人拉走了,没让看下去。但是,这个场面的印象,给我的记忆是很深。难道汪国真先生也要摊上这种待遇?不可想象!
然而,这样一来,即使是他的对立面、反对者,或曰对头、仇家,它们的观点是正确的、有道理的,也会丧失了诸多旁人或围观者的同情,即使这些人原来也并非汪国真先生的支持者或拥护者。而在下就是其中的一份子。
据某些影视作品描写,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我国的时候,他们军队中间有些信奉武士道精神的个别军官,对我军与之在战场上坚决还击英勇牺牲的指挥员,还有过产生尊敬之情而厚葬的行为。当然,这是传闻,不足为据。不过,在上将刘亚洲所写的《将军的泪》(刊《解放军报》2015/04/22)一文中,作家是这样记载张自忠将军牺牲后的情形的:“喜峰口、卢沟桥、台儿庄、十里长山,他不止一次让‘大和魂’哭泣。就是当他最后死在日本人手中的时候,杀死他的人仍然整整齐齐地列队向他的遗体敬礼,并像护送自己将军的尸体一样护送他离开战场。”后来,我也亲耳听见,曾经目睹在孟良崮战斗之后并没有草率埋葬“国军”将领张灵甫的老同志,讲述此举使其诧异的经过。那过程不能说是隆重的,但是的确证明了,我军对放下了武器的敌人,一贯是不歧视而相反是尊重其人格,并且尽可能给以平等的相待的。这就是世上少有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俘虏政策。任谁都不能否认其中就充盈着毛泽东主席曾经主张过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难道现在的自诩为诗人的公共知识分子,连这一点知识和感情都不具备?何况,自己面对的是已经无法申辩的人士!啊,想起来,我真不仅悲哀而且愤怒!在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战场上,我曾经在本人所服务的部队政治部的保卫部门从事过俘虏的管理事务。一次,有一名重伤的美军士兵临终时要求给他举行弥撒仪式。俘管队正苦于找不到牧师的时候,因为目睹我军对此事的慎重对待,感动了隐瞒了身份的美军的随军牧师自动站出来为他做了祷告。后来此事在众多俘虏中间受到了称赞并传为佳话。我们为什么对于已经过世的同胞、同行,却那么不讲情理呐?写诗的人,不是感情是最丰富的而且是最讲究真善美的么?那些不写伪诗和非诗的人士,你们何以直面以上我们的敌人、我们的同志、我们的同侪的真实的故事!
在我们的老家,流行着死者为大的说法。即使是自己的苦大仇深的死敌,在葬礼上,也要礼让三分,不得已时就悄然回避,绝对不能表示私下痛快或公开讨伐,至于打上门来,哪怕是一身是理,也变成万分无理,满身是嘴也说不清了。乡亲们会认为,那是对死者的不敬,鄙薄,恶毒,会在老少爷们姑娘媳妇们中间失去威信、名誉、好感。所以凡人都不如此行事。这也许是陋习,但是我去美国探亲时,在旧金山见到一张华文报纸,报道了一则丧事的消息,其中就有与此不无近似的情节,说的是发生在黑道里的一段佳话。有一位金盆洗手的老大过世了,他的冤家对头,另一派的老大,竟然穿着一身白色衣裳带着徒子徒孙登门祭奠,然后还扶灵送葬完了再离去。这就是所谓的江湖义气吧?也许这在某些人眼里,并不足为法。但是,我觉得,人死灯灭,什么事情不可以就此了之?哪怕是天大的是非,不解的冤仇,难道还非要不依不饶弄个一清二白不可!那也太鼠肚鸡肠了吧?为人能如此不厚道吗!
是的,人们的分歧,对立,矛盾,。。。。。也许就带有原则性、理论性、立场性,。。。。。,非要分个青红皂白,理出是非黑白不可,那么就去掰饬、去辩论吧。不过,非要在丧事中间,在死者入殓之前或之后?一刻也不能缓,一步也不能让,这叫什么事?小孩儿打架?泼妇骂街?在文艺问题上,在文化层面中,在意识形态方面,原则性、理论性、立场性,。。。。。,的讨论、博弈能少得了吗?咱们心平气和,慢丝条理,掰开揉碎地摊开研究讨论不好吗?何况心急吃不了热干面。换个时间,换个场合,也许那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就更大,也未可知。
作为局外人,外行人,我不想参予汪国真先生的作品是伪诗还不是伪诗、是非诗还不是非诗的论争、辩驳。但是就一般的常识而言,我想,菜饭有百味,花草有百种,各有所爱,各有所长,不是常态么,不是常理么?中外古今,诗歌样式、品格、风韵、内涵、外延。。。。。。等等,能定于一尊么?你以为我是伪诗、非诗,我还以为你是伪诗、非诗呐?你的主见对?还是我的主见对?那可得另说着。不是有人指出过,凡事都要经得起群众和时间的考验和鉴定么?文艺也不能例外吧?而且我还要说,一个作品,甚至一个作家的好坏、高低、文野、等等,不仅是不由一个人说了算,哪怕那人是天王老子、权威圣人也不行:而且也不由一圈人说了算。如果现在大多数人都一致认可了,那还得看看将来的大多数人是不是也认可?人多、人少,时短、时长。。。。。。都会影响对一个事物或一件作品的正确认知的。急星火燎地急于把现在你不同意的诗人及其作品打入另册,把某种主张说成是谬误的东西,未免是太草率太不负责任了。这种人,大概连自己吃了多少饭,都记不得了。只想着抬高自己打击别人。为此目的,甚至连在何种场合讲话,用什么口气讲话,都不考虑了都不注意了。除此之外,我们对那种不尊重死者的人士,还能说什么呢!
为人还是应该通情达理,厚道一点,宽容一点,平和一点好。。。。。。
特别是对一个写诗的人而言,尤其必须如此!
(2015/05/04)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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