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网民发帖被起诉诽谤引发的四重焦虑
网民发帖被起诉诽谤引发的四重焦虑(原创首发)
[ 夏雨晨 ] 于2009-07-19 13:09:52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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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发帖被起诉诽谤引发的四重焦虑
据报道,山东曹县青年段磊因在网上发帖,举报该县庄寨镇党委书记郭峰,县检察院称段磊此举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以涉嫌诽谤罪提起公诉。报道还提到,今年2月2日至2月8日,段磊分别在天涯社区、新浪博客等6个地方发帖,举报郭峰“长期包养情妇”、“其子经营KTV并卖毒吸毒”等,点击量达79次。前天下午,县检察院以“涉及隐私”为由,宣布不公开审理此案。
这则报道带给我的思索和震撼,是不亚于其他热点新闻的。至少在四个方面,引发了我深深的焦虑。
一、遭遇言论自由的困惑。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的自由。长期以来,这个“言论”是凭借口语和合法出版物来发布的,有证可查,责任担当的对象很明确,因此不会大搞“信天游 ”。自从网络以后,由于网民的数量庞大、思想混杂,言论管理的难度很大,短时间里很难分辨真假,因此也出现了一定数量的诽谤帖、歌功帖,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站在这个角度,也唯有站在这个角度,我才认为曹县检察院此举无可厚非。不过,我心里的另一个困惑也由此产生,你检察院凭着79次点击量就说社会影响极坏,就以诽谤罪起诉并批捕,是不是同时伤害了“言论自由”这个根本大法?我们知道网络尽管鱼龙混杂,但作为一种新兴的舆论传播载体,它的出现在归集民意、建言献策、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巨大作用是其他舆论载体不能替代的,我们能够因为79次的点击量,就要对网络大开杀戒,让网民在心惊胆战里俯首帖耳吗?
二、检验执法为民的真伪。执法是为官还是为民,这是一个大问题。在曹县检察院的这个起诉里,我是分明看见了执法为官的影子的。我们可以这么分析:首先,段磊的出发点是什么?他的本意是想把郭峰搞臭还是出于正义感和社会良知?如果他想把郭峰搞臭,那么他们之间有什么恩怨,有什么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否则他是没这个必要也没这个胆量的,这些你检察院要调查清楚。相反,我倒是看见了段磊的社会良知,比如,他说郭峰有两辆小车,事实上郭峰自己也承认他经常驾驶私企老板的车辆外出,这就没错了啊?段磊也不完全是诽谤啊!一个对社会不平现象能发表自己见解的人,我们不仅不保护,反而批捕,天理何在?其次,最重要的还是,段磊此举凭天地良心,到底是不是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我想三岁小孩的回答都会是否定的。既然不是,那么检察院执法为官的倾向就更加明显了,不是吗?说到这里,我们还要千万不能忘了那个“白宫”书记张治安,他能够一手指挥检察长制造证据、销毁证据,活生生地把举报人整得家破人亡,教训十分惨痛,情景历历在目!
三、考量领导干部的胸怀。目前有两个因素导致社会的不稳定。一是敌特势力,他们潜伏在我们社会的各个角落,煽动民族仇恨、阶级仇恨、党群干群仇恨,唯恐天下不乱,唯恐中华崛起。对这类人,任何打击和惩罚都是不过分的。二是干群矛盾。腐败问题、作风问题等等,造成了干群之间的相互排斥,对这类矛盾处理的好坏,就必须考量一方领导干部是否有睿智的政治头脑和宽阔的人本胸怀。群众是自己的群众,不是敌人,不是奸贼,对群众的基本情感定位,不应该是打压抓,而是感化、教育、爱护。我相信做到了这点,什么干群矛盾也会化解。相反,如果动辄批捕,动辄起诉,那么即使你今天赢了,你的明天将还是未知数。因为通过这些事,群众看出了你的立场、你的胸怀和你的情感取向。
四、拷问举报的“度”。段磊之举是不是举报?这个问题值得法律部门思考。段磊的本意,应该是认为发现了问题,然后才《写给省委书记的一封信》的,他之所以在网络发表,应该是为了让省委书记的处理也接受网络的监督,不能不了了之,不能官官相护,我认为这个思维程序没错啊,为什么就批捕了呢?是不是只能偷偷地发在邮箱里才叫举报?如果是,也应该发出声明来。如果不是,段磊之举就是举报,而举报是受法律保护的,是我们党发起的,提倡的,打击举报人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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