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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5名高校教授联名公开污蔑共产党国家法制

火烧 2011-05-27 00:00:00 网友时评 1032
陕西5名高校教授联名呼吁不要药家鑫死刑,被指公开污蔑共产党国家法制,质疑死刑判决合理性,引发社会对法制与知识分子立场的关注。

改革30年,我们国家政治已经到是非不分的与原始社会差不多的混沌状态,所以,是非颠倒、黑白不分、厚颜无耻之类的事情,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什么不可能发生的。最奇怪的是,如今中国精英阶层已经视共产党国家法制为可以随便玩弄的儿戏了,甚至根本就不当它的存在。比如,药家鑫案,药家鑫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对受害人手段之残忍,超过人们的想象,罪大恶极。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一审判决死刑,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型得当,法理昭彰。因此,5月20日上午9点开庭二审,最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也下达裁定:驳回了药家鑫的上诉,维持了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这一切,本来是一个国家再正常不过的法制程序和法制实践。但是,我们国家现在,偏偏有那么一伙人,自以为是精英阶层,自以为如今中国就是他们这些精英阶层统治的国家,所以,他们利令智昏了,什么倒行逆施的事情都敢做了,什么冒天下之大不韪的话也敢说了。——早上,我看到一篇“陕西5名高校教授联名呼吁“不要弄死药家鑫’”的报道,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敢相信中国现在还有这样教授级的知识分子。因为,五位教授的《联名呼吁书》,不但是非不分,逻辑混乱,动机叵测,毫无社会良知和国家法制观念,而且,七弯八拐的,通过他们的文字游戏语言,在公开污蔑共产党国家法制,发表了药家鑫的死刑判决是被“弄死”的政治观点!(见附文)  

  

  

附文:  

陕西5名高校教授联名呼吁“不要弄死药家鑫”  

http://news.qq.com/a/20110526/001295.htm?pgv_ref=aio  

     距离药家鑫二审结束7天,华商网记者5月26日从相关渠道了解到,日前西安有5位教授决定联名呼吁免除药家鑫死刑。  

  这五名教授分别来自西安几家高校,华商网记者5月26日中午电话采访了其中一位。王新,独立学者,作家,曾分别受聘于西安交通大学兼职教授和西北大学讲座教授,陕西省作协会员。“这个事到现在必须有人站出来,我们五个人作为知识分子,为了不亏良心、为了良知必须发出声音,如果不表达观点,有可能良知的底线就会被突破”。  

  王新同意媒体公布自己的资料,但未介绍其他五位教授的姓名,他表示“最终一定会公布”。对于可能面临的舆论压力,王新称有两种考虑:“一方面真理就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另外一方面他相信“零时阶段的不被理解是可以承担的,毕竟绝大多数骂声都是出于正义感、出于义愤,是因为他们不了解真相”。  

  王新介绍,包括他在内五位教授在签署联名文章之前和药家及其律师没有任何关系,做这件事只是出于知识分子的良知,“可以这样说,不管是药家鑫、李家鑫还是张家鑫,我们都会这么做”。华商网记者了解,目前关于以何种方式进行联名呼吁,五位教授正在请教相关法律界人士,就程序问题进行进一步确定,目前他们也已经主动联系药家鑫辩护律师路钢,对相关情况进行进一步了解。  

  王新在电话中向华商网记者介绍了他们对药家鑫案的基本观点,亦即他们做出联名呼吁的原因。“药家鑫案的审理并不是在一个很公平的舆论环境中进行的,被社会舆论所影响”,王新说:“舆论喊杀声一片,这不是一个好的社会现象,大众对一个年轻人的审判,不能在一个非理性、非平和的心态下去进行,这牵扯到对一个生命,对一个人的尊重”。  

  王新表示,大多数人的义愤只是一种朴素的想法,但是不一定是理性的,不一定是符合法治精神的,有些人对真相根本不了解,很多细节公众并没有看到。一些人故意夸大事实,对事件进行渲染,公众看到的都是一些煽动性的言论,从而引导和利用了公众舆论。王新举例说:“比如法庭判赔的民事赔偿,被告代理人公然说是‘带血的钱’,这是非常错误的,同时也对大众有一个误导,这怎么能是带血的钱呢”?  

  同时王新还认为,药家鑫有自首情节,有忏悔行为,“有改造好的可能,就是个老实孩子”。  

  以下为五位教授的《联名呼吁书》全文:  

  刀下留人  

  ——不仅为了救赎一个罪恶的生命  

  过去十年,中国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未来十年,中国可能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实体。中华民族复兴指日可待。  

  但是民族复兴不仅是经济飞跃,同时也需要人文复兴。人文复兴需要我们拥有广阔的胸怀。今天我们为救赎一个罪恶的生命奔走呼吁,其价值也许十年之后才能够显现。  

  文明是什么?文明不仅是公共场所禁烟,不仅是不许虐待动物,不仅是对酒后驾车的严惩,文明更是一种对生命本身的尊重、一种对那些伤害过我们的人的怀有仁慈之心的宽恕。  

  药家鑫犯下不可饶恕的罪恶,但是我们一定要他一命偿一命吗?因为他弄死人我们就一定要弄死他吗?这种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方式是否是最文明的方式?  

  药家鑫不尊重生命,我们是否也要跟他一样冷酷?  

  毫无疑问,药家鑫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法院毕竟认定了他的自首情节,他父母也愿意对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最重要的,药家鑫并不是平时作恶多端的恶人,他具有被改造好的可能。  

  都是老百姓,钱来得都不容易,所以赔偿不仅是钱的事情,而且是一种对罪行的救赎愿望的表达。  

  杀了药家鑫,孩子心中的仇恨不会消失,我们的社会会多一份戾气。  

  不杀药家鑫,我们的仁慈之心彰显,我们的社会会多一份平和和宽厚。  

  在全民一片喊杀声中,药家鑫案已经不再是一个单独的个案,而成为一个社会事件。因此从更高意义上来说,我们想挽救的,不仅是药家鑫年轻的生命,更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平和和宽厚之心,我们这个民族的仁慈和宽恕之道。  

  放下我们心中的那把刀吧。  

  尊重生命,即便这条生命是罪恶的。  

  尊重人,即便这个人是罪人。  

  放下我们心中的那把刀吧。  

  一个孩子已经失去母亲了,就不要让另一个母亲失去孩子了。  

  这是我们最朴素的愿望。  

(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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