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的风:“以人为据”是某些人的惯用的诡辩术
“以人为据”是诡辩术之一。而且是某些人的惯用诡辩术。
它也是逻辑上“不能推出”的表现形式之一。在证明或反驳一个论题时,以提出论题的人的身份、地位、品质为论据,而这些论据和论题本身的真假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如在证明一个论题时说,这是某某权威人物讲的,以此作为论据:在反驳一个论题时说,这是某某不可信任的人讲的,以此作为论据。
在网络争论或者辩论中,我们常常可以见到一个名称“五M”。据说这个概念的来历是某些地方政府,专门培训一批“网络评论员”,由他们来引导网络舆论,然后根据发帖子的数字领取津贴,每个帖子五毛钱。究竟这是真有其事还是某些人恶意杜撰无从考究。由于这方面的人这么说在先,结果另外一方面的人也出示了某些外媒透露的某些人发帖子领取美元的证据,于是,“五M”和“五美分”就成为了双方网络争论的惯用武器,几句话不对头,就給对方扣上这一顶帽子。
正如文章开头所说的,这属于一种“以人为据”的诡辩术。而且最不应该的是那些自称属于精英的人首先并且常常使用这种诡辩术。
先别说究竟有没有“五M”和“五美分”这事情,就算有,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被你扣帽子的对方就属于领取这些津贴的人,就算他真的领取了津贴,这也与他的观点的对错真假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从正面说,就拿“普世教”的教主美国来说吧,小布什说伊拉克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结果把伊拉克翻了个底朝天,连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毛也没有找到,倒是找出来一些证明伊拉克没有这些东西的证据。他可是某些人心目中的真理的化身啊;从反面说,假如恐怖主义头目本拉登说奥巴马是个人,某些人不会因为这句话出于一个大魔头的口中,就认为奥巴马是个非人类的其他动物吧。
我认为,习惯于使用“以人为据”的诡辩术的人不管他来自哪一派,首先就表现出了一种理屈词穷,你如果不是理屈词穷,你有必要常常使用这种诡辩术?甚至把此当成绝招吗?
我还认为,无论是被称为“五M”还是“五美分”的人,只要他是摆事实讲道理,能够以理服人的,我都认可其观点,如果不是,哪怕某些人把谁捧上天,我也不相信他的话。比如一条狗在表演马戏的时候对着三件物品,汪汪汪叫三声,也应该得到肯定;又比如银河系的系长说太阳是三角形的,我也当他的放屁。
道理很简单,即使是大好人,也不一定每句话都对;就算是大坏蛋,也不一定每句话都错。所以,在证明一个论题时说,这是某某权威人物讲的,以此作为论据:在反驳一个论题时说,这是某某不可信任的人讲的,以此作为论据。是不成立的,也就是站不住脚的。
只有理屈词穷的人在黔驴技穷的情况下才会甚至常常使用这种招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