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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烧 2010-05-18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分析文强以‘你情我愿’为由辩解强奸行为,揭示其背后‘礼貌性强奸’的司法潜规则,同时探讨其二审翻供与可能的国家赔偿关联。

文强“你情我愿”到底折射啥?  

   

文强这厮,从头到脚,都流了恶浓。他强奸了女学生,居然还将这种最下滥、最无耻的行为狡辩成“至多是你情我愿”。  

文强的“你情我愿”,初看起来是用的汉语发声,实质上却是用“美语”达意。那么,其语境究竟折射什么呢?   

我不由得想起了在网络上曾经盛极一时的一个词:“礼貌性上床”。由“礼貌性上床”,曾派生出什么“礼貌性腐败”、“礼貌性枪毙”、“礼貌性受贿”等新鲜玩意。那么,文强的“你情我愿”中,是否还包含“礼貌性强奸”的货色呢?  

大家知道,文强二审,要求得不死,除非彻底交代出还没有交代的20%的犯罪事实,再由二审法庭判断看其是否有重大立功表现。而现在,文强在二审法庭上,不走光明大道,极尽翻供之能事。一方面对自己在一审的认罪全部推翻,而且还无耻地将这种认罪说成是“被逼”的;另一方面又极力粉饰和开脱自己的犯罪。譬如,将犯下的强奸罪行说成是“你情我愿”。  

结合前述简单分析,文强“你情我愿”语境之下的强奸,实质上属于“礼貌性强奸”的范畴。  

按照现行法院判决有罪无罪之“潜规则”,“礼貌性强奸”不是犯罪,最多不过是罚些款而已。难道不是吗?以前的就不说了,最近发生的事就已经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  

据相关媒体报道,云南富源县法官杨德会因涉嫌嫖宿幼女、强奸等罪名被当地检方提起公诉,但因受害女生的年龄有争议,一审被判无罪,处罚金2万元。法院作出这样的判决,明地里是考虑到女生的年龄有争议,暗地里是认为杨姓法官的行为也至多属于“你情我愿”的“礼貌性强奸”。前不久发生的“礼貌性枪毙”都没怎么样,“礼貌性强奸”当然也不能判决有罪。于是,一纸无罪的判决就这样发了出来,杨姓法官因此而重获自由。  

文强当然没有看到这么一场荒唐大戏,但凭着他在公安混了那么多年的经历,他通晓其中的潜规则。于是,“你情我愿”也就应运而生。  

依我的判断,文强“你情我愿”的狡辩,不仅在于开脱自己的强奸罪行,还隐藏着一个更加如意的算盘。如果“你情我愿”被二审法庭认定,那么,一审法庭所做的判决就会因此而全部推翻。因为,被一审法庭认定的所有腐败行为包括受贿行为,都是在“你情我愿”的语境下实现的,所谓的“没有请托事项”,所谓的“礼尚往来”等等,都是“你情我愿”的暗示。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二审快要结束的时候,文强耐人寻味地发出了“感谢法庭”的声音。文强为什么要感谢法庭?因为他仿佛看到了前面那条直挺挺的生路。他不仅将被无罪释放,搞不好还会挣一笔巨额的国家赔偿呢。  

在这里,他感谢的其实不是法庭,而是点拨他的“高人”,或者说是隐藏在文强身后的“蒙面人”。是“蒙面人”,给他生的希望;是“蒙面人”,教他背水一搏!  

如果“你情我愿”真的成为文强的“救命符”,我敢断定,全国人民是不会答应的。众多网友就十分明确地指出,文强不除,山城难安;文强不死,民心尽失!  

现在,文强案二审已经结束了,文强并没有如人们所期待的那样交代全部犯罪事实,至少还没有交代出隐藏着的“蒙面人”,这就等于自己放弃了立功机会,自己堵住了生之大门,他还有什么理由不死呢?  

我们热切地期待着重庆高院高扬法律之剑,彻底击碎其“你情我愿”语境下的“礼貌性强奸”、“礼貌性腐败”的美梦,最终作出符合法律精神、体现人民意愿的二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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