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增值与经营者价值取向
国有资本增值与经营者价值取向
张凤耀
资本,由于研究者所处时代、背景和视角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定义。一般认为是,能为所有者带来增值之价值。例如资本金、财产、知识、技能,以及信誉、形象等。所以,资本可以是货币的,也可以是实物的;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精神的;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可以是可计量的,也可以是不可计量的。资本,可以为私人所有,也可以属集体或国家所有。资本归谁所有,是资本的社会属性。在我国,私有资本,是非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和国有资本,又叫公有资本,是社会主义性质的。资本不管为谁所有,它都能带来增值,这是资本的自然属性。资本的社会属性,是资本的个性,因为不同的资本有不同的所有者;而资本的自然属性,是资本的共性,不管资本的社会属性如何(归谁所有),它都能带来增值。所以,资本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资本的自然属性,即增值性,只是可能性,而非必然性。要使资本的自然属性由可能性变成现实性,在于精心的安排、组织和运作。
对于企业,它所拥有的流动资金、固定资产、产品(服务)特色、员工素质、专利和技术秘密、管理创新、企业文化及企业形象等,都是资本。要使企业资本有最大的收益,即最大增值或获利最大化,就要靠善于经营——精心安排、组织和运作。在这里,资本的获利多少,与资本的社会属性无关。资本获利后,利归谁,如何分,就属于资本社会属性的范畴。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们就听到有人说:“改革的方向是私有化,只有私有化才能把我国经济搞上去”;一位大私营集团老板曾向中央有关部门建议说:“国有企业的出路是逐步过渡(到私营)”;还有一些学者、政府官员和企业领导人提出,国有企业要获得良好经济效益,必须实行“贴身经营”(所谓“贴身经营”,就是经营者必须成为本企业大股东或老板)。有的一流经济学家甚至还不断呼吁:国有经济退出竞争领域。(所有经济领域都具有竞争性,他们的真实意图是让国有经济消失,经济全部私有化。)上述这些人,把资本的增值性与资本的社会属性捆在了一起。他们认为,只有私有资本才有增值性,国有资本没有增值性;或者说,私有资本增值性,必然大于国有资本增值性。可事实不支持他们的逻辑。譬如,从宏观来看,1997年起的亚洲金融危机,冲击了整个亚洲,震动了全世界,在它的强劲冲击下,清楚显示,以私有制经济为基础的国家受损害的程度远远大于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国家,中国虽位于当时重灾区,也受很大影响,但在1998年仍保持了7.8%的高增长,全世界都刮目相看。2008年,起于美国,很快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又一次重复了上述情景,甚至有人把中国视作全球经济的救星。从微观来看,知名度很高、长期位于全球500强前列的一些西方大跨国公司、百年老店,都在危机、风暴中险象环生。有的靠政府救助、有的靠暂时国有化,才得以喘息;有的破产倒闭,崩塌了。它们都是私有企业。如此相反,在我国国有大企业中,多数不仅经济效益良好,还都持续、平稳、快速发展。当然,在我国国有企业中,也有经营状况不佳,资不抵债,需要倒闭的。事实是,不管那个国家,无论企业资本的社会属性如何,获利状况都有好的、一般的和很糟的。我国也概不例外。所以说,“只有私有化才能把我国经济搞上去”、“企业资本纯国有是不行的”、“国有企业要获得良好经济效益,必须实行贴身经营”、“国有经济应退出竞争领域”等说法,既无理论依据,也不符合事实。至所以会有这类说法,是由于国内也有一些人,与香港回归前某些“逢中(国)必反”的香港人一样,在“意识形态上存在着对社会主义的否定”,故出现“凡是国有企业效益必定不好的意识形态上的假设”(见《中国第二步改革战略》,作者:世界银行副行长兼首席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教授,1998年11月13日《经济日报》)。
单就我国资本国有独资的国有企业而言,大家熟知的情况有:经营获利状况,有的很好,有的一般,有的很糟,即使同一地区、同一行业,具有类似经济技术特征的企业,也是如此;一个好端端的企业,换了个领导,一下滑落,陷入窘境;反之,一个亏损严重,甚至资不抵债的企业,也因换了个领导,又扭亏为盈,重现生机了。同样的国有资本,同样的外部环境,为什么会有不同的结果?显然,不能用资本的社会属性——国有去解释。问题在于对资本的安排、组织和运作——经营。
经营,是人的活动,要依靠活动的主体——经营者。
一般而论,对企业经营者的要求是德才兼备。经营者的德,是经营者的社会属性。不同的社会,不同的人群,对德有不同的标准和要求;不同的经营者,具有不同的德。德是经营者的个性。经营者的德,主要反映在经营者的价值取向上,或者说,主要由经营者的价值观念来体现。经营者的才,就是经营者的能力,是经营者的自然属性,是共性,不管经营者经营何种社会属性的资本,都要求增值、收益最大化。所以,对经营者才——能力的要求,不因资本归属不同而有不同。而对经营者德的要求,却该另作别论。
譬如,一个具有只想个人发财致富个人主义价值观的人,去经营一家资本国有的企业,结果会怎样呐?
企业资本国有,收益自然也归国有,经营者只能得到一定的工薪、奖励,以及某种福利或政治上的荣誉。但任何国家的工薪、奖励水平,都要受这个国家经济总体发展水平和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水平的限制,正如斯蒂格利茨教授所说,“政府需要考虑,为什么整个社会要为一部分人提供高于市场的工资呢,特别是还有许多更穷的人需要帮助的时候,特别是当有的支出可以用于扶贫投资上的时候”。我国按人平均计,上述两个水平都还处于较低位置,比西方发达国家落后很多,朱前总理曾在有关会议上痛心疾首说:“在我国目前的国情下,只能有一个最基本的保障水平,既不能向美国、欧洲看齐,也不能向东南亚国家看齐,中国目前还建立不起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没有钱呀。”近些年,虽然总体经济有了很大提高,中央也强调民生优先,但按人平均计,在全球国家中,我们仍排在一百位以后。所以,我国企业经营者等一切工薪人员的工薪收入水平,暂时还无法与美国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工薪人员收入水平相比。例如,早先我国家喻户晓的原女排主教练郎平,当时月薪1300多元,外加每月100元的专家津贴,而在美国任职,年薪20万美元;又如,早几年,东莞市一家中美合资公司,中方派董事长(中方发薪酬),月薪3700元人民币,美方派总经理(美方发薪酬),年薪12万美元,美方是根据美方的水平,中方是根据中方的水平,美方总经理并不认为他的年薪过高,因他在美国别的公司任职,差不多也是这样的年薪,而中方董事长,比他原任国有厂长的月薪反有提高,当两者放在一起时,差距很悬殊,董事长的薪酬,远远低于总经理,以年来计,前者只有后者的4.5%(按当时汇率折算)。另据资料,90年代上海实行年薪制的700多家国有企业领导人的平均年薪是2.3万元,最高7万元,这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企业老总们比,低了很多。
在实践中我们看到,国有企业里一些崇尚个人主义价值观的经营者,他们全然不顾国情,只追求个人物质利益的满足。在上述这样收入差距悬殊环境下,就耿耿于怀,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障碍——不平衡;如有些企业领导人和银行行长,愤愤地说,人家(指国外同行)一年拿多少多少,我一年才拿多少多少,他们力主“贴身经营”、“高薪养廉”(这些主张,无形中也显示,他们只为私利拼搏,不为公益效力;不给他们高薪,就要不廉)。不平衡的心理,驱使他们,当走正道不能自我满足时,就走暗道、邪路,搞灰色、黑色收入,贪污受贿,以权谋私,除了吃喝玩乐,讲排场,摆阔气,挥霍公款外,还大搞厂外厂,店外店,行外行,原材料高价进,产品低价出,资金账外经营,吃里扒外,从中渔利;在“转机建制”、“抓大放小”、“改革重组”等旗号下,趁国有资产重组流动之际,明的、暗的,单独的、合伙的,上下串通的,内外勾结的,千方百计蚕食鲸吞国有资产,把国有资产弄到自己名下,成为私有财产。如某原国有汽车制造厂厂长,在异地注册一家私人公司,以他管理的国有厂资产作抵押,为自己的私人公司向银行贷款,再用所得贷款去购买他管理的国有厂资产,这末一玩一转,他实际分文未出,却把一个国有厂变成了他私人公司。又如某些金融高管,趁改制上市之机,把上千万股本属国有的资产,变成了自己的股份。另据报导,一家销售额、利润都位居国内同行业第一,拥有13亿元净资产的国有企业,竟被某些人以付现2000万元人民币的条件,把60%的股权“卖”给了外商,此中文章,不言自明。企业在他们执掌下,一般是,领导层勾心斗角,明争暗夺,职工情绪低落,人心涣散,纪律松弛,管理混乱,企业渐渐滑落,有少数虽也“繁荣”一时,但终究好景不长,难逃败落结局,最后,都将变得七零八落,难以收拾。所以,具有个人主义价值观的人去经营国有企业,或运作国有资本,不会有好结果,必然会弄成如群众所言:“国家买马个人骑,骑来骑去变成驴,还给国家剩张皮”。
前面已经提到,经营者的社会属性是个性,不同的经营者有不同的价值观,除崇尚个人主义价值观的经营者,还有具有强烈爱国心和社会责任感,富有奉献精神和社会主义信念的经营者,他们以奉献为乐,不计较个人得失(有一本大作,作者说这种人是不可想像的,不可能有的。笔者认为,该书作者太过不实在,连事实都看不见。),我们能清楚听到他们(珠江钢琴公司等)“为中国人争口气!为国有企业争口气!”的心声。他们充分意识到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农村还有数以千万计的人没有脱贫,城市也有生活困难、数量可观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所以他们不追求脱离国情的高薪,不攀比个人物质享受,满足于合理合法的劳动所得,只求事业有成,为国家、社会的发展奉献自己毕身精力。在他们经营的企业里,我们能见到的情景常常是,上下团结一心,纪律严明,人气奋进,管理有序,高效低耗,创新不断,资本获得有效增值,企业一年好过一年。正是由于这样的经营者,有的国有企业经营状况十分良好,蒸蒸日上,发展空间宽广。国有企业就得依靠这样的经营者。
上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亏损面不断扩大,总体经济效益下降,境况不佳。由此,曾有人归罪于资本国有。笔者认为,与资本国有无关。主要是因为,我们较长时间放松了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没有很好抓社会主义企业家队伍建设,法制建设又滞后,制约乏力。另一方面,改革开放后,以美国为首西方国家一些人,不遗余力拼命向我国输出他们的价值观——个人主义价值观。美国几届总统都主张与中国保持接触,他们认为,“只要与中国保持接触,美国商品就能在中国上岸;随着美国商品上岸,美国商人也上岸;随着美国商品、商人上岸,美国价值观念也上岸”。克林顿任总统时,在北京大学演讲还说:“为个人,就是为国家”,大肆推崇个人至上。正是这种国内教育放松、约束乏力,国外影响扩大、强化的环境,导致国有企业经营者队伍中,崇尚个人主义价值观的人有所增多,具有社会主义价值观和信念的人反而减少,所以境况不佳的国有企业也由少变多,越来越多。这一点,当时,《人民日报》华南新闻曾在头条报导说,以广东省委组织部组织的调查组对人才的调查结果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德才兼备者难觅”;河南省一市,60%国有企业亏损,审计结果,“亏损企业,家家有蛀虫。”;上海市民间还曾流传,“十个厂长九个贪,一个不贪泡在酒缸里”等说法,都可印证。
由上分析可知:国有资本,只能交由持有社会主义价值观、具有社会主义信念、有事业心、有奉献精神的爱国者去经营,一旦落入个人主义者手中,必然凶多吉少;资本国有的企业经营者的价值取向(社会属性),必须与所经营资本的社会属性相一致。所以,对国有企业经营者或国有资本运作人,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建立一支社会主义企业家队伍非常必要;慎选经营者是关键。选择经营者的标准,只能是德才兼备,德为先;切忌唯才论。有才无德者,乱天下。
注:笔者1951年参加革命工作,1993年末退休,毕业于华东革大和上海交大,分别在企业管理部门、政府机关和学校各工作过10多年,几乎各占三分之一,退休时是广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教授企业经营管理。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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