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中华文化

德国启蒙哲学家沃尔夫对中国文化的推崇

火烧 2009-07-01 00:00:00 中华文化 1025
德国启蒙哲学家沃尔夫推崇中国文化,尤其推崇儒学思想,其理性哲学影响深远,对康德等哲学家产生重要影响,展现中西哲学交流的深远意义。

“中国哲学有其大真”

--德国启蒙哲学家沃尔夫推崇中国文化

 另一个德国启蒙思想时期的重要人物是沃尔夫(Christian Wolff,1679-1754)。少年先攻读神学,后来改攻数学、哲学与法学等学科。他后来成为德国哈勒大学的哲学教授。沃尔夫生长于一个基督教新旧两派信徒杂居之地。他在基督教新教神学方面与受亚里斯多德影响的经院哲学方面,都有很深造诣。他想使神学的道理能够得到颠扑不破的论证,并决定用数学方式来论证这种确实性。1704年开始与莱布尼茨通信,讨论的主要内容包括数学与哲学问题。他对莱布尼茨的唯理论哲学进行了进一步的系统化。他把上帝的本质也当作理性认识的对象,认为人类的理性有能力把握宇宙、灵魂和上帝的全部知识。他这种强调理性能力的观点对德国启蒙运动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沃尔夫建立了包罗万象的哲学系统,并为哲学中每一学科做定义。他的著述包括逻辑学、伦理学、政治学、形而上学。他和老师莱布尼茨的思想体系被称为“莱布尼茨-沃尔夫体系”,被看作德国启蒙运动的先导。

沃尔夫受其老师莱布尼茨影响而开始提倡中国文化。沃尔夫对中国文化有较深入的研究。有学者就认为,要研究莱布尼茨以及沃尔夫的世界观,必须先研究柏拉图和中国哲学。

他比老师更为明确地宣传理性,对德国乃至对整个欧洲的哲学起到了巨大的影响。沃尔夫的理性思想,也对康德有影响。康德是是沃尔夫的再传弟子(沃尔夫的弟子舒尔茨是康德的老师)。虽然康德的论述中没有直接谈到中国哲学,但是在理性哲学与宗教信仰的斗争中,他的思想站在了沃尔夫一边,支持理性哲学。而如果观察沃尔夫和中国哲学的联系,从这点也应该也可以说,康德思想间接受到了中国哲学的影响了。由于康德哲学太象中国哲学,所以尼采曾称他是“柯尼斯堡(康德一直生活的城市)伟大的中国人”。

 

 

1、宣扬中国文化被驱逐

1707年,沃尔夫担任德国哈勒大学的数学教师,同时讲世俗哲学。这在当时大学里正统神学派占据意识形态的情况下,讲世俗哲学显得十分特立独行甚至是“大逆不道”。正统的神学派以及校方认为学生听沃尔夫的演讲会很危险,因此要禁止他讲哲学。但是一直没有找到禁止他的有力口实。

之后有一件事,终于引起轩然大波。沃尔夫在一次开了一个题为《关于中国人道德学的演讲》的演讲,其中极力赞美中国儒学思想,并带一些贬低基督教的倾向。这终于激起反对派的极大反弹,基督教教士们也终于得到了攻击他的把柄。在一片压制声中,普鲁士政府也命令他48小时内离开国境。

可以想到,如果不是真正认为中国文化确有值得借鉴的地方,沃尔夫不会冒着会被打击的危险而宣扬中国文化的。

沃尔夫因为提倡中国哲学思想而被驱逐,是德国乃至欧洲哲学界当时一个影响很大的事件。也因为沃尔夫的被驱逐,欧洲学者们开始纷纷关注中国文化,中国哲学反倒在德国和欧洲得到了一个宣扬的机会。许多原来不关注他的学说的人也开始关注了。“因沃尔夫的提倡,其结果在他哲学的全盛时代,中国哲学竟得到普遍的影响了。”(247页,《中国哲学对欧洲的影响》)

作为争议中的人物,沃尔夫获得了很多同情者。尤其是许多青年人都支持沃尔夫。各国也向他伸出橄榄枝。瑞典国王想聘请他为摄政的顾问官,俄国彼得大帝则想他担任圣彼得堡学士院副院长。被驱逐之后,当时的德国马堡大学聘他为教授,受到大学的热烈欢迎。

他的思想成为当时学界议论的中心,因此而著的书差不多有200多种,有赞成有反对。关于他的学说的争论在欧洲持续了20年之久。“沃尔夫被哈勒大学驱逐……其结果他的哲学更为有名,甚至于支配那个时代了。”

驱逐沃尔夫的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威廉一世死后,继任者腓特烈大帝赞赏沃尔夫的思想,又为了表示自己尊重思想自由,特地聘请沃尔夫回到哈勒大学,并任以皇宫顾问。后来还下令各大学演讲沃尔夫的学说。得到了皇帝的支持,可以想到沃尔夫及他所主张的中国哲学,在当时的普鲁士王国,发生了多么巨大的影响。

其实,沃尔夫并非主张完全的无神论,他同老师莱布尼茨一样,主张“自然神学”。他认为儒家哲学是这样的自然神学,而它的根本精神跟基督教不冲突。他希望通过宣扬他认为的中国理性神学还原基督教神学的纯洁性。但是作为虔敬派的基督教人士们则从中看到了无神论的倾向,这是他们绝对不能容忍的。

实际上,孔子以及所谓儒学并非神学,而是自然之道。这里没有神的启示,没有创世纪。因此,无论沃尔夫如何强调儒学与基督教根本教义不冲突,教士们还是从中看到了威胁宗教统治的巨大危险。

 

2、《关于中国人道德学的演讲》

在这篇演讲中,他极力赞美中国文化崇尚自然性和理性,认为中国人处处在实践理性。这也正是这个民族的高明之处。

沃尔夫认为,有一块试验人类行动的试金石,这一块试金石就是人的理性,一种自然性的本性。如果人类的行动同他的本性不相冲突,就是道德的。“哲学的真正基础就是与人类理性的自然性相一致的东西,违背人类理性的自然性的东西不能被看作是真正的基础,它是伪。”而在沃尔夫的眼里,中国人是按照理性来生活的。他说,中国人“对于培养道德风尚,至关重要的因素是与人的理性相吻合,他们所做的每一件事情,其根据都在自然性中。”而他认为,这种做法是真正的符合哲学的行为。

他认为,中国人重视理性的完善的一面,甚于对人的不完善的一面,而这种对人性的认识,是正确的认识。“他们(中国人)总是注意理性的完善的一面,这样他们就可以认识自身自然的力量,从而达到自然力量所能让他们达到的高度。”“中国人之所以致力于善良的行为,就是因为他们认识到了行为内在的善。”中国人看到人心有弃恶扬善的本能。“人的自然性在于,对于他所认为是善的东西,他非扬不可,对于他所认为是恶的东西,他非弃不可。”“理性有一种能力,它使人能够于恶中甄别善,于善中甄别恶,并消除感觉给理性带来的浑浊。”“如果一个人在自然力量的驱使下,这就是说,不是出于习惯,出于对主子的畏惧,而是出于他个人的自由意志,乐意致力于道德,那么他首先必须从改善自己的理性入手。”

中国文化认为人人都有光明无染的心性,可以通过适当的修养觉悟到这种心性。《大学》开篇就说:“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这就说明,人人可以通过学习,觉悟到这本来具备的光明心性(明明德),从而成为道德品行日益完善的人。

而在沃尔夫看来,这种对心性的觉悟就是崇尚“理性”的表现,而道德就是由理性而不是通过神灵启示而生发出来的。“没有哪国人民比古代中国人在这方面做过更好的尝试,中国人既没有自然的敬神,也没有受到神灵启示的敬神,他们从不注重外在的根据。这样,那些经过丰富的经验证实了的东西还有什么可值得怀疑的呢?在他们身上起作用的动机都是内在的,受到人的行为的性质决定的。”

竟然存在非基督教的道德!这样的话,在当时基督教统治的欧洲,是石破天惊的宣言。在当时的欧洲,人们普遍认为只有在基督教教义启示下,人才会有道德存在。而且,人也无法依靠自身力量获得解放,必须依靠上帝,才能获得拯救。而沃尔夫的启蒙思想,由他对中国的道德哲学的提倡,就表现得很明显了。

中国人在道德修养上,主张学无止境。而通过这种不断的学习磨砺,人的修养会逐渐趋向完善。这也获得沃尔夫的高度认同。“中国人无论面临什么样的情况都以前师为榜样,他们教导后世,只有在达到至高无上的完善时,人才能停下脚步,这就是说,人绝不会停留在任何水平上。”这段论述,很明显在引述《大学》开篇宣示的思想:“大学之道,……在止于至善。”

他虽然强调理性的光芒,但是或许因为当时的语境限制,他仍旧把“理性”往“神”的观念上靠拢。他想法证明,中国的道德观同基督教的道德观并不冲突。他把神性启示的道德也作为自然性的一种,由此既突出他对理性的自然性的提倡,也让人感觉不太排斥基督教。他说:“由于人的心灵有能力得到上帝的恩惠,--否则在上帝赏赐时就不可能享用到这种恩惠--,因此在人自身的本质和自然性中,肯定有一种能得到神灵的基础存在,不管别人怎么看,我是这么认为的。自然性的力量通过上帝的恩惠得以壮大发展进而达到新的高度,这是符合人的自然性的。” “如果一个人借助理智的光芒观察神性和上帝的天意,如果这种观察引导他,并在这种观察的引导下做出某些行为,那么他的道德就来源于自然的敬神。” 但是,这种对道德的来源的解释,毕竟是违背基督教教义的,也难怪会因此遭到当时的教会的强烈反弹而终于遭到驱逐。

他研究了中国的教育规则,也表示深深叹服。他看到,中国的教育分不同的层次:既重视好的规矩和礼仪的养成,也重视使人主动养成修养的习惯。第一种教育他认为是对权威的畏惧而被动养成做好事的习惯。“如果一个人只停留在对事物的不明确的认识上,如果他在哲学家所说的感官欲望的驱使下,在由此而引起的情感起伏的驱使下做出了某些行为,那么他只是养成了做好事的习惯。”而更进一步的第二种教育,就是培养一种自觉的修养了。“如果一个人试图对事物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如果他在哲学家所说的理智的欲望的驱使下做好事,那么他的自由意志就会引导他做出善的行动。他之所以能保持善良,并不是因为害怕主子,而是因为他知道善与恶的内在区别。”

他认为中国当时的“小学”和“大学”,正是这两种教育方式的表现。小学以心灵的低级部分为基础,对象是8到15岁的孩子,他们还不能运用独立的理性判断,必须由感性的观念引导,需要有一定的规则来供他们模仿和遵守。象培养敬老尊上、孝敬父母这些品格,都是规矩的强化。而大学是16岁以上的人,他们逐渐学会运用独立判断,能在老师指导下开始主动培养自己的品格。“大学则揭示事物存在的基础,向学生传授克己利人的法则。”

把对品格的修习分成两个层次,不能不说是深刻洞察人性基础上而采取的教育方法。从重视对进行好习惯的培养,到能真正认识到品格修养的快乐而主动学习(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也就是所谓的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飞跃,无疑需要一个过程。另外,虽然理论上说“人人皆可为尧舜”,但是事实上由于先天以及别的原因,现实中也确实有一些人群,难以进入到主动修习道德的阶段,而只能接受相对被动的规矩的养成。所以对这部分群体,进行好习惯的培养,更是符合现实的做法。所以沃尔夫做出结论,“在培养人的品质风尚方面,还没有人象中国人那样如此细致地观察到了这一点。”

他认为,品格的培养,不仅是法则的认识,更是实践。中国人正是这样重视品格修养的实践。“学生们除了要努力了解他们必须做的事以外,还要把全部的身心力量用在真正完成实现他们已经认识了的东西上。”

对实际上是无神论的中国道德哲学的宣扬,无疑给欧洲的宗教专制以抨击,动摇了基督教的道德基础。美国学者孟德卫评价沃尔夫的中国文化观说:“沃尔夫借用了莱布尼茨从伦理和政治层面予以阐释的中国‘实用哲学’理念。沃尔夫认为,中国的实用哲学包含了一种既有逻辑一贯性,又能给个人和社会提供实际利益的理性伦理。沃尔夫和后来的法国启蒙哲学家都认为,儒学能够构建一种理想的政府形式。更进一步来说,儒学证实了他们的信念,即确实存在一种非基督教的道德。

在演讲中,他还涉及到政治和道德结合的方面。他认为中国政治是开明专制的好例子。而中国政府的模式,也符合沃尔夫的哲人统治的理想。他如此评价中国的道德政治:“只要我们更深一层观察,便可发现,无论在道德政治之任何方面,我们都不能和中国人的原则相比较。在孔子的著述中,虽然有方法论上的缺点,缺乏欧洲人的雄辩之风。却是我们放大眼光,把握他们的一般法则,辨别出他们将地上政府建立于天上政府之确实的原则上面,那么便很容易发现他们是怎样具有最深的见解和最崇高的思想努力了。”他又说:“最早的三位国王设置了政府的模式,这种模式目前优于世界上其他模式,并且经过以往几千年的昌盛之后,至今依然兴旺”。“中国就是这样的,中国的国王是哲学家,而哲学家国王……身上有着哲学储备,并以哲学的方法塑造政府”。“中国人还有一种风俗,就如孔子和孟子的作品中所表现的,面临一件性质艰巨的事情时咨询哲学家,哲学家们是可爱的国王们的议会……因为哲学家门在政治知识方面很擅长也远远超过所有其他人……哲学本身所激发的对真理的热爱能够作用于统治者,中国皇帝……是意味深长的例子……因为尧把他所有的注意力都转向人民的困难挫折和公共灾难,用他伟大的洞察力来调查两者的原因,并且竭尽全力完备了政府的形式,他按照规定去关注,在审慎的法律和他个人的榜样下,他是否仍然无法组织臣民们的任何不法行为,以及通过一种比较好的政府方法能否消除公共灾难……”

 

 

附录:《关于中国人道德学的演讲》选录

 

关于中国智慧的历史:

中国人的智慧自古以来遐迩闻名,中国人治理国家的特殊才智也令人敬佩,但是长期以来,尽管人们对此始终深谈细究,也没有把它作为非凡的东西来把握。在我们的眼中,孔子常常被看作一种如此伟大的智慧的始祖,这种看法恰恰表明了对中国情况的一无所知。

早在孔子前的漫长岁月里,中国已经为自己拥有卓越的法而自豪了。君王以其言行为下人提供完善的准绳供其效仿。师长、御师、皇子王孙以及其他高低贵贱之人都从孩子幼年时期起就教育孩子们养成正派高尚的品德,成年人则加强了识别善恶的能力,因此,品德的桂冠很难讲应属于君主还是属于下人。柏拉图有句名言:智者当道的国家,世道必盛,因为帝王就是智者。中国古代帝王本身都是智者,因此,国运兴旺便不足为奇了。

伏羲是第一个因大兴科学、创建国家而受到中国人崇敬的人。神农、皇帝、尧、舜治理国家时都以他为榜样,并不断改进伏羲创建的国家机构,到了夏、商、周,在各位帝王的领导下,不论是朝政还是法都达到了空前的完善。

 

关于中国哲学的基础:

几百年来,人们一直赞颂着中国哲学,亲爱的读者,如果我们想进一步研究中国哲学的基础,那么我们必须有一块能去伪存真、正确评价真的试金石。

我们知道,所谓哲学无非是一门幸福的科学,但是,并非所有人都能涉足此科学领域,只有制度完善的国家中致力于良好社会风尚的人才有权力从事这门科学。这样我们中间不会有人否认:哲学的真正基础就是与人类理性的自然性相一致的东西,违背人类理性的自然性的东西不能被看作是真正的基础,它是伪。同样,其他或产生于物,或部分产生于物的东西,其基础也只能从它们自身的本质和自然性中得出,因此,依赖于我们理性的东西的基础也只能从我们理性的属性中得出。如果一个人意欲命令另一个人去做基础不在人类理性之中的事情,那么我们可以说,他是在让那个人做不可能的事情。

我知道有另一种看法存在,持这种看法的人,他们的知识不仅仅只局限于人类哲学,我们尊他们为神学家。他们认为上帝的恩典甚至可以让人们办到许多远远超出自然性的力量的事情。他们在神光照耀下发现的东西同事物的真理是不是相一致的呢?我认为这同我刚才所讲的东西没有丝毫冲突之处。由于人的心灵有能力得到上帝的恩惠,――否则在上帝赏赐时人就不可能享用到这种恩惠,――因此在人自身的本质和自然性中,肯定有一种能得到神灵的基础存在,不管别人怎么看,我是这么认为的。自然性的力量通过上帝的恩惠得以壮大发展进而达到新的高度,这是符合人的自然性的,因此,这种力量要么本身就是一块检验哲学基础的试金石,要么是它提供了这么一块试金石,因此我可以不考虑哲学的基础同人的理性是否相一致而断定:自身包含有基础的东西就是真,自身不包含有基础的东西就是伪。运用这块试金石来判断,中国哲学的基础有其大真。

首先要注意的一点是:中国人并不强迫人有所作为。他们认为:对于培养道德风尚,至关重要的因素是与人的理性相吻合,他们所做的每一件事情,其根据都在人的自然性中。因此我们就不必感到惊奇,为什么他们做点什么总是一帆风顺。对道德风尚有深入了解的人可以清楚地看到:即使人类的各种行为全部符合规律性,它们仍然具有各不相同的动机。

动机一:设想行为会给人的内在心态或外在状态带来什么样的变化;动机二:以高贵尊严的上帝的天意为动机;动机三:本不可理解,但却得到神灵启示的真理提供了行为的动机,这种真理,我们是把它作为敬神的基础,从人类的救世主和拯救者手中接过来的。

以结果来判断行为的人只以理智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他们热爱的道德属于自然的力量。如果一个人借助理智的光芒观察神性和上帝的天意,如果这种观察引导他,并在这种观察的引导下做出某些行为,那么他的道德就来源于自然的敬神。如果一个人在本不可理解却得到神灵启示的真理的促使下最终做出了某些行为,那么他的道德只能归于上帝恩惠的力量。

我现在谈到的古代中国人在促进培养道德风尚的时候仅仅只运用自然性力量,这种力量不以敬神为基础,因为他们对万物的造物主,对自然的敬神以及神灵的启示一无所知。他们是如何充分利用这种自然性的力量的,下面我将细细道来。

人的理性的不完善的一面如同一个泉眼,从里面源源不断的流出恶习、耻辱和罪恶。可是中国人的目光从不盯在这方面,他们总是注意理性的完善的一面,这样他们就可以认识自身自然的力量,从而达到自然力量所能让他们做到的高度。有些人因此而指责中国人,说他们没有认真考虑人的不完善的一面,没有去过问如何克服人的邪行弊端。

人的性情同人的身体有着完全不同的特性,我们不能因人体有病就武断地推导出人的性情很虚弱。学习道德的人可以通过努力学习道德来克服恶习,因为恶习是不道德的东西,二者不可能同生共存。道德昌盛,其对立面恶习必亡;知晓道德益处无量,否则害处无穷。反之亦然,对恶习一无所知则害处无穷。

因此中国人没有什么令人不安的大恶,因为他们很少过问卑俗的恶习,他们努力提倡培养道德风尚,隐恶习于众人所不知。他们效法以理智为本的大智大悟的前师,前师们很少过问如何避免偏见,而是崇尚理性的力量,研究如何将这种力量运用到对真理的探求上,他们确信,如能做到去伪存真,偏见便没有市场,如果没有力量去认识真,那么即使命令人们避免偏见也只会徒劳无益。我认为,人的心灵既有能力扬善,也有能力弃恶,这个道理是不会有人否认的。

不言而喻,人的自然性在于,对于他所认为是善的东西,他非扬不可,对于他所认为是恶的东西,他非弃不可。也许有些人早已发现,有时(可惜常常如此)人们会选择表面看上去为善的恶,弃去表面上为恶的善。经验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以感觉行事,那么他就会以享受到的快乐为标准判断善,以扰人的痛苦和厌烦为标准判断恶。感觉只顾眼前而忽略未来,因此它把短暂同永恒混为一谈,在假善良和真善的取舍中,它保留了假善。它有时甚至讨厌真善,因为真善只是在未来带来快乐,而这快乐在眼前是无法提前享受的。要想避免踏上这条危险的不幸的道路,必须着眼未来,以未来为标准衡量使得人们有所为的命令是否正确。理性有一种能力,它使人能够于恶中甄别善,于善中甄别恶,并消除感觉给理性带来的浑浊。人的行为使人的心态或变善良,或变恶,因此,人的行为,也或为善,或为恶。一个人如果具有训练有素的理性,他就能预见到做出或放弃某些行为会给心态带来什么样的变化。

所谓善的东西,不但不会给我们的心境带来不幸,反而会使之宁静平和;所谓恶的东西,则会使一切纠缠不清,它上下颠倒,频生不幸。因此,能预见善恶的人,以善行的结果为快乐。只要一个人坚持根据理智做出判断,那么恶只会在他心中带来厌恶和反感,因此,我们的内心有一种热望:认识到了善,就努力追求,认识到了恶,就竭力避免,这种热望决不会超出人的记忆力和理智,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常常想起它,时刻不忘它。关于这一点,我在其他地方已经详细地说过。由于一个人靠运用自然力量来区别善恶,以善为快,以恶为厌,并能时刻记住自己的热望,因此,我看不出为什么会有人否认,自然的力量足以培养道德,消除恶习。中国人善于正确运用自然的力量,因此,在道德才智方面享有崇高的名誉,他们以自身的例子表明,运用这种力量不会徒劳无功。

如果有谁在探求真理时,想给理性划定界限,那么这一举动不仅极欠考虑,而且还极为危险;如果有谁试图限制“行善”这一自然的力量,那么他的举动同样也是极欠考虑、卤莽危险的。在进一步认识到人的理性之后,采用中国人的方式精读记载古代帝王生平业迹的史书,是不是就能达到中国人已经达到的高度呢?有一点可以肯定:中国人也没有达到至高无上的善。正因为如此,才绝不会有人认为,我们往下走的路不应超过中国人已经走过的路。我们现在面临的是当今的事业,我们不应去过问我们应当走多远,而要看看能走多远。这同古代中国人的习惯是完全一致的。中国人不论面临什么样的情况都以前师为榜样,他们教导后世,只有在达到至高无上的完善时,人才能停下脚步,这就是说,人绝不会停留在任何水平上。尊敬的听众,这就是源泉,正是从这个源泉汩汩流淌出了中国人的哲学、中国人的聪明才智!我们还必须观察源泉中流出的东西(我们的主要目的在于此),以便在水流经过的河中更进一步地了解泉水的纯洁度。

区别一个人心灵能力的高低对培养道德很有帮助,这一点,对有些上了年纪的人来讲并不陌生,但他们并不了解,并没有把握住这句话的意思。归为低的能力的有感觉、想象、欲望,即所有那些观念中不明确的东西,正因为不明确,所以它们必须依赖观念。归为高的能力的有理性、理智和自由意志,一句话,所有那些在观念中明确的东西,正因为是明确的,所以我们能把它们从观念中推论出来。

如果一个人只停留在对事物的不明确的认识上,如果他在哲学家所说的感官欲望的驱使下,在由此而引起的情感起伏的驱使下做出了某些行为,那么他只是养成了做好事的习惯,这种习惯必定包含有对主子的畏惧,因为只有这样,它才不会在遇到机会时被做坏事的习惯取而代之。但是处于这种状态中的人同牲畜无异。牲畜虽然不会运用理智,但它也有感觉和由此产生的感官的欲望。人可以让无理智的动物养成做某些动作的习惯,同样,这种状态中的人也会养成习惯,做出由我们任意规定的举动。

如果一个人试图对事物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如果他在哲学家所说的理智的欲望的驱使下做好事,那么他的自由意志就会引导他做出善的行动。他之所以能保持善良,并不是因为害怕主子,而是因为他知道善与恶的内在区别,如果有必要的话,他还能详尽地阐明这些区别。说句真话,据我所知,在培养人的品质风尚方面,还没有人象中国人那样如此细致地观察到了这一点。

 

关于中国的学校教育:

当中国人在前面提到的帝王的领导下过着幸福的日子的时候,他们在全国各地设置了两种学校,一种他们称为小学,它以心灵的低级部分为基础,另一种他们称为大学,它完全以心灵的高级部分为对象。8到15岁的男孩上小学,因为他们还不能运用自己的理性,还必须由感性的观念引导和管理。因此所有的孩子,无论是皇子王孙,还是官人子弟,贫家儿孙都可以上小学。大学只收满16岁的年轻人,这样他们在学习运用理性的时候,可以考虑高级一些的事物。大学的招生对象是官贵子弟,虽然也吸收少数贫家少年,但是这些人必须让人感到他们比别人更加勤奋,比别人具有更多的理性和判断力。

小学教育孩子们养成良好的道德风尚,但是在小学形成的做好事的习惯是出于对大人的畏惧才养成的。因此,孩子们在小学里学到的东西根本不足以治理国家和统治不顺庶民。中国的诸侯们只认识君主,其他或许能给他们制定法的人,他们一概不承认。但是中国人也更愿意自由自在地生活,而不愿意让别人统治。为了使每个人能自觉自愿地做那些能带来名誉的事情,心甘情愿地放弃那些会带来耻辱的事情,大学教授学生如何进行自我管理。

 

关于中国人的学习:

中国人值得称颂的地方还有:他们总是出于一定的学习目的去掌握知识,而且从不放过任何一种能促进学习的东西。他们努力使掌握到的知识为己所用,并始终着眼于能为获得幸福做出贡献的东西上。因此在幸福的年代里,在整个中国,人们潜心于知识,人的理性要求他们这么做,人的生命的其他属性要求他们这么做。中国人还有一个值得称赞的地方是:他们不仅仅只制定道德规范,他们还培养学生养成道德习惯,使他们的品德合乎规范。我们还要更为细致地观察一下中国人在认识和培养方面的水平有多高。博才多学、德高望重的耶酥会会员弗朗索瓦·诺埃尔曾经花了二十年的时间整理中国人的重要著述,把它们译成拉丁语。十年前他在布拉格出版发表了这些译作,里面首次发表了孔子的一篇价值很高的文章,文章论述了成年人必须学习的儒家,还提到了大学,或者说是成人学校。

前面我讲过,孔子不是新事物的开拓者,他只是复兴了古代的东西,因此在这本书里,我们可以发现中国哲学的真正基础。要想具有识别善恶的能力,中国人十分强调首先必须训练理智,只有这样才能不畏上、不图利地献身于道德。不仔细研究事物的本质和基础,就不可能完完全全地识别善恶。孔子有一个为人表率的学生,名叫曾子,他以记载古代帝王的史书为依据提出,圣人的主要任务在于使理性日趋完善。

他们之所以这样认为,自然有充足的理由,因为他们认识到,如果人们事先不对心灵的欲望以及与之相一致的内心活动加以规范,那么人就会随心所欲地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这种人不听从任何人的旨意,或者说他只听从自己的意愿,希望自己能自由自在,因此自然不会去从善弃恶。如果不强加人的亲善嫉恶的信念,心灵深处的欲望和内心活动就无法规范;如果一个人不能靠理智的判断完全识别善与恶,那么他也做不到亲善嫉恶;不仔细研究事物的特性和基础,便不可能用理智的判断完全识别善与恶。

不过中国人并没有用大量的相互有关联的根据来证明上述观点,中国人对事物没有明确的认识,今天仍然很缺乏这种认识。年轻时细致观察先辈的榜样使中国人获益匪浅,自身道德品质的培养也使他们悟出不少道理。在保持这种益处和道理中,他们日积月累了大量的经验,这就是他们的根据。

前面我已经讲过,没有哪国人民比古代中国人在这方面做过更好的尝试,中国人既没有自然的敬神,也没有受到神灵启示的敬神,他们从不注重外在的根据。这样,那些经过丰富的经验证实了的东西还有什么可值得怀疑的呢?在他们身上起作用的动机都是内在的,受到人的行为的性质决定的,因此,从他们的例子中,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中国人在这方面的水平是相当高的。

小的时候,我对中国人的聪明才智一无所知,不过我对促进人类幸福生来就感兴趣,因此在年纪不大的时候,我开始已经考虑人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说这话的目的绝不是为了炫耀自己)。关于这一点,我的一篇关于大众哲学的论文可以作证。多年前,我曾在一所邻近的教学质量很高的大学将这篇文章提交谦逊有礼的学者们审查。进入成年,我的判断力和洞察力逐渐成熟提高,对这一问题,我认识得更深了,我从人类理性的最深处推断出了有什么东西能明智地控制人类的行为。中国人的见解对我的见解没有丝毫的帮助,因为那时我对他们还一无所知,但是我通过深思熟虑得出的见解却十分有助于我更好地了解中国人的见解。

刚才我提到过一位翻译家,他研究中国二十余年,翻译了中国的重要著述,此人具有敏锐的理性和很强的判断力;据他自己讲,理性常常是模模糊糊让人捉摸不透的,因此,为了能明确认识真正的理性,他付出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在译著的前言中他指出,书中所述,并非隐含至深、高深莫测的科学,而是普普通通的道德学、伦理学、治家之说、治国之智。促使他翻译这本书的原因一个是文章内容的精湛,另一个是众多的从事于这方面研究的人们。自中国人的思想传播到欧洲百余年来,有很多人做过这方面的工作,但都没有完成。在详尽阅读了这本书后我发现,著述中蕴蓄着很高的哲理,需要有技巧才能把它们发现出来。书里面的有些内容表面上看上去毫无联系,但只要细细思考,就会发现,这些内容实际上密切相关,有些观念没有指出根据,但只要我们审视恰当,就能发现,他们实际上同理智完全一致。通过阅读我还发现,前人所言皆为真理。如果一个人在自然力量的驱使下,这就是说,不是出于习惯,出于对主子的畏惧,而是出于他个人的自由意志,乐意致力于道德,那么他首先必须从改善自己的理性入手。只有认真考虑人的理性特性的人,才能得到前人的真理。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关于这一点我已经谈过,这是检验道德真理的试金石。因为,尽管道德的行为发自于人的身体,但是道德本身却只能在理性中而不是在身体中发现。外表的举止必须同心灵的欲望相一致,而欲望产生于动机,眼前动作的动机又在对善与恶的识别中得到验证,对善与恶的认识又取决于我们心态的完善与否,感受到完善,就产生快乐,感受到不完善,就产生厌恶,由善中感受到快乐,就会亲善,由恶中感受到不快,就会嫉恶。

这样,人人可以看到,万物都来源于对善和恶的明确的认识,理智的敏锐使人的一直变善了,这符合理性的自然性,也与中国人的基础相一致。中国人大量的令人称颂的尝试也都证实了这一点。不过在我们这儿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持相同的观点,因为他们没有把心灵的高级部分和低级部分完全区分开来,而中国人却敏锐地注意到二者间是有差别的。

 

关于中国人的道德观:

中国人认为,要想当家长,首先必须行为端正,生活检点;要想入朝参政,首先必须善于治理家政。我认为,他们这种看法不是没有道理的,失于检点的人怎么能治理家政呢?一个人连家政都不会治理,这就是说,与他亲密无间的那么几个人他都统治不了,又怎么谈得上统治天下众人呢?再说,如果一个人想要统治别人,他就必须以亲身为实例告诫众人,天下必须按其意旨行事,之所以这样要求,是因为这样做可以达到幸福的目的。

每个人都应尽一切努力以符合道德规范的方式生活,避免染上恶习,但是中国人并不仅仅满足于此,他们认为,每个人还应当尽力使其他人献身于道德,免沾恶习。因此,中国哲学还有一个重要的基础是,当他们在善中感受到这种幸福,他们总是努力把已经获得的敏锐的思想传授给别人,让别人也具有识别善与恶的能力,他们的快乐,别人应当享受,他们喜欢的东西,别人应当喜欢,他们不喜欢的东西,别人也应当去恨。高贵的道德品质给中国人带来了崇高的荣誉,他们还不遗余力地让别人也能享受这种荣誉。因此,帝王对百姓,家长对家庭,父母对儿女总是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这种做法对于那些不能用理性进行统治的人是大有益处的。

中国人时刻铭记着,在改造自身和他人的过程中,不达到至高的完善决不停步,可是最高的完善却又是一个永远不可抵达的目标。因此,人永远不应当停下脚步,要坚持不懈地努力奋进,只有这样,我们还有他人才能达到较高程度的完善。中国人所有的行为都以自身的和他人的最高的完善为最终目的。我以前曾讲过,中国人的行为包含有一种完完全全的自然权力,而在我们欧洲人的行为中,这种权力看上去只有几分存在,这还是句好话。在欧洲人看来,中国人对完善好象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以人的心态完善为目的的各种行为之所以能相互联系,是因为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纽带。究竟是什么构成了这跟纽带,他们只把完善看作是一种道德修养的程度。仔细研究一下包含在他们规定行为准则的主要著述中的原则和表率,他们好象对此的确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这就是为什么译者花费了大量时间,费尽了心思,仍无法弄明白中国哲学家到底要说些什么。仅从词句中的确很难推敲出文章表达的是什么样的不明确的概念,但是,如果有人从不明确中得出了这些概念,那么他就应当设想,那些不明确的概念同明确的概念实际上是一回事。

在以前的一次演讲中我说过,人类最崇高的善,在于坚持不懈地朝着更高一级的完善奋进。中国人清楚地认识到,在道德的大路上,人应当不断奋进,不达到最高的完善决不停步,可是最高的完善又是一个永远不可抵达的境地,因此,我认为,中国哲学家的看法也是如此;如果不坚持不懈地天天向上地追求更高的完善,人就没有幸福可言。

中国人有一种激励人、促使人以日益高涨的热情不懈地追求崇高目标的方法,这就是做好事能带来荣誉。这种方法吸引了众多仁人智士以自身的博学多才做出无数丰功伟绩。当然,这种荣誉并非朝夕可得,但它可以增强人们努力进取的信心。显然中国人以古代帝王和哲学家的行为为准则,激励人们去做同样的丰功伟绩。一个人如果具有强烈的荣誉感,他就会努力去赶上,进而超过那些已经功名天下的人。

我发现,中国哲学家用一种独特的方式鼓励学生仿效前人。他们在向学生们谈论那些德高望重的伟人的时候,只讲述那些非常了不起的功绩,于是,学生们在一番敬佩之后开始思索,是什么动机促使伟人们做出了这些伟绩,如果冥思苦想仍不得其解的话,老师便把答案告诉学生,以此教育他们遇到类似情况时应如何仿效前师。

下面好象有些严厉的道德学家在咕哝,说中国人的所作所为,表面上看,很有道德的意味,实际离真正的道德相去甚远,都是为了沽名钓誉,因此完全有理由说,中国人的一举一动都沾有恶习。如果我说我对这种看法不敢苟同的话,我希望这些好心的人不要因此而见怪。沽名钓誉与荣誉心不可混为一谈。我曾经说过,这两样东西有很大差别。如果一个人做了好事,并为自己的好事感到高兴,那么有谁会指责他呢?如果一个人尽一切努力使自己的行为完美无缺,受到世人称赞,成为别人学习的榜样,那么又谁会反对这种做法呢?卓越的道德品质人人喜欢。因此,大家都以其有为荣,以其无为耻,又有谁会把这看作是不正当的呢?再说,行为本来都是善的,这又有谁不知道呢?只要行为由于自己的内在的善,受到人们的喜爱、推崇,并因此被人们去做了,那么这个行为就是再正确不过的了,这一点又有谁不清楚呢?前面我已经讲过,中国人之所以致力于善良的行为,就是因为他们认识到了行为内在的善。对中国人我们无可指责,因为,正如我在本文开始时指出的那样,他们唯一的动机是通过行为改变人的心态。上帝对于各种行为有禁有奖,说明他也着眼于此,对此,有谁会不相信呢?大智大慈的上帝允许人们做一些事,也禁止人们做一些事,有些人以此为根据,做了允许之事,放弃了禁止之事,认识到了这一事实,又有谁敢说这些人应当受到指责呢?

 

关于中国的风俗习惯:

中国哲学还有一个基础,我认为是值得一提的。在古代,中国人有很多风俗习惯,在人人必上的小学里,学生都要受到这方面的教育。中国人非常重视风俗习惯,因此,在中国五位大圣人的重要著述中,有一本就是专述风俗习惯的。诺埃尔没有翻译过这五位圣人的著述,不过他翻译的书中常常谈到那本有关风俗习惯的书。看来中国著作的译者们还没有重视这本书,因此也就没有打算去翻译。不过我认为,这本书还是有一个译本为好,我敢肯定,在书中我们能得到的东西比我们想象要得到的东西多得多。我曾经指出过,风俗习惯对道德品质的培养极为有益,如果有谁仔细读过我的文章,对此就不会不清楚。在中国哲学看来,中国人的风俗习惯都是很有道理的,在诺埃尔的拉丁语译文中,有一些例子也都证明了这一点。仅举一个例子,以前在中国繁荣昌盛的时候,孕妇不准许看丑陋的东西,不许听下流的话语。晚上,瞎眼的主子在音乐的伴奏下――这样可以区别音调――对孕妇唱两首从唱本里挑出的歌,内容关于家庭礼仪管教,然后再给她讲一些令人肃然起敬的事情,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最终使孕妇生出一个理智健全的孩子。有一个叫廉宪的人生后留下一本如何教育妇人的书,在书中他指出,上述方法非常灵验。对于这种习俗,我想走进一步的说明,以便大家明白,它同健全的理智是相应不悖的。亲爱的听众们,中国人非常清楚,心灵和身体互为一体,二者相合天衣无缝。母亲怀孕期间,胎儿肢体的形成,完全受到心灵的决定,心灵没有变化,肢体的形成也不会有变化,心灵的变化同身体内的变化是一致的。他们懂得,胎儿和母亲有着共同的血液循环,因此,胎儿的血液流动与母亲的血液流动必定是一致的。在以一定的速度通过大脑神经渠道的神精精气的运动中存在着一些具有物质性概念的东西,毫无疑问,这种东西,同大脑中的非物质性概念的东西是一致的。心灵的欲望产生于观念,与这种欲望相一致的肢体动作产生于物质性概念的东西,这一点也是毋庸置疑的。从这当中我们可以看出,怀孕期间在母亲大脑中激发出的概念性的东西可以在孩子大脑中引起类似概念性的东西,母亲身体的运动可导致胎儿身体出现类似的运动。给人大脑施加一个概念性的东西,大脑能在迅速地再次激发出这个概念性的东西的同时,激发人体做出相应动作,因此胎儿也同样能够在激发出某种概念性的东西的同时,在体内做出相应的动作,在心灵中产生相应的欲望。还有一点也是不言而喻的,同讲话相比较,歌唱艺术能给大脑中的概念性的东西带来更强烈的印象,说到这而就不会有人怀疑,古代中国人为怀孕的妇女规定的上述习惯有着理智的基础。

 (摘自《东方有圣人》,线装书局)

永远跟党走
  • 如果你觉得本站很棒,可以通过扫码支付打赏哦!

    • 微信收款码
    •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