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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宗衡会成为陈良宇第二?

火烧 2011-05-09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分析许宗衡受贿案判决,指出其被判死缓但未涉及贪污、买官等重罪,引发对反腐力度的质疑。同时对比陈良宇案,暗示许宗衡可能成为其第二,引发对反腐成效的反思。

许宗衡会成为陈良宇第二?  

   

据5月9日新华网报道,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对深圳市人民政府原市长许宗衡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许宗衡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9年,许宗衡利用担任中共深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深圳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市长的职务便利,为深圳市顺嘉高新建材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区委原书记余伟良等九个单位或个人在变更土地规划、承揽工程、职务升迁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318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许宗衡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许宗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鉴于许宗衡在案发后主动交代了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较好,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此前,国内曾有权威媒体是这样报道的,许宗衡的主要罪状包括巨额贪污(20亿以上)、买官、生活腐化,而其中最严重的指控是买官;同时,还报道他在拘留初期,一直不愿供出罪状,甚至以筷子插喉企图自杀。而现在,许宗衡的判决中,不仅没有了贪污罪,没有了生活腐化罪,更没有了买官罪;甚至还添列了“认罪态度较好”的“坦白情节”,真让人莫衷一是。  

中国的反腐败,原来可以这样“政治考量”的,原来可以这样“虎头蛇尾”的!  

这样的判决结果,或许有人会写出“许宗横判死缓,让谁惊魂”之类的文章,但我绝对写不出来,因为在我的眼前,再次浮现出曾经高调落马的原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这个如魔鬼般的腐败幽灵。  

当时有许多文章为陈良宇的落马而大声叫好,称查处陈良宇,表明“党与腐败水火不容”的决心和意志。可陈良宇犯了那么多的罪,不过只是判了18年;即便坐牢后,过着比神仙还快活、还幽闲、还滋润的日子;不仅如此,就在坐牢还没满一年的时候,就被人莫名其妙地保释到杭州风景区静养。  

这是不是就是“包容”“异质思维”的另类解读呢?我说不清楚,但我依据郑州法院判决的语境揣测,陈良宇的昨天,就是许宗衡的明天。许宗衡将成为陈良宇第二。  

不信?那就走着瞧好了!  

我对中国这样的反腐真的很满意,真的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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