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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举报状”一事的紧急呼吁

火烧 2011-05-09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围绕《对茅于轼举报状》的紧急呼吁,提出签名格式统一、实名地址填写、避免虚名等建议,强调司法文书的严谨性,呼吁支持者积极参与并注意规范性。

为“举报状”一事的紧急呼吁  

      

以上诲陈钰堆、乔驴狮等同志牵头的《对茅于轼【颠覆国家政权罪】和【诽谤罪】的举报状》在乌网公布后,得到全国人民的热烈支持和积级回应,其中包括台湾省民众甚至海外华人。特别是“孙子代老红军奶奶签名”,省市县级领导签实名,一家母女子媳、兄弟姐妹、老少夫妻齐响应的动人画面,让人肃然起敬!  

昨日(5、7)晚30页1500条留言,我用一整夜的时间才整理出三分之一。今天午后打开原文章,又变成35页,增加了250条。这归类分档的工作量实在太大了,乌有之乡的管理一定会累趴下的!  

   

紧急呼吁:  

一、停止发评论,特别是长篇评论。因为在文字中找签名,除了看花了眼晴,还费时间。另外,电脑显示屏宽度有限,同时看原签名栏进行复制再粘贴到统计文档,来回拉动耽误时间,效率低,也容易出错。  

二、统一签名格式,如:支持,赵卫东(北京东城 中共党员 工人),或:算我一个,张向阳(四川绵阳 大学生)。签名文字中除中文格式的引号外,不用豆号、冒号、破折号及句号。分节时敲一次键盘后退,节与节之间少留空格。  

三、地址写全,如上海徐汇、江苏苏州。一些有可能让统计者弄不清的地名,请加上市或县,如湖北黄石市、河南太康县。另外,建议留两级地址,“省、市”或“省、县”。只留“省”太虚,而且同名同姓者难区分。  

四、建议不用网名、笔名。因为这是一份司法文书,要附在“投诉信” 的后面。甚至附在“起诉书” 后面,虚名是得不到法律认可的。一个法律文本,如果因为其中百分之一的虚名使文书被指为“诉告人不实,不合法律规定”而驳回,那就前功尽弃了。我想,不留实名、实地址的签名,上海同志在制成文本时会忍痛割爱的。   

 五、别给上海信箱发加入涵,别在上海文留言上多次签名,一人一次留言即可。另外,上海文留言上你的楼序,请各自记住,这是联系的唯一途径。 

有朋友担心这联名举报会不被按受,“投诉请求”会不成功。要知道,事情本身的进程就是成功!有人建议各地分别上诉,不合“诉告地域管辖”的法律规定。只有力争本投诉中所诉的犯罪嫌疑人的户籍所在地捡察院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才是可行的。  

“自觉自愿地”参予本投诉签名,这一点非常重要,当然向周边上的人宣传不违法,但不建议“赴某地”公开地大面积发动。请朋友们慎之!  

   

5、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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