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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的吹鼓手什么都不缺,除了常识

火烧 2010-06-01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批评计划生育吹鼓手缺乏常识,误读易富贤《大国空巢》观点,错误计算抚养比与生产者消费者比例,暴露其逻辑混乱与无知。

从“智能立方”到“人与自然关系评论”,半年多来,这两位计划生育的吹鼓手前仆后继,在乌有上演了一幕幕活剧。

他们攻击的焦点之一,就是易富贤的《大国空巢》一书中的观点。然而事实证明,这些人连《大国空巢》原书都没看过,连易富贤到底说了些什么都没搞清楚,在这种前提下居然还一而再、再而三的上来表演,怎能不让人佩服其脸皮厚度?

拿这位“人与自然关系评论”来说,前几个月一度撒欢的很,天天上来值班,当我3月22日针对他的一篇帖子出来,直接揭穿其画皮后,立刻人影全无,隔了两个月,他才又发一贴(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22/201005/152643.html)。

综观他这最新一贴,除了老调重弹,就是重弹老调,甚或,将我3月22日已经驳斥的体无完肤的一些东西,换身马甲继续搬上来。当初狼狈溃逃,不敢回复,怎么这个教训只记了两个月?看来还是脸皮厚度使然。

随便挑一处看看。

易富贤认为人口总抚养比应该在50-60%左右合适,同时,也认为“一个正常的社会是一个人生产,两个人消费。”。“人与自然关系评论”以此认为:总抚养比=(非劳动年龄人口数÷劳动年龄人口数)×100% =  50-60%,那么,转换为生产者与消费者比例 =( 100÷50~60 )×100% = 166.7~200%。这就大大超过易富贤提出的生产者与消费者比例不应该超过50%的理想。

上一段的蓝色字体,是“人与自然关系评论”的原话。什么叫“白痴”?这是最好的注解。

“50%的抚养比”=“200%的生产者与消费者比例”?!当真是无知无极限啊。之所以“人与自然关系评论”会得出如此荒谬的结论,关键在于他根本就没弄明白“生产者、消费者”的意思。

他说:【易富贤提出:“一个正常的社会是一个人生产,两个人消费。”实际上就意味着一个劳动者抚养两个人,这两个人当然包括老人和孩子】,这就等于,他把生产者和消费者截然的分开,非此即彼。

然而,计算抚养比,是考虑“劳动人口”和“非劳动人口”关系,这两者相加恰好等于人口总数;可是生产者+消费者,难道也等于人口总数?被抚养的人(非劳动人口)被确定为不可能再去“抚养”别人(否则就不是非劳动人口),难道消费者个个都是不需要生产光坐等着被抚养的?难道“人与自然关系评论”心目中的生产者都不用消费?或者凡是需要消费的人都不从事生产?荒谬就在这里!

一般的,只要生活在社会中,都可以算是消费者,都需要消费他人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中国有13亿人,就意味着有13亿消费者;相对的,生产者一般指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即15-64岁人口,这些人,一方面从事生产劳动生产产品、提供服务,另一方面,他们也享受他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因此它们同样具有消费者的身份!

因此,生产者的人数天然的就要小于消费者,后者在数量上实际涵盖前者,前者与后者比例无论如何都会小于1。换言之,消费者=没有生产能力的人只能消费的人+有生产能力也需要消费的人。把生产者:消费者的比值居然能算成200%?!“人与自然关系评论”的水准如何,昭然若揭。

错误的关键在于“人与自然关系评论”的这段话:【易富贤提出:“一个正常的社会是一个人生产,两个人消费。”实际上就意味着一个劳动者抚养两个人,这两个人当然包括老人和孩子】,“人与自然关系评论”的后半段理解错的离谱,等于是把“生产-消费”关系等同于“抚养-被抚养”关系,把生产者=劳动年龄人口,消费者=非劳动年龄人口。因此他所算出来的200%,不过就是50%(抚养比)的倒数

按照他的混账理解:抚养比越高,则生产者就相对消费者比例越大----典型的倒数关系嘛----等于从事生产的人就多、从事消费的人就少。可惜,略微有点常识的都知道,抚养比越高,证明非劳动人口越多,意味着抚养的压力越大。

说白了,“人与自然关系评论”跟所有计划生育吹鼓手的逻辑保持高度一致:把人当做单纯的消费者,只看见人消耗产品,看不见人生产产品。如此弱智荒诞的逻辑,贯穿了吹鼓手们所有理论的全部。

人与自然关系评论”的这段话就是明证:【这就是说易富贤说为了消费而提高消费者比例的时候,必然要提高抚养比,造成劳动者的巨大负担,同时造成自己所反对的老年化和养老金压力;而当易富贤说为了保证社会年轻化,扩大劳动者比例的时候,必然导致他反对的劳动力过剩,消费市场缩小。这就形成了又一个易富贤反对易富贤的局面。】

瞧瞧:

“为了消费而提高消费者比例的时候,必然要提高抚养比,造成劳动者的巨大负担,同时造成自己所反对的老年化和养老金压力”

====请问,你心目中增加的消费者到底是生下来后永远都只有0-14岁呢,还是一生下来就从65岁计算,所以怎么都不算劳动力?

“而当易富贤说为了保证社会年轻化,扩大劳动者比例的时候,必然导致他反对的劳动力过剩,消费市场缩小。”

===再请问,劳动者都是15-64岁的人,都是消费的主力军,怎么到你这里,他们增加了,消费市场反而缩小了?

我倒想问问“人与自然关系评论”:请问您是生产者呢,还是消费者?请问您生产产品、提供服务的时候,是不是从来不消费?或者您消费产品、服务的时候,绝对不会从事生产?

如果“人与自然关系评论”年纪太小,还不够生产的地步,那麻烦你把问题转交父母,问问你的父母:你们是从来都不消费的生产者呢,还是坐等被人养活的消费者?

麻烦“人与自然关系评论”,不用再罗里吧嗦攻击这个攻击那个了,就一个最简单的问题,请您回答:“抚养比”跟“生产者:消费者比例”之间,是不是倒数关系?

如果不是,那么你“总抚养比=(非劳动年龄人口数÷劳动年龄人口数)×100% =  50-60%,那么,转换为生产者与消费者比例 =( 100÷50~60 )×100% = 166.7~200%”这里的推算就是胡说八道!白痴都看得出来这两个等式就是最简单的倒数换算,不过是把除数、被除数换个位置。

如果是,那您是不是想告诉我们,一个社会抚养比越高(抚养压力越大),那么证明他们的劳动力越多?或者,一个社会抚养比越低(抚养压力越轻),那么证明他们的劳动力越少?

真是天堂一样的社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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