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依法维权的伟大实践
一次 依法维权的伟大实践
在2012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做出“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的伟大战略部署整整半年之后;在2014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并作出相应决定七个月之后;在党和国家有关部门根据依法治国要求提出“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等一系列配套措施之后;在2014年1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去除“抽象违法”、“具体违法”内容、变“立案审查”为“立案登记”、进一步畅通诉讼渠道之后;在新的行政诉讼法2015年5月1日起施行之后的2015年5月25日,全国在企业退役军官集团行政诉讼一千多名原告代表,根据习近平总书记“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各类社会矛盾,要引带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的一系列论述精神,依法赴京开展了一次伟大的诉讼维权实践。
一、诉讼维权的基本情况:
在此次集团诉讼维权代表赴京催促立案审理之前,全国各省已经将状告国家人社部违法侵权的集团行政诉讼状、申请国家人社部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在企业退役军官人身权、财产权的申请书、向法院的变更诉讼请求书邮寄到人社部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国家人社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都没有依法回复的情况下,2015年5月25日,广西、广东、湖南、海南、贵州、四川、江西、江苏、浙江、湖北、安徽、山东、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甘肃、内蒙、陕西、河北、河南、云南、福建等二十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一千多名在企业退役军官集团行政诉讼原告代表,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次庄严的法律诉讼实践。
“5.25”早上7时30分以前,法院门外已经提前停放了5辆公交大巴车。接着警方开始布局。警车很快摆在路边。各地退役军官原告代表就开始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附近集中。有的直接站在法院围栏外侧、大门前面;有的在紫芳路与方庄路交叉口西侧和北侧一、二百米处的地方。八时整,集中在各个方向的原告代表开始往法院门前集中。诉讼原告在统一指挥下,踏着哨音向法院前进。他们在前进时,没有收到警察的阻挡和干扰。马路上车辆被阻断后,一直到原告全部走过才又开始同行。在退役军官集中的同时,警察也在马路边组成人墙,保障法院门前道路畅通。
原告代表集中后,就有各地代表主动与法院方面交涉。法院也有代表走到原告中间了解情况,进行沟通。一开始,法院提出要把大家拉到另一处去接待,原告强烈反对。大家说,我们是来法院告状的,除了法院,我们哪里也不去。法院改变了原来打算,决定就在法院接待。原告代表提出每个省都要有代表参与诉讼请求陈述,法院方面不同意。后来又同意原告代表进入法院具体商议。原告代表前后几次从法院出来,征求大家对法院意见的态度,又把征求到的意见告诉法院。当代表把法院提出把我们拉到异地接谈时,原告大声如雷贯耳地作出回应“不同意”。整个一上午,都在代表与法院的相互沟通中。接近12点钟,代表们向原告宣布:下午一点半,法院方面正式开始接待5名原告代表诉讼陈述。
下午一点半,我们的原告和原告代表准时在法院门前会合。代表按照约定进入法院。在代表们进入法院以前,广西、北京等代表都站在立案庭门外的台阶上对原告战友们讲话,讲明自己的态度,并对外面的战友提出要求,要求大家一定要坚持到宣布结果。大家坚定地表示支持代表们对法院的诉求陈述。代表不宣布,绝不离开!
代表们与法院的谈判一直坚持到下午五点钟。代表们刚走出立案庭大门,立案庭就拉下了拉闸门。代表们站在拉闸门外的台阶上,向大家进行了汇报。(沟通的具体情况,大家从广西黄平生律师的讲话中已经了解,在此不再陈述)。
二、“5.25”的维权成果。
“5.25”全国二十四个省的一千多名原告代表到法院再次告状,无疑是京城首都的一件大事情。虽然法院慑于权力的傲慢不敢依法受理,但是,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5.25’是一次依法赴京维权的伟大实践”。1、直接向高层传递了我们的信息。我们所要追求的“要充分证明是全国数十万人的维权诉讼;要产生巨大的社会效应、压力效应;要传递企业退役军官问题依然没有解决、‘解困’不能最终解决问题、必须依法按照军转政策解决到位三种信息”的目的,毫无疑问是达到了。
2、亲身感受到“依法治国”取得了进展。“5.25”与去年的“9.22”
有了明显的不同。虽然在法院周围部署了警力、警车、多辆公交大巴,但是总的看警察是为了维护现场秩序,不是要对退役军官采取暴力行动;警察没有与原告发生摩擦,有的原告还与警察进行友好交谈(我看到一个战友在与一个“三星”警察在交谈,也凑过去想了解一下他对我们诉求问题的了解和态度。我说“我们就是想不通,原本是国家干部,有法律依据,有几十个军转政策规定,一夜之间没有法律依据、不经任何合法程序把数十万退役军官开除国家干部队伍,长期不予纠正,我们就是要告状。警察虽然没有说话,但是他几次点头表示赞同);在我们进入场地时,有一个警察友好地拍拍一个战友的肩膀说:“老同志,你们的问题会解决的”;法院方面表现得具有了人情味:立案庭大厅允许原告随意进入厅内休息、进卫生间;大厅里备有热水器,允许原告在大厅里接开水。整合现场稳定和谐,不见了以往的虎视眈眈、针锋相对。
3、明显感受到我们的斗争取得了成果。去年的“9.22”,在北京把退役军官原告强行驱离法院,制造了严重的政治事件;与此同时在全国许多地方也都表现了权力的残暴和傲慢。例如在河南省洛阳市仅“9.22”就抓扣了十名退役军官原告。他们有的被非法拘禁十多小时,最长的被非法拘禁七天。有的原告被警察从家里抓走,有的在旅途中被抓回,还有的在与军转办沟通中被从军转办办公室抓走。明显不同的是,“5.25”虽然政府有关部门提前几天就知道了,但是这一次尽管有企图说服不要去北京的,但是没有了以往以权仗势地强行阻止。即使跟随原告到达现场的政法干警、军转办、维稳办工作人员,也没有强行阻碍、劝退的情况发生。
我们认为,“5.25”情况出现明显与以往不同地变化,一方面得益于依法治国的决策、措施有效施行,另一方面归功于我们坚持不懈依法据理开展斗争。例如洛阳市退役军官原告依靠群体力量,进行了有理有节的斗争,维护了自己合法权益,也使违法官员有所收敛。
4、北京第二中级法院给我们提供了进一步开展维权的平台。我们的问题在长期得不到解决,政府有关部门不讲法、不讲理的情况下,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既是依法治国的要求,也是我们无奈的必然选择。虽然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不予立案受理,但是不等于我们不应该告状。中级法院的违法办案,给我们提供了向上一级法院、最高法院、检察院、人大、政府反映诉求的平台。下一步的维权,采取什么办法,到哪里去反映,可以说我们游刃有余,主动权在我们手里。
5、进一步锻炼和考验了我们的维权队伍。从“5.25”维权实践来看,全国原告战友认识明确,态度端正,意志坚强,士气很高。特别是可以看到,我们群体中有一大批具有强烈法律意识、丰富法律知识、善于表达、敢为人先、勇于付出、无所畏惧的大智、大勇的维权骨干;有一大批具有强烈责任心、群体意识、支持维权代表的原告群众。“5.25”下午一直坚持在中级法院的原告战友们表示:没有维权代表宣布此次维权活动结束,绝不离开现场。此次维权诉求,在厅内、庭外密切配合下,取得了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