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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节到了,我们的教师身份丢了

火烧 2011-09-09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技校退休教师因学校停办被遗忘,退休待遇远低于社会教师,政策不公引发不满。呼吁落实教师法,保障国企教师退休待遇,维护教师身份与权益。

企业破产了,所在的学校停办了,我们为之奋斗了一生的技校退休教师们,又一次像没娘的孩子,被人遗忘,抛弃在社会的边缘!  

不是我们不想工作,而是企业不给我们机会,是企业让我们失去了机会。从年轻时起,我就在国有企业从事职业教育。春去冬来,一年又一年,我在技校的岗位上,教书育人,为企业培养合格的技术人才,贡献了自己的青春。如今我青春不在,进入了老年退休队伍。可是,因为政策的原因,我们跟社会学校的退休教师相比,在学历、职称等相同的情况下,退休待遇相差一大截,不及人家的一半。屈辱和生活的压力,让我们郁闷无奈,苦不堪言。最近,好不容易盼到了国家四部委下发的关于改善职教退休待遇的(2011)63号文件,但却被告知,因为学校不存在,此事与我们无关。我忽然发现,自己的教师身份没有了,一辈子老师白当了!跟我同样的,还有学校的一大批退休教师。  

我们想不通,学校停办是我们的错吗?难道在学校几十年打拼,白干了吗?是我们的能力比别的老师差,还是学历没有他们高,为什么一样退休,两样待遇?话又说回来,学校停办了,可我们退休教师人还在呀!不能因为学校不存在,就无视我们的存在,否认我们的教师身份啊。  

《教师法》明文规定,国企退休教师具有教师的主体资格,应依法享有教师待遇。从学校开办的第一天起,直到学校停办,把最后一个学生送出校门,我们在国企学校专门从事教育教学二十多年,履行了《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可是为什么在退休待遇上,我们却享受不到教师应该享受的待遇?  

全国人大也对此专门作了法律解释:“今后,不论国家关于退休退职待遇的规定有何变化,教师都依法享有同样的待遇。”国家的法律讲得很明白,所有退休教师都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不受任何其他政策、文件的影响。国企退休教师岂能例外?  

让人寒心啊,过河拆桥,卸磨杀驴,这些我们最不愿看到的事,在我们身上发生了!我们也想不通,为什么我们的政策总要把人分成三六九等,退休也要搞双轨制?  

我们期待有关领导关注民生,关注我们的呼声,不要让我们这样的技校退休教师悲伤寒心,也不要让我们受伤的心再次流血了!技校教师也是人,理应得到应有的待遇。全面落实国家四部委下达的关于改善职教退休待遇的文件精神,让我们这些为了职业教育奉献了一辈子的老人也能享受一点教师的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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