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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英杰事件”的深度思考——文化的没落如何能够大国崛起?

火烧 2007-02-06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通过崔英杰事件探讨文化没落与大国崛起的关系,分析城管执法与小贩权益冲突,强调社会秩序与合法经营的重要性。

 

“崔英杰事件”的深度思考——文化的没落如何能够大国崛起?

刀锋

对于崔英杰因无照经营食品被城管处理后而一怒刺杀李志强,提出了无数个为什么,并思考了很多、很久。最终,我把这一事件定位于“崔英杰事件”,和“崔英杰现象”。

作为“崔英杰事件”来说,反映出的是在事件中的双方,一方是维护秩序,另一方要打破秩序。无论社会怎样发展,依法进行商业经营都是宪法赋予公民从事经济活动的权利之一,资本主义社会有秩序,社会主义社会同样有秩序。秩序是人类社会向前发展衍生的公共关系准则。秩序有其双面性,一方面要保护每个遵守秩序者的权益,一方面要制约违反秩序者的部分权益。在人类社会上升到高级阶段,秩序因其不同体系产生分化,一种成为法律标准,一种成为道德标准。

我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应该是这样的:在人民群众接受的范围内允许合法经商,这里所说的范围既包括楼、堂、馆、所,也包括流动、固定、时效、集中的部分公共场合。只要是不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社会活动的,没有破坏公平商业环境的,经商的权利是必须受到法律保护的。

有媒体说城管对小贩围剿的作用地方是政府为了维护城市外表美观,我认为可能有这样的作用,但却是其功能中最后的一项。因为我所见城管的工作还包括:清剿违禁商品、严查淫秽事物、整顿污染源头、治理扰民现象等等,尤其是涉及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事情,城管的工作就更凸显其重要,在SARS肆虐期间,在有毒药品、有毒大米、有毒蔬菜、有毒肉类制品横行时期,城管协同工商和卫生部门一起,为人民群众建设起一道坚实的防线。

城管部门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作出了很多贡献的,但在处理街边商贩的过程中为什么总会出现非理性矛盾,有的甚至演变成激烈冲突乃至出现“崔英杰事件”呢?我认为关键在于两点:

一是处理过程中采用方式不得体,关于这点电视中或报纸上已经有过很多报道,城管对于罚没违法违禁商品,应本着针对商品本身而尽量不要把范围扩大。我也曾眼见过处理商贩,他们对服从城管的管理也多遵从于这样的心理:知道自己非法经营而愿意配合把非法商品上缴,但对非商品一同处理时则明显不配合。在这里我们应多思考为什么他们对上缴违禁商品是配合的心态,而对罚没商品以外的物品存在对抗心态?什么是他们心中的红色底线?

二是处理善后工作不到位,准确的说这点并非是城管部门能单独处理的,所谓善后工作是指在以查处的方式处理非法经营活动后,要指引和安排相关人员能够得到合法经营的渠道,更通俗的说就是:用一种强制的方法告诉他们什么是错的,但是更为重要的是同时要用温和的方法告诉他们怎么做是对的。如果不采取完善的处理方法,那就会形成围城效应,四面楚歌只能引发激烈的对抗,只有在封堵错误的同时疏通合法经营的途径,才能最终有效避免激烈事件的出现。

以上是就事论事的讨论“崔英杰事件”,但如果将这一单纯的事件上升为“崔英杰现象”,再进行更深层的思考,就会发现对于改革中新出现的某种制度或法律,人民群众往往首先出现的是对抗心理,而这实际上是不信任的一种表达方式。如果不能对人民群众这样的心理多加关注,今后可能会导致更加严重的后果。

如果沿用社会主义的哲学思维方法论来看“崔英杰事件”,无论牺牲的烈士李志强,还是成为自己一时冲动牺牲品的崔英杰,他们都是社会主义基础——工农联盟中的重要组成者。尽管在“崔英杰事件”中仅涉及的是李志强和崔英杰两个人,但如果把全国各地城市中出现的相关情况横向联系起来看,则能够看到很危险的苗头,那就是工、农两大阶级之间的直接对抗。

农村的改革是以这样一个方式开始的——“分”,把原来的人民公社中所有的生产、生活材料分给个人,这样的方法曾一度表现出活力,但是这也预示着农民阶级由一个整体分化为各自独立的个体,他们依靠自己个人的力量去在社会大环境中拼搏,在几十年后的今天这样的个体发展已经显现出缺乏后劲,因为在于每个农民而言,他们没有了自己的“娘家人”没有了指路的明灯,只能用自己并不长远的眼光寻找自己能够获得的利益。

在城市进行的工业改革是另一种方法——“下岗”,仅仅上个世纪末就一次性的有三千万工人失去了工作岗位,他们被推向了社会,必须依靠自己的能力或体力去满足家庭生存的必需品。这之后的数年中又有无数工人先后走进了“下岗”的行列,成为中国失业人口的一道主要风景线,他们也都是在面对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各自为战,挣扎在中国社会温饱线以下的最底层。

工农阶级的思维模式毕竟不如知识分子那般“灵活”,会认识到“他们的维持现有水平对于上层和谐社会很有必要”,工农阶级的思想都是简单而又朴实的,他们只能够认识到自己社会水平的下降是由于竞争引起的,而农民兄弟更是相信知识分子的宣传,认为他们生活困难是因为“工人阶级对农民阶级的剥削”。

真的如此吗?我们可以回顾历史,在工农联盟都有集体生活保障的年代中,他们之间为什么是相互的无偿帮助?他们为什么愿意对彼此提供无偿的帮助?今天生活好起来了,只是把他们曾经拥有的集体生活保障这个“无关紧要”的小东西撤掉之后,他们之间即使提供帮助也成了有偿的,甚至会出现激烈的竞争?为什么在每个人的眼中只有对“钱”充满着获得的渴望,而对其他的乃至他人的生存权利甚至他人的生命都毫不在意?

不要说在城市角落中挣扎的失业工人,和在城市街边游荡的商贩,就是那些铤而走险的盗抢分子,哪一个又何尝不是时代的“弃子”,社会的“孤儿”?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盛世”里,有的为了能够养家糊口的钱出卖血汗,有的为了得到能够益传子孙的亿万财富掠夺国产,为什么曾经付出艰辛努力的国家干部在成为高官还会做出贪、腐的冒险?

答案只有一个:人们对国家的未来感到迷茫,对自己的未来失去了希望。为什么?是因为我们目前走的发展之路的核心:私有化。“私”就是自己的、个人的,是具有利益排他性的,当我们的社会主流是“私”的时候怎么可能会出现为了大家、为了别人牺牲自己利益的“傻子”?而“公”是大家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是具有利益共享性的,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以公有制为主的社会发展时期,人心都是坦诚的人性都是善良的,每个人之间都是是合作、帮助而非竞争、对抗的。

“私”也是一种文化,是人类社会自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帝国主义社会一路走来的低级原始文化,可是这样的低级文化却成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目标,并且成功的排斥了“公”这样一个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具有的高级先进文化,这不能不让人感到迷茫和失望。当然,按照社会主义发展观的理论,社会主义并不全是“公”,社会主义制度中的“私”也是具有一定现实意义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私”进行一场文化的改良——文化大革新,而不能将最野蛮的、最残忍的历史“私”文化不加批判的直接引用,那种奉“丛林法则”为上帝的私有化进程更是埋没了人性的血腥文化。

回头再说“崔英杰现象”,那些在各个环境下挣扎于生存线的下岗、失业工人,那些失去土地最后保障和希图于发展的农民,那些提心吊胆怕清算“原罪”的暴发者,那些在高位上诚惶诚恐的贪官污吏……,有哪一个不是血腥“私”文化下的牺牲品?他们全都是失去了社会主义理想、失去了共产主义信仰、失去了公有制先进文化理念的可怜虫!

中国因为“私”文化的泛滥已经失去了很多时间、失去了很多财富、也失去了很多生命,即使再增加一个崔英杰也不多,少一个崔英杰也不少,可是我们要问中国到底要牺牲到什么时候,才能够引起全体国人足够的重视,足够深度的思考?才能够对现有的文化进行有效的全面革新?

当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先进文化没落、血腥文化盛行的时代,谁能又有资格谈论“大国崛起”?唯一能做的就是收回那只已经踏入深渊上空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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