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最危险的敌人是制度膨胀和非组织势力的恶性膨胀
我们最危险的敌人不是腐败而是制度膨胀和非组织势力的恶性膨胀
在我国封建时代,制度膨胀和非组织势力的恶性膨胀,是导致一个王朝灭亡的根本原因。
什么是制度膨胀,制度膨胀就象通货膨胀一样:表现为制度越来越多,所规范领域和程度越来越深,但制度的总体效力越来越低。
膨胀的制度,主要地表现为有法不依,有令不行。而且对于管理部门来讲,严格执行制度的官吏,往往容易使自身利益受到很大损失;而把制度的贯彻当作商品进行交易并获得收益的官吏,却往往能够拥有较好的人际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已有的制度执行不力,不能有效地调节社会关系,所以社会秩序混乱。统治者不能认识到社会秩序混乱的原因,常常会以为制度不够完善和严厉,往往倾向制定更多的制度和采取更严厉的惩罚以调整社会关系。
这就导致了这样一个结果,即膨胀的制度的负淘汰效应。即自觉遵守制度的人或群体,利益受损最大,违反制度的人却得到最多的利益。由于这种负淘汰效应的存在,就导致了社会价值取向的扭曲,人们往往倾向于违反制度。从另一个方面讲,这也即统治集团信誉的集体破产。信誉破产的统治集体,离崩溃也就不远了。
所以在封建时代,有远见的政治家,特别地重视制度的遵守和贯彻。唐代著名的书法家和政治柳公绰曾经讲过:“赃吏犯法,法在,奸吏舞法,法亡。”法亡了,由法所维系的统治集团也就必然灭亡,这是一个规律。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制度膨胀的现象呢?其原因很简单,就是封建时代或缺乏监督和约束的权力,往往容易滋长非组织势力的恶性癌瘤,正是这种毒瘤的存在,导致了制度的无法贯彻。
非组织势力,在封建时代往往表现为皇帝及权势者身边的人或亲属。从最高层来讲,民间常讲的皇亲国戚以及太监,就是两种最典型的非组织势力,比如唐代和明代后期的宦官,比如两汉后期的外戚,唐末和东汉末的军阀,这些都是非组织势力。就基层而言,非组织势力就是知州、知府、知县的幕傣以及讼师,最基层的是乡间的恶霸和劣绅。这些力量,往往不是把整个国家或组织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而是想方设法地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的最大化,他们因此贿赂官员,诱使官员下水,循私舞弊,使整个国家“纲纪废驰”、人心涣散而走向灭亡。所谓俗儒以文乱法,就是指这种现象。
由于非组织势力的存在,使法律不能得到严格的执行,金钱和权力往往取代了公理和正义,法律只能成为强者压迫弱的工具,这就必然形成前面讲的负淘汰现象,即诚实守法的人往往利益受损,强横违法的人往往得到最多的好处。这就必然导致严重的社会不公,著名的窦娥冤,其实就是表现了这种不公平,这种不公平的结果,就是“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社会的动荡!
所以,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非组织势力的滋生和制度膨胀现象的蔓延,一定要象柳公绰一样,对那些非组织势力严厉打击,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
具体到现实生活中,作为党培养多年的一名副处级干部,居然忘记了党的宗旨,把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对立起来,就我们党本身来讲,这难道不是代表了党内的一种非组织势力吗?
本来是某些干部习惯于行使权力淫威,横行霸道强奸民女,然而在权力的干预下,强奸变成了“推坐”。但由于网络的出现和民间的激愤,我们巴东迫于本县某些领导的权力和网络民意压力,居然搞出个“正当防卫故意伤害罪”,这难道不是舞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