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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世语境下的民族视角——和一位自由主义者的争论

火烧 2011-05-02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围绕民族视角与西方文明展开争论,强调不能盲目认同西方,应保持警惕与独立思考,体现文化传统与国家利益的重要性。

                                 一   

   

  你对西方文明的完全认同非常危险。西方文明固然照亮了世界,但是,中国几千年的历史难道都是漫漫长夜吗?对新中国政权的合法性可以怀疑,但是,“备战备荒”所防范的两个假想敌难道仅仅是“白痴般的随想”吗?即使西方主流政治家确实具有“负责于整个人类的博大胸怀”,但是,对他们险恶用心的所有推测难道都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吗?   

  我们不能因为必须向西方文明学习,就抛弃几千年的文化传统和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伟大尊严。我们不能因为不喜欢那个时候的国家政权,就否认美国和苏联那个时候对中国的现实威胁。我们不能因为认同西方主流政治家的价值标准,就把他们所有的作为都归因于“负责于人类的博大胸怀”。既然我们承认除了价值认同之外还有国家利益的存在,我们就不能在西方主流政治家面前完全丧失自己应有的警惕。   

  “凡是我们的都是对的,凡是我们所反对的国家所做的都是错的”当然是“白痴般的逻辑”,但是,“凡是西方做的都是对的,凡是我们的都是错的”也不恰当。即使西方知识分子也不会同意这一点。只要存在民族,就有民族利益。不管世界上的政治、哲学、人文、科学技术怎样没有国界也改变不了这一点。日本人历史上非常认同孔子的思想,但是,他们仍然这样说:“即使孔子本人来占领日本,我们也会坚决抵抗。”我们能够在西方耀眼的光环之下缴械投降吗?  

                                     二  

   

  的确,这里有一个对文明定义的问题。文明这个概念太复杂,不同的人在用它的时候可能有完全不同的含义。你的文明内涵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世价值,所以,你因此而反对“将文明打上民族或者种族的烙印”。你所认可的普世价值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保障基本人权基础上的契约制,二是宗教所维系的社会道德,三是诚信与惩戒。你认为中国在这三方面都不好,所以,中国没有文明。西方在这三方面做得都很好,所以,西方很文明。   

  首先,我不同意你对文明所进行的定义,更不同意你给文明所规定的非常狭隘的内涵。文明固然不完全相同于传统,但是,绝对不排斥民族甚至种族的烙印。在走出野蛮时代的漫漫长夜之后,不同的民族在不同的地点和不同的时间创造了不同的文明模式。在这一种文明看来匪夷所思的行为方式,对另外一种文明却可能天经地义。这里,甚至没有什么高下尊卑之分。文明的民族烙印是这样深刻,以至于普世价值的认同有时也填不平文明之间的鸿沟。   

  也正因为这个缘故,巴尔干半岛注定永世不得安宁,而美国人亨廷顿到现在还梦魇般地演绎着文明的冲突。不了解斯拉夫人和日耳曼人的民族特性,就不会明白为什么巴尔干半岛会成为欧洲的火药桶,也就不会明白西方为什么拒绝俄罗斯的投怀送抱。俄罗斯抛弃了共产主义,接受了西方的普世价值,但是,在西方的脑海里,它仍然是一头野蛮的北极熊。而美国人亨廷顿在谈世界文明冲突的时候,他实际关心的是美国的现实政治。随着外来移民的不断增加,盎格鲁•撒克逊白人在美国的人口比例不断下降,以亨廷顿为代表的美国精英知识分子对此忧心忡忡。不管“人权大于主权”这个口号多么正确,不管他们在国内政治生活中多么彬彬有礼,当美国以冠冕堂皇的理由燃起战火的时候,还是隐藏不住其野心勃勃的帝国心态。如果我们看不到这一点,如果我们被迷人的普世价值冲昏头脑,如果我们被美丽的风景陶醉而忘记自己的身份,就有可能在灿烂眩目的现代世界迷失家园。   

  其实,所谓的保障基本人权基础上的契约制,在西方世界确立起来的时间也不太久。即使在法国大革命中,在丧失理性的杀戮之下,基本人权也没有任何保障。即使在西方文明走入二十世纪之后,在其文明腹地还诞生了墨索里尼和希特勒这样没有道德和诚信却受着狂热崇拜的政治领袖。所以,对西方文明的理想主义幻想,和马可•波罗时代西方人对中国的理想主义幻想一样是天方夜谭。   

  当然,我们不能因为民族特性而否认普世价值的存在,我们不能因为一些西方名流对中国不友好的言行就认定整个西方世界在与我们为敌,我们不能因为捍卫我们的文化而产生盲目的排外和狂妄的民族自大情绪。不管我们多么特殊,普世价值仍然存在。在现在的中国,以特殊性为借口拒绝变革的舆论已经严重阻碍了我们前进的步伐,甚至还孕育着十分可怕的危险。因此,在这种语言环境里,你貌似偏激的思想自然有其不可抹杀的警世意义。  

                                      

                 三  

   

  你说,你前面论及的西方文明指的是现代这个时期的西方文明,我们不能因为西方以往的落后残暴来否定西方的现代文明。  

是的,就象他们的经济高度发达一样,现在,西方国家的社会文明也达到了相当的高度。我们不能因为历史而拒绝甚至诋毁现代西方文明。   

  但是,就像我们不能因为西方的过去而否定西方的现在一样,我们也不能因为我们的现在而否定我们的过去。我们不能用现代的尺子丈量我们的历史,从而跌入历史虚无主义的深渊。几十年前,我们曾经用马克思主义的学说否定了所有古人生存的意义;现在,我们不能再用西方文明或者民主自由的价值原则把我们的古代文明变得漆黑一团。否则,不管我们多么进步,也会成为我们更为进步的后人的笑柄。   

  我们和西方分别在欧亚大陆的两端繁衍生息。在大部分时间,西方社会根本说不上比我们多么文明。只是由于瓦特之后的英国工业革命,西方在物质文明方面很快超过了我们。只是由于商业文明的崛起,西方在包括政治制度在内的社会文明方面才逐渐达到了新的高度。现在,我们和他们相比还有很大的距离。所以,我们才需要奋起直追。   

  但是,不管我们怎样向他们学习,我们也变不成西方。不管我们在普世价值上和西方获得多大程度的认同,也仍然会有时刻需要我们捍卫的民族利益。过去,我们曾经违反人性地把希望寄托在领袖和雷锋这样的圣人身上,我们破产了;现在,如果我们再次违反人性地把希望寄托在西方国家的高尚或者他们对全人类的同情和关心上,我们注定还要破产。   

  人权大于主权在理论上当然是对的,以不干涉内政为名对暴政熟视无睹甚至助纣为虐当然是错的。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不管萨达姆犯下了什么样的弥天大罪,西方以冠冕堂皇的理由进行的干涉也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单纯。西方因为自身的强大而天然拥有了对罪恶的解释权,这种权力因为失去制衡而无法杜绝滥用。当萨达姆和伊朗开战的时候,萨达姆是善的,于是得到了美国的支持。当同样一个萨达姆和科威特开战的时候,萨达姆又成了恶的,于是美国发起了海湾战争。当本•拉登在阿富汗发动伊斯兰圣战对抗苏联的时候,本•拉登是善的,于是得到了美国的支持;苏联解体之后,本•拉登的伊斯兰情绪就成了恶的,于是就发起反恐怖战争。萨达姆杀害闹独立的库尔德人,是反人类罪,于是萨达姆被绞死了;土耳其人杀害闹独立的库尔德人,美国尽管不太情愿还是给与配合,因为土耳其人是美国的北约盟友。卡扎菲反美的时候是恶的,利比亚也被美国宣布为无赖国家,准备攻打;卡扎菲在萨达姆绞死之后见风使舵,投靠美国,于是卡扎非又成了善的。波黑的伊斯兰民族脱离南斯拉夫是善的,所以得到了西方的大力支持;而波黑的塞尔维亚人脱离波黑是恶的,于是得到了西方的沉重打击。   

  西方不仅善与恶的标准不太稳定,在选择除恶对象的时候也大有学问。科威特和沙特的君主难道就比萨达姆文明?但是,萨达姆是敌人,科威特和沙特就是盟友。所以,尽管我们不能完全否认西方对人类负责的雄心壮志,但是,对有着复杂人性的政治领袖和有着极大现实利益的国家,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完全相信。   

  自然,博大的胸怀是一个民族强大的前提。但是,博大的胸怀可以用来拥抱西方国家的一切文明成果,可以用来加强各个民族之间平等交往的友谊,却不能作为丧失民族视角和民族利益的理由。并且,就像美国不仅文化强大,而且军事也非常强大一样,我们不能认为拥有了强大的文化就可以高枕无忧。我们当然需要自由的文化环境,但是,一旦整个民族失去了自由,任何个人的自由也将不复存在。  

   

                                         

                   四  

   

  西方善恶标准的变换不定,源于西方政治军事上的权宜之计。可是我们能忽视这种永远主宰着历史进程的权宜之计吗?正是这种权益之计,演奏了国际政治关系中永恒不变的旋律: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这大概还是西方某个著名政治家的名言。   

  我们和西方当然存在着主流价值体系的争端。在西方的价值体系高歌猛进引领世界潮流的当今时代,我们在这场力量悬殊的争端中慢慢改变着自己。如果我们看不到西方在政治和社会等许多方面结下的文明果实,我们就不能分享全球化浪潮所带来的巨大红利。可是,如果将来有一天我们实现了价值体系的转轨,我们的政治和社会文明都已经达到了西方的高度,我们和西方的争端就不存在了吗?完全不是。   

  共产党和国民党争夺政权的时候,共产党和国民党都没有接受西方的价值体系,基本上都属于领袖专政的集权制度,但是,美国还是支持了国民党,因为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苏联解体之后,叶利钦的俄罗斯接受了西方的价值体系,但是,美国主导的北约军事联盟照样东扩,因为俄罗斯任何可能的崛起不符合美国的利益。我们现在和西方价值体系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是历史发展的时差造成的,这方面的冲突会很快随着时间而消失。当我们和西方处在政治和社会文明同一个阶梯的时候,我们和西方的争端只能改变形式,绝对不会减少。在大部分历史阶段,同一方域内联系紧密的国家其主流价值体系往往一致,但是,却不能化解它们之间永无休止的纷争。战国时代的诸侯混战,欧洲中世纪的百年战争,很难说他们在价值体系上有什么根本的冲突。  

  现在再说另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的基本观点是“少管人家闲事、人家爱怎么样就怎么样、与你无关”,而西方的观点是“有关,更重要的是我们负有人类道义职责”?造成这种结果不在于价值体系的不同,而是国家实力的悬殊。凡是强大的国家都天然地感觉自己负有领导世界、解救苍生的责任,我们过去强大的时候也认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我们强大的时候也曾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到处干涉邻国的内政。然而,凡是弱小的国家都对自己的内政非常敏感,因为它们没有足够的力量维护自己的国家利益。美国的内政最不怕别人干涉,因为没有谁能够干涉得了。巴拿马最怕别人干涉内政,因为美国可以随时把它的总统抓到美国审问。   

  西方的法制当然健全,西方反对党的制约的确无孔不入,但是,西方的反对党捍卫的照样是他们的国家利益。其实,在那些所谓文明国家中,在他们大部分民众的脑海里,无不具有严格的华夷之辨。就象古希腊雅典城邦的民主和自由一样,尽管非常完善,却不包括为数最多的奴隶在内。这就是文明的美国人为什么到了伊拉克就变成了虐待俘虏的野兽,这也就是为什么连那些温柔贤淑的美国女孩到了伊拉克也变得那样下流无耻。   

  总之,在可以预见的历史时期内,民族利益不会因为主流价值体系的趋同而淡化,相反,很可能在许多时候变得越来越突出。这也许有宣扬民族主义之嫌,这也许太没有宏大的人类意识。也许,将来有一天,全球化浪潮可能泯灭民族和国家的界限。那个时候,我们就没有了谈论这些问题的必要。但是,在国家和民族的界限完全泯灭之前,如果我们因为主流价值体系的问题而放弃民族和国家的角度,我们就会沦为没有希望和前途的奴隶之群。   

  我们不能因为我们的政治和社会文明还非常薄弱就认为民族和人民是空泛无物的概念,我们不能因为当权者的历史局限而把自己完全置身于民族和国家的冲突之外,我们不能因为清朝政府的腐败专制而抹杀无数民族英雄抵御外侮的丰功伟绩,我们不能因为英国治理香港给华人留下的精神财富而认为殖民主义者只是无私地在全世界传播上帝的福音。   

  梁园虽好,并非久留之地。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在人类走向世界大同之前,在我们不断培养自己的全球胸怀的同时,还应该牢牢记住吾土吾民,还应该牢牢记住自己的身份。这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这是最起码的感情基础。   

                五  

   

  怎样判断一个国家行为的合理性?你说,联合国及国际法院就程序而言能够保证公平。你认为,当国与国之间发生争执的时候,评价的依据应该是联合国的各种公约条约。我认为,国际公约尽管是人类非凡的文明成果,但是,并不具有国家法律那样的的制约作用。我们把实现人类公义的希望寄托在联合国身上,更是不切实际的天真幻想。国际公约也好,联合国也好,在国际强权面前都会变得虚弱不堪。关系地球前途命运的《京都议定书》,美国为了自身利益可以不批准。出兵伊拉克的决定不仅联合国没有通过,甚至连法国这样的西方国家也强烈反对,美国却可以一意孤行发动战争。即使最后证明所谓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借口完全子虚乌有,美国也完全不用为此道歉。美国固然在伊拉克推翻了一个暴君,但是,伊拉克人民并没有因此获得自由。也许人权的确大于主权,但是,主权的丧失并没有让伊拉克的人权获得保障。   

  联合国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强国挟持世界的论坛,在挟持不能成功的时候,联合国就会像抹布一样被扔在一边。“九•一八”事变之后,我们曾经把维护正义的希望寄托在国际联盟。如果现在还不清醒,我们就会重犯那样愚蠢的错误。我们可以向往西方的主流价值体系,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认为西方代表着人类公义;我们可以不喜欢集权,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把民族的前途命运寄托在西方国家的干涉。你说:“在一个民主国家里,没有恐惧他国干涉内政的心态,当然前提是你不能采用暴力手段干涉。”遗憾的是,凡是敢于干涉他国内政的国家,不仅往往以暴力为后盾,而且最后往往抑制不住诉诸暴力的冲动。我们当然欢迎别人对我们的内政外交发表看法,我们也不能惧怕别人的文化影响我们的思想,但是,如果我们没有足够的强大和警惕,在这种本来可能对我们有利的干涉中,别人也许会趁机攫取他们的私利。   

  至于国家的组织形式是民主的还是集权的,往往是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往往是社会现实和经济发展的自然结果。我们和西方都曾经是集权的。由于西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长期发展,西方实现了上层建筑的转轨。我们的资本主义工商业刚刚开始形成,我们还没有完成上层建筑的转轨。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西方的进步就认为西方代表着超越民族和国家的人类公义,我们不能因为老虎可爱的花纹就忘记他们贪婪的牙齿。   

   

              六  

   

  我们的观念都是从经验得来。所以,我们在阐述自己的观念的时候都会自然地回顾历史。历史是一个迷人的女子,想娶她的男人却非常之多。当正常的方法不能得到她的芳心的时候,许多人就会不顾一切地强奸她。这也就导致了你所说的“历史的幽暗”。我们谴责日本的教科书篡改历史,其实,不同国家的历史课本往往都不一样。相同的历史事件,不同的视角会产生不同的阐释。更何况,如你所说,我们往往“没有掌握全面事实或者了解的是歪曲的事实”。历史已经完成了自己,然而认识她并不象想象得那么容易。就像鸦片战争,你也因为要证明西方的文明而说错了真相。你说:“鸦片这个东西在当时是一种通行的商品,无论是大英帝国还是我国都未被作为违禁品。”这是不对的。鸦片在大英帝国的种植是合法的,但是,在中国的贩卖却是违法的。这一点,就连当时的英国谈判代表也已承认。只不过清朝的吏治比较腐败,一直没有认真执行朝廷的禁令。林则徐到了广州之后,才开始认真起来。  

  另外,你说:“毫无疑问,香港的出租是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的协议,100年到期时,我们也看到,英国主动谈起了香港的归还问题。”这也是完全错误的。首先,鸦片战争后的香港不是出租,而是割让。《南京条约》写得很清楚,是永远属于大英帝国女王陛下所有。你理解为出租,大概是记混了。租借的事情是有的,但那是在1898年。英国通过《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租借了新界地区,租期99年。第二,你说“是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的协议”,也非常滑稽。《南京条约》是城下之盟,割让香港是无奈之举,道光皇帝为此也深深自责,怎么可以说是“双方自愿”呢?如果说因为签了字画了押就是自愿,那所有的死刑犯被押上刑场也就都成了自愿,因为他们都要画押。第三,你说,到期时“英国主动谈起了香港的归还问题”,好像英国归还香港多么情愿,其实是不对的。香港的回归不仅仅是因为到了期限,更是因为中国比鸦片战争时代较为强大。英国很想继续统治香港,但是,查尔斯王子最后还是流着眼泪离开了。   

  至于说袁世凯时代的东三省不是中华之地,更是无稽之谈。当时的东三省人口上主要是汉族,管理上建省多年。说当时的东三省不是中华之地,就像说路易斯安那不是美国的领土一样可笑。至于《二十一条》,不管是袁世凯,还是孙中山,不管是主动的,还是被迫的,都无法抹杀它的屈辱性质。如果连这一点也不承认,就不是狭隘民族主义的问题了,而是没有了人类公义。  

                                        七  

   

  其实,我并不反对你的民主立场,而是反对你因为民主立场而放弃民族立场;我也不反对你所迷恋的法律原则和程序公平,而是反对把这些原则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现在,你已经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对历史事实也进行选择性记忆,甚至脱离真相的改造。我们在观察历史的时候当然要有所思辨,但是,我们却不能忘记,历史事实比历史思辨更加可靠。野史虽然有时也透露出许多珍贵的历史信息,但是却不能武断地说比其他历史资料更可靠。你建议我去搜索野史,言外之意是怀疑我前面所谈历史事件的真实。所以,我也就不得不做一些我所不喜欢的考据工作。  

  第一,关于鸦片贸易问题。根据英国外交部档案记载, 1839年11月4日 ,英国外交大臣巴麦尊在给义律的训令中说:“所以,陛下政府并不否认中国政府有权禁止输入鸦片,陛下政府也不否认,如果外国人或中国人违反了正式公布的禁令,携带鸦片进入帝国疆土以内,中国有权将其拘获,并予以没收。但这些财政禁令应该不偏不倚地坚决地执行下去……”显然,即使这些发动鸦片战争的英国人,也没有否认中国政府当时有禁止输入鸦片的禁令。然而,你却说鸦片贸易在当时是一种合法贸易,并因此而错误地否定林则徐禁烟的正当性。   

  第二,关于香港割让问题。你认为鸦片战争后的香港是出租,这也是不对的。因为, 1842年8月29日 签订的《中英南京条约》第三条是这样说的:“因大英商船远路涉洋,往往有损坏须修补者,自应给予沿海一处,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皇帝准将香港一岛给予大英国君主暨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据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第三、根据你的观点,《中英南京条约》是一种“经过慎重考虑并由有行为能力之人进行的法律行为,在国际惯例和国际法意义上来讲是一种有效行为”。如果你的观点成立的话,我们1997年收回香港岛反而是一种违约的犯法行为。如果按照这种推论,1910年8月日本吞并朝鲜却是正当的,因为当时的朝鲜政府和日本政府也签订了《日韩合并条约》。那么,二战之后朝鲜摆脱日本的统治自然是违法的了。在你的眼里,条约竟然神圣到这种地步,即使“是在炮口的威逼下订立的”《中英南京条约》也是如此。  

  第四,关于英国不愿归还香港的问题。你认为英国是按照条约程序自觉自愿归还中国的,认为我说的“英国不愿意归还香港的问题只是一种提不到桌面上的揣测,没有证据支持”。这是不对的。其实,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和你一样,在1982年9月访华时仍然强调“有关香港的三个条约在国际法上仍然有效”,不可废除。她向邓小平提议以“主权换治权”,并威胁说“要保持香港的繁荣,就必须由英国来管治。如果中国宣布收回香港,就会给香港带来灾难性的影响和后果。” 即使你象撒切尔夫人一样认为香港还是英国治理比较好,至少应该承认英国并不情愿归还中国这个事实。   

  第五、关于联合国的权威问题。你认为,“联合国的决策却无疑是一个落实到程序法的问题”,“任何加入的国家都应当服从这种契约并承担这种契约的后果”。但是,你忽视了一个基本的历史事实。因为伊拉克灭亡科威特,美国1991年发动的第一次海湾战争得到了联合国授权。但是,2003年的第二次海湾战争并没有得到联合国授权。由于德国、法国的反对,孤独的超级大国没有在联合国获得合法的战争权力。但是,你所迷信的联合国程序被国际强权所嘲弄。美国已经强大到能够破坏条约、拒绝国际义务而不受处罚。布什总统这个西部牛仔曾经破坏文明人的规矩而拒绝履行京都议定书、反对国际刑事法庭、威胁退出反弹道导弹条约,这一次,他又通过第二次海湾战争让联合国完全斯文扫地。   

                                  

                八

   

你上面大段的议论,和你以前的许多议论一样,深刻和偏见并存,智慧和愚妄齐飞。你说:“当基本的社会保障已经被国家保证后,接下来的要求就是人的尊严。”这是很对的。管仲说:“仓廪实而民知礼节。”孟子说:“无恒产者无恒心,有恒产者有恒心。”讲的基本上就是这个道理。有时看起来很不合理的政治体制,之所以有其历史合理性,和这个道理也有很多关联。但是,在理性的天空傲视群雄的翅膀一旦落到现实的地面,你蹒跚的步履就显得滑稽可笑。你思维的犁铧敏捷、锐利却没有厚度。你适应了黑暗,看不清摆在面前的这个阳光之下的世界。这是智者的缺陷。上帝给了智者复杂的大脑,又公平地弄瞎了他的双眼。  

  我和你最根本的分歧在于民族观念。我深深地热爱着这个民族。这也许没有多少道理可讲,因为热爱属于非理性的感情世界。然而,你理性的机器怪兽解构着一切,你解构了包括“孝”在内的一切人际关系,现在,又来解构我们的文化赖以繁衍不衰的民族感情。我很清楚,狭隘的民族主义情绪不仅可能使我们认识不到事物的真相,而且还可能给我们的民族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在这个全球化浪潮滚滚向前的时代,我们也应该拥有宽广的人类视野和博大的世界胸怀。所以,我总是努力克服民族感情的任何局限,让自己的思想在更加辽阔的视野飞翔。但是,不管怎么飞翔,我也不会同意你这样的判断:“没有民族,民族概念不但有害而且没有规则保障,”民族“是一个既空泛无所指又无所不包的语言怪胎 ”。如果全世界都没有了民族观念,当然会少一些“不可掌控的种族极端主义”。但是,当法国人还热爱法兰西民族,日本人还热爱大和民族,美国还在培养美利坚民族凝聚力的时候,我们却首先放弃民族观念,是不是傻得可爱?总觉得你的主张有点宋襄公仁义之师的味道。宋襄公和你一样,也是满脑子“人类公义”呀,“程序公平”呀,可是,在不讲道理的楚国军队面前,却落得丢人现眼的下场。当然,我注意到,你是想让国家意识取代民族意识,以便在某种程度上化解民族意识的副作用。但是,民族观念的局限性可以剖析,却不能否认民族本身的客观存在。争论这个问题,就象争论天上有没有太阳一样,说得越多,越显得可笑。  

  你对清朝和民国的比较很有意思,我也不认为清朝政府是“亘古未有的荒谬政府”。许多时候,我也非常怀疑暴力革命推翻清朝政府的必要。日本的明治维新保留了一个天皇,减少了社会转轨的巨大成本。英国到现在还有君主,也不影响其社会的文明进步。我甚至还有这样的念头,保留一个皇帝,可以加强国家的凝聚力。象泰国的国王那样,在国内矛盾激烈的时候还可以起到调停的作用。我很理解《白鹿原》里面描绘的清朝和民国的区别。我小时候也听老年人说过,清朝的时候民间总体上还很太平。辛亥革命在很大程度上起到的是解体的作用。在军阀割据、连年混战的几十年里,我们很难说民国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国家。所以,为了美化民国而丑化清朝是不对的。你颠覆历史的勇气可嘉,独辟蹊径的视角也很有意义。但是,当涉及到具体历史事件的时候,却暴露出一双支撑巨人站立的泥足。你为清朝辩护可以理解,但是,辩护的理由却非常滑稽。如果说“引进西洋技术、教育、文化(解放思想),建立铁路邮政电话等信息产业及建立诸多通商口岸(改革开放)”等还有一些道理的话,“允许西方宗教进来自由传教(宗教信仰自由)、村民自治(政治自决及相对自由)”就非常牵强了。允许西方自由传教是被迫的,而村民自治也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政治自决,而是自古沿袭而来的宗法制度。在现代化的文明进程中,这种田园牧歌式的宗法制度必然解体。至于认为《南京条约》中“大英国君主暨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据守主掌”的意思不是割让,不仅我们惊讶,就连大英国君主也会发火。把割让香港说成“招商引资”,“引进先进的管理科学”,并以此证明“我们改革开放30余年,其开放程度尚不及当时清政府开放程度”,恐怕道光皇帝在九泉之下听了也会哭泣。  

                                            

                  九  

   

在许多问题上,我们似乎取得了相近的看法。  

  第一,关于“对”和“错”的问题。你说:“在我的字典里,没有‘对’和‘错’的字眼。”其实,在你的字典里,还是有“对”或者“错”这些字眼的,只不过必须“在一定的参照物或者标准中进行”。尽管你对“对”“错”这些字眼有点忌讳,我还是想说这种观点还是不错的。没有绝对的“对”和“错”。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救命的稻草也可能变成杀人的毒药。但是,我们不能因为相对性而抹杀“对”和“错”在“一定参照物或者标准”中的客观存在。事实上,没有任何时候我们不是生活在“一定的参照物或者标准”之中。
    第二,关于民族问题。很高兴,你能够这样说:“民族称谓本就存在且应当存在,并且在这个文化趋向混同的世界格局中更应当被予以强调。”你接受了社会学意义上的民族概念,主张在“传统、习俗、服饰、歌舞、饮食、仪式”等场合谈论民族的内涵。很好。我们总算在烟雾弥漫的荒野看到了前面渐行清晰的身影。只要家庭存在,就存在父子之义和手足之情。只要民族存在,也自然就会有民族感情。对这一点,你似乎并不否认。但是,他却睁大充满警惕的眼睛。任何感情都可能因为泛滥而产生巨大的消极作用,这些消极作用被你称为“牟取非法利益及寻求安全感”的裙带关系。因此,你总是热衷于用冷酷的理性之斧砍断庇护人类灵魂的感情之树。这是你一以贯之的做法,也是我和你的根本分歧。我认为,就象不能因为法甚至民主甚至理性的某些天然缺陷而抗拒法、抗拒民主、抗拒理性一样,我们也不能因为某些可能的危险而看不到感情的正面意义。
   第三,我也反对用贴政治标签的方式对一个时代甚至一个历史人物进行过于粗浅和简单的评价,我们不能用“封建专制”来认识清朝复杂的社会结构。我理解你对野史或者文学作品的偏好。历史的理性叙述往往过于平面,甚至偏狭,而文学作品往往可以让我们看到血肉丰满、原始生态的社会风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恩格斯称赞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提供了社会各个领域无比丰富的生动细节和形象化的历史材料,“甚至在经济的细节方面(如革命以后动产和不动产的重新分配),我学到的东西也要比从当时所有职业历史学家、经济学家和统计学家那里学到的全部东西还要多”。对于“村民自治”现象,我也并非你所说的那样不屑一顾。我也认为很有研究的价值和必要。但是,我并不认为村民自治是清末社会独有的现象。在我们漫长的历史长河中,这样的村民自治现象普遍存在。另外,中国古代的村民自治和西方中世纪后期的城市自治社会背景不同,性质也完全不同,不要期望从中挖出很多民主自由的内涵。所以,我在前面才这样说:“村民自治也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政治自决,而是自古沿袭而来的宗法制度。在现代化的文明进程中,这种田园牧歌式的宗法制度必然解体。”       QQ   377160210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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