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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的“财产”隐私比生命都重要吗

火烧 2010-04-22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围绕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展开讨论,强调财产透明的重要性,认为应通过公示制度提升官员廉洁度,回应社会质疑,避免因财产不透明引发社会混乱。

近日,湖南临湘副市长就官员财产公示发表了他的看法,认为官员财产公示要慎重,否则可导致社会混乱。我看了这篇访谈录,觉得有几点值得商榷:

1、连生命都可以奉献,难道财产隐私还有什么不可以奉献吗

过去别说官员,就是一名普通的革命战士连生命都愿意奉献,难道现在的官员连家庭财产隐私还有什么不可以奉献出来的吗?我认为,要想取得人民的真正信任和理解,避免真正的社会混乱,就应该自愿将财产隐私奉献给社会和人民,当一名光明磊落的官员。如果不愿意,那你可以选择辞职,可以选择不当官员。我相信,我们国家绝不会因为你辞职而造成有能力有水平的人都不愿意做官的局面。

2、正常的社会“混乱”是必要的

无可否认,从目前现状看,官员财产公示确实会引起很大的反响和震动,这是因为平时官员的收入不阳光和老百姓长期以来对官员的不信任所造成,要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是不应该回避震动,而应真诚地面对老百姓的质疑,只要有诚心,只要心不虚,短暂的质疑是最终能得到解决的。

实施财产公示制是关系到我们党和政府生死存亡的一项最具实质性意义的重大改革,其意义将十分深远。改革必然有阵痛,我们不能因为这阵痛而放弃改革。

如果确有说不清来源的财产,我认为相关官员必须做出说明或对其进行处理,以给人民一个交代。在短暂的“混乱”期间,我们要相信人民,人民是绝对不会因为官员的财产一时说不清楚而制造社会动乱的。

3、所公示财产的必须是全部家庭成员的财产

如果只公布一个人的财产,那无疑财产会转至家庭其他成员名下,这样的话,财产公示制将无发发挥其作用。

4、必须从任职起终身公示其财产

如果离职或退休后可以不公示,那他可以暂时将财产转至他人名下,待离职或退休后再转回,这样,财产公示制将同样失去其应有的作用。

5、任职之前也必须对财产来源予以说明

临湘副市长在访谈中认为官员任职之前可以不要说明以前财产的来源,我认为不妥。其实,在任职之前更应该按照要求说明自己财产的合法来源,以便我们能选拔到在任职之前就没有什么问题的清正官员来任职。

6、对主动交出不明来源财产的官员免于追责

要比较平稳的实施财产公示制,应该考虑现实状况,对在实施财产公示制前主动交出不明来源财产的官员予以保密,并免于对其进行包括党纪与法律等任何形式的追责与处罚,确保不影响其任职和工作。

7、只有财产公示制才能让老百姓知道官员有多清苦

临湘副市长在访谈中举了不少例子说明官员很清苦,我想,相信的人恐怕不会很多,因为官员的收入没有阳光化,老百姓认为他们也许还有许多见不得人的收入,面对这种质疑我们光用嘴说是没用的,只有切实有效的实施财产公示制,才能让人民知道我们的官员是如何清苦,如何奉献,如何不计私利,如何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如何做人民的公仆。

8、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临湘副市长认为财产公示后,人民可能会不相信,我认为这是多余的顾虑。难道群众的眼睛不是雪亮的吗,难道我们从什么时候开始,就这么不相信我们的人民了吗。

9、没有说不清的钱,只有不敢说的财

临湘副市长认为“因为经过计划经济、市场经济几番倒腾,经过几个来回,有些领导确实有钱”,怕一旦实施财产公示制后这些钱会说不清楚来源,果真如此吗?如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了合理合法的经营活动,并按照国家规定交了税费,难道这些收入还有什么说不清楚的吗,只怕是有些官员利用职权,钻市场经济的漏洞,大肆进行见不得阳光的经济活动,中饱私囊,所以在这种时候不敢说明来源了,如果是这种情况,那就只有主动上交或者依法处理,难道这不正是实施财产公示制所产生的积极作用吗。

10、公示人员的范围不应仅限于官员

我们都知道,现在出问题的并不仅限于官员,所以,建议公示人员的范围应拓展到各行政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班子成员及个别关键岗位(如财务、人事、采购等)以及国营企业的主要管理层及个别关键岗位。

11、目前最要紧的是尽快实施而不是拖延

为什么要拖延,难道我们全国几十万纪检监察人员的智慧和人力物力连一个这样的制度都没法制定出来吗?难道在实施中有什么困难不可以拿出来让全国人民和全国各级政府的人大政协委员们一道想办法解决吗?难道非要等某些官员把钱都稳妥的转移到国外或其他安全的地方再实施吗?难道非要等到出了大问题了社会不稳定了才实施吗?难道要让人民对党对政府彻底死心了再来实施吗?难道要等我党病入膏肓了再来实施吗?难道要等到有更多的我们多年培养的干部进监牢上断头台再来实施吗,难道这比革命先辈们当年爬雪山过草地都还艰难吗?

 

 

 

附:潇湘晨报记者对临湘副市长的访谈摘录

潇湘晨报:你身边有其他官员上网实名发帖吗?

姜:几乎没有。

潇湘晨报:你这个环境里面就你一个人?

姜:这个肯定是有顾虑的。其实有一个帖子我写好了,我没发,如果这个帖子发上去,可能比房地产引起的震动更大。

潇湘晨报:什么帖子?

姜:关于官员财产公示的,我和大多数人的观点不一样的。

潇湘晨报:怎么不一样?

姜:现在我们国家在推这个事情,我觉得官员财产公示要慎重,为什么呢?第一,真的公示官员财产会引起社会混乱,为什么呢?我举个很生动很形象的例子,我刚开始到临湘的时候,遇到县里面有很多捐款活动,扶贫帮困、助学等等,领导干部要带头,我一去就遇到好几次,我工资不高嘛,一个月2600元,每个月还要扣房贷900多元,才剩1700多块钱,老婆下岗在家,靠一个人养家,钱很少,有点捐得受不了。

潇湘晨报:每个月要捐多少钱?

姜:每次最少200元,最多500元,捐了几次后,有点受不了了,我就跟当时的县委书记开玩笑,我说书记你捐款是不是报销呢?我说频率这么高,工资也不高,他一笑说:你看你看,连宗福同志都这么认为,难怪老百姓不理解,他说,我如果捐多了吧,老百姓说,哎呀,这个贪官呐,出手好大方,如果我捐少了吧,他说贪官啊,贪了那么多钱,那么抠啊。财产公示就是一模一样的,如果说一个官员如实地申报了自己的财产,如果说他的财产很多,因为经过计划经济、市场经济几番倒腾,经过几个来回,有些领导确实有钱,如果他如实把财产公布出来,老百姓会说,这个官太贪了,他一个月工资多少钱,凭什么有这么多钱,如果有些官员廉洁没有什么钱,把财产公示出来,就会说这个贪官不老实,他在这个位置上,怎么只有那么多财产呢。

改财产公示为任前公证

潇湘晨报:老百姓为什么会认为这个官员是个贪官,你觉得是什么原因呢?

姜:官员和百姓之间缺乏信任度,官员公示财产反倒会引起社会的动荡,这是第一个。第二个,我觉得领导干部也是人,他也是公民,他的隐私也应该得到保护,但是不是这两个原因,财产公示就不搞了呢,也不是,我觉得要改两个字,改财产公示为任前公证,就好像是婚前公证一样。你从一般干部,要提拔了,对不起,你先把你的财产如实申报过来,通过纪委、组织部实施,到公证处公证,这是你任这个职务以前的财产,我不追究你的财产怎么来的,你再提拔的时候,再公证,如果说跟第一次公证的时候,相差很大,这说明有问题,你要说清楚来龙去脉,为什么你的财产增幅这么大?

潇湘晨报:需要向老百姓公示吗?

姜:我觉得不需要公示。

潇湘晨报:但是这样会不会缺乏监督,不知道这个申报是不是真实的?

姜:这个有公证处啊,公证就通过公证处去公证,这就要看纪委和组织部要掌握好这个运作了,这个公证老百姓要查也可以查得到,只是它不向社会公布,因为中国太大了,国情同美国等西方国家不一样,所以我觉得应该改领导干部财产公示,为任前公证,我觉得这样才是合理的,既保护官员的隐私,又藏不住掖不住。

潇湘晨报:你觉得是现阶段比较妥当的办法?

姜:比较稳妥,如果让这个帖子发出来,肯定是全国人民一片骂声,老百姓会骂,因为你是领导干部,所以你反对公开。

潇湘晨报:但是这个确实是你心里想的,我不管是不是领导干部,是个人,我是这么想的我就应该讲真话。

姜:因为我觉得这是实实在在的,我现在就觉得领导干部要了解民情,要知道老百姓在想什么,老百姓也应该理解干部,了解干部,其实作为一个清正廉洁的官员也有很多苦处,那些贪官姑且不论,真正廉洁的官员,我觉得是很苦的,因为社会收入分配体制不公平。

潇湘晨报:官员也是人,他也会体会到这些。

姜:体会到酸甜苦辣,他的钱也不够花,像沿海地区的副处级干部一年可以拿到15万,经济不发达地区,我们县委书记一个月只有2800元,我2600元。

我不愿意公示财产

潇湘晨报:你在炮轰房地产的文章中谈到“前不久长沙市某区规划局长‘财产被公示’拥有5套住房”,那个局长后来主动公布了自己的财产,你愿意公开自己的财产吗?

姜:首先第一个,我不愿意公示,因为我开始讲官员也是公民,也有个人隐私,我有多少财产我不想说,我没必要让大家都知道;第二个观点,我可以公示,因为我经得住公示,我的房子就一套,这个可以到岳阳房产局搜索出来的,欠了房贷,房产证还压在房产局。我的工资收入一个月2600元,还有一点收入就是在股市里面,一直套着,去年才解套,大概有三四万块钱,就这么多,我不怕公示。因为老百姓不理解啊,你一个副市长怎么会只有这么多钱!

潇湘晨报:假如说你的财产有一天“被公示”了,你会怎么做?

姜:如果是像那个局长一样,别人说你有很多很多财产逼着你,你肯定要出来辩解。

潇湘晨报:你也会出来澄清?

姜:肯定会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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