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消息]罗干谈和谐政法-“稳定压倒一切”政策面临调整
资料图: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2007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于1月16日上午9时召开,图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罗干。
综合消息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主管公检法系统负责人罗干,日前在中共中央机关刊物《求是》杂志发表长文,强调必须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命线。文章引起海外广泛关注——中央是否已把政法工作主轴“维护稳定”,变调为“维护公平正义”。
罗干在这篇题为《政法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负担重大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的文章指出,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没有社会公平正义,就没有社会和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和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最集中的要求,就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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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干这篇文章的核心内容,是他去年11月27日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的整理修改版。该会议是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后的一系列工作会议之一,罗干的讲话,正是落实六中全会的要求,首度提出认识政法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政法机关提高执法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好地承担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
针对上访和上诉案件,罗干对司法系统首次提出“罢访息诉”的新标准。他指出,处置群体性事件,不能只满足暂时的平息,要从根本上理顺群众的情绪。维护治安,只依赖处罚使人服从,而要立足于使群众心悦诚服地遵守社会管理秩序,减少对立情绪。
文章透露出重要讯息,即中共维持多年的“稳定压倒一切”刚性政策,正面临重大调整。罗干的讲话,正是中共政法工作首度更换目标的口号,将十多年来的“维护社会稳定”,换为柔性且更具人性“维护社会和谐”,符合胡温体制“以民为本”的理念。
国内政法机关,今后对执法理念、能力、方式,乃至整体政法体制,都将按“和谐政法”的要求全面的调整。近期政法系统各方面召开的工作会议,纷纷提出不同的口号,中心理念就是“和谐”。
这一政法定位转轨如能实现,将是中共内部自阶级“专政”理念,转向“法制”、“维稳”理念后,又一次重大转折,对胡锦涛总书记计划推动的新政治改革,将奠定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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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fus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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