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庚一被开除,整件事算是“告密”吗?
关于震旦职业学院被开除的宋庚一这件事,有些人非要从所谓的“告密”、“举报老师”的角度来为宋庚一往回找补。行,那咱们也就较较真,说说这“告密”。
这件事自始至终,既没有“密”,也没有“告”。
宋庚一发表言论的地方,是面对一群人的,完全公开的课堂,内容从头到尾都不是秘密,且并没有让听众签署过保密协议。
而且,根据学校的说法,处罚宋庚一的原因之一,也是最主要的原因,是“严重不良社会影响”。也就是因为拍的视频社会反响很恶劣,而不是因为学生向学校投诉。其处理逻辑不是【学生告发——领导处理】,而是【学生拍视频——公众看到——议论纷纷形成舆论——领导处理】,视频放在公开场合,是给不特定的人群看的,拍视频发到网上,无论在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以“告密”称呼。
实际上,目前的网络上,各种关于课堂的小视频多如牛毛,抖音上,微博上,多的是,都是网友上传的,如果拍摄宋庚一上课视频要被打上“告密”的奇怪逻辑,那请问网络上所有关于学校和课堂的视频,是否都算“告密”?
比如,在微博上传了一段10分钟某法律老师讲授“法外狂徒张三”的视频,且不以盈利为目的,那么这是否算告密?毕竟,发宋庚一视频的这位学生,其所作所为,与这个例子在性质上没有根本区别。都是把公开授课的内容片段,录了一段传到网上。
而其后产生的效果不同,并不是“录视频发视频”这个行为所产生的,而是视频中的人具体说了什么而导致的后续舆论效果,与拍摄者无关。领导的处理行为并不是来自于这个拍视频的学生,而是来自于社会舆论。事实上,如果学生真的选择“告密”,直接把视频给学校领导,恐怕宋庚一反而不会有这样的处罚。
多年前,有位官员叫做杨达才,在事故现场露出笑容,结果被记者拍到,放到了公开媒体上,导致被纪委盯上,那么这个过程,算不算告密呢?显然不合适。与拍摄宋庚一的学生类似,记者首先是在公共场合拍摄的公开信息,其次并没有以此要挟,或者密送强力机关,而是被公众看到,由公众引发的不满,才被强力机关所注意。这不能叫做告密。
如果此次拍摄宋庚一视频的学生,被认定为是“告密”、道德不良,甚至在现实中遭受挫折。那么这才是对大多数公民自由的潜在威胁和侵犯。毕竟宋庚一这种人只是极少数,但人人都有手机,都会拍照拍视频,每天上传到网络平台的生活视频多如牛毛,谁知道你哪天拍到了什么,有意无意的“告”了别人的“密”?要知道,如今社会上的各种纠纷,很多网络上关注的公共事件,往往都是在视频出来之后,才一清二楚的。那么让网民看到这些视频的人,算不算告密呢?应不应该受惩罚?
宋庚一被处罚的原因,并不在被学生拍了视频上传——每天都有大量的这类视频被上传——而在于其内容引发了社会上众多不满。
那么,它到底说了什么,引发了众人不满呢?这才是问题的根源,和信息渠道并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