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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在海峡两岸的不同遭遇

火烧 2010-05-28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对比海峡两岸对人肉搜索的不同立法态度,大陆拟立法禁止,台湾则合法化,突出两岸在法律与社会价值观上的差异。

“人肉搜索”在海峡两岸的不同遭遇  

   

今天在腾讯网看到了题为《浙江拟立法禁止“人肉搜索” 法案已提交审议》报道,又在这篇报道的“相关阅读”栏目下看到了题为《台湾通过“个人资料保护法” 人肉搜索变合法》,对比一下“人肉搜索”在海峡两岸的不同遭遇,立马显示出动机上的不同了。  

大陆这一边,一些地方政府是必欲置“人肉搜索”于死地而后快,千方百计想通过立法让“人肉搜索”成为违法行为。个中原因想必公众很清楚,有前车之鉴呀,众多贪官就是因“人肉搜索”落马的,要吸取教训,灭了“人肉搜索”是一了百了的捷径。  

在台湾那一边,与大陆相反,“人肉搜索”因为警方破案屡建奇功而被捧为香饽饽。一个多月前台湾通过的《个人资料保护法》修正案,将“人肉搜索”“合法化”,前提是如果“人肉搜索”目的是基于“社会公益”,那么不仅不禁止,反而会鼓励。  

显而易见,大陆这边一些地方政府想让“人肉搜索”变得不合法,是无视“人肉搜索”为舆论监督、反腐斗争立下不朽,眼睛死死盯着“人肉搜索”的负面因素。而台湾那边则正好与大陆相反,好像并没有把“人肉搜索”的负面因素无限放大到需要立法禁止的程度,反而让“人肉搜索”的积极意义张扬到极致。  

如此简单一比较,我们也能大致领略到为何“人肉搜索”,在同根同宗的海峡两岸会有不同的遭遇了。  

   

   

2010年5月28日  

   

   

浙江拟立法禁止“人肉搜索” 法案已提交审议  

   

据浙江媒体昨日报道,正在提请浙江省人大审议的《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第39条对“网上公开个人信息”特别作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络与信息系统擅自发布、传播、删除、修改信息权利人的相关信息。”对此,报道认为这是对近来备受争议的恶意“人肉搜索”行为立法。该报道还援引当地官员的说法,“有些网民自认为发上网络就‘天不知地不知’,其实他们已经违法了。”  

  多地为“网上公开个人信息”立法  

  有关“网上公开个人信息”的立法,浙江并非始作俑者。据《南方都市报》记者网络查询显示,2008年4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26条规定,禁止“擅自向第三方公开他人电子邮箱地址和其他个人信息资料”。这是较早对与网络相关的“个人信息”披露法律责任的地方立法规定;而在宁夏、山西两省去年颁布实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在列举禁止的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秩序”行为时,也明确列出“擅自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  

  尽管关于个人隐私的保护在民法中早已有相关规定,但地方立法中特别做出“公开个人信息”的明确规定,显然是最近几年的一个趋势。  

  “人肉搜索”合法否?两岸操作不同  

  类似规定去年就曾引发争议。2009年1月18日,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其中禁止“未经允许,提供或者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这一规定被很多人认为有“立法禁止人肉搜索”嫌疑,并在当时引起广泛争议,成为网络焦点。徐州市人大法工委负责人澄清说,这是外界的误读,该条例并没有明确提及“人肉搜索”。此外,公民有监督权,可以通过正常途径行使。  

  除可能存在重复立法外,网民对禁止“公开个人信息”的最大质疑,是担心其成为阻止涉及公共利益公开的借口。在他们看来,“人肉搜索”的监督对象主要是官员。  

  纵观各地已出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只是笼统地表述为禁止擅自或未经允许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然而公民对官员的监督信息公开是否违法?  

  与大陆部分地方政府立法禁止“人肉搜索”相反,一个多月前台湾通过的《个人资料保护法》修正案,将“人肉搜索”“合法化”,前提是如果“人肉搜索”目的是基于“社会公益”,那么不仅不禁止,反而会鼓励。  

   

台湾通过“个人资料保护法” 人肉搜索变合法  

中新网4月28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台“立法院”三读通过“个人资料保护法”,在修正后,人肉搜索变为合法,让警方未来通过人肉搜索有了法律依据。这也意味“全民警察”的时代即将来临,数以百万计的网友帮助警方高效找人,警方戏称“这下子线民也越来越难混了”。   

  “立法院”三读通过“个人资料保护法”,在修正后网友人肉搜索个人资料变成了合法,这项法案也立即获得网友们的一致赞同。   

  事实上,最近岛内网友人肉搜索屡建奇功,包括董氏基金会公布三岁幼童抽烟喝酒影片、无脑妹破坏公物,以及恶阿嬷掌掴孙子事件,都通过网络人肉搜索,在短时间内找到人,效率之快和资料之详尽,连警方的户籍单位都自叹不如。   

  警方指出,以往办案都是靠技巧和线民网络,犹如电影情节般的拿着照片,四处找人指认,但在人肉搜索合法化之后,警方也有了法律依据,数以百万计的网友帮忙找人,简直就是“网络追缉令”,不但是“全民狗仔”,也意味“全民警察”时代的来临。   

  报道说,有警员私下以电影功夫的台词“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责大任就交给你了”!来形容未来庞大的网友,绝对是警方治安的最大助力。只要监视器拍到歹徒的画面被上传到网上以后,歹徒真的难以遁形,当然警方的线民可能也会越来越难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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